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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研究

时间:2024-05-25

梅国刚

(孟津县平乐镇农业服务中心 河南,洛阳 471125)

1 相关概念及界定

1.1 农业生产性服务

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就是社会化服务,一般认为农业生产过程中,中间服务需求就是农业生产性服务,2007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农业生产性服务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管护、农资配送、疫病防控、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金融保险、农机作业、农产品质量、农产品安全以及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农业生产性服务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从服务的最终归属来看,生产性服务包括生产技术先进的发明、完善的农业推广体系、提供农产品供给需求信息、农产品质量检测评估服务、农产品加工运输服务、农产品风险防护等。

1.2 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

2018年6月,我国为了衡量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程度,把握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趋势,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未来工作的针对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其发布的《关于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统计的通知》中主要指标解释中将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定义为:“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经济单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

1.3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国内学者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主要是从服务主体、产业链等方面解释。有专家学者提出农业社会服务业的概念,内容是国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经济部门,服务于农业企业、农业的企事业单位。从产业链的角度定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经营总结。虽然跟前面的学者有一些分歧,但是也有一定的交叉,比如经常提到的农业服务业、农业生产现代服务业性服务业、现代农业服务业等张红宇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只从农业在田间生产到我们饭桌的过程中,而狭义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农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体现。据梳理不同学者的观点,本文研究的是广义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就是从而农业生产前到生产后的整个过程中提供的服务过程。

2 A县农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A县地区生产总值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随后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鼓励和支持土地流转,发展农业现代化。A县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狠抓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在稳定谷物、豆类、薯类、蔬菜作物种植面积的同时,加大了中药材的种植面积。进入21世纪,A县晋西农牧专业合作社成立,创造性将牛犊、母牛、秸秆、饲料等进行公平合理折算后作为农户入社的股本,定期为入社社员提供养殖技术,常见病害防治等的相关培训和生产资料的统一购置,这标志着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已开始进入正规化的发展道路。虽然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大量出现,但是在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A县人口老龄化程度明显,再加上劳动力的输出,农业从业人口急剧减少,现有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难以应对越来越复杂的农业生产形势,急切需要更加高效、合理、有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来支撑A县农业的发展。

3 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1 组织发展滞后,难以适应产业发展

A县紧抓时代的脉搏,在农业领域持续发力,农业产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本应与之配套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却明显落后。仔细剖析A县的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其滞后性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组织的类型不均衡,与农业生产产中环节直接相关的生产性服务组织较多,而服务于产前产后的生产性服务组织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二是组织的主体类型还不够多元,与我们的农业的主体多元化程度相比,农技推广、统防统治、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更多的还是在依靠政府在进行推动,缺乏多元的市场主体参与;三是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发展还处于盲目求数量的阶段,不重视服务质量的提升,服务内容的拓宽,这与农业已转向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严重的滞后性。

3.2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难以促进组织提质

A县没有能很好的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认真思考通过政策的扶持,引导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的发展,制定的政策针对性不强,难以落地,进一步削弱了对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支持作用。再次,受认识水平的限制,在某些领域,如农业绿色生态服务组织和农机作业和维修组织等发展方面的薄弱环节,政策的扶持力度还不够,使得组织的发展缓慢,效率低下,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例如以农机领域的补贴为例,A县农机中心在落实补贴政策时,没有能结合A县农业产业发展布局,通过补贴资金的使用引导各乡镇发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仅仅是简单的给予农机购置者补贴资金,这就导致A县的农机出现了“平川享受多,山区享受少;大户享受多,散户享受少;富裕区享受多,贫困区享受少”的三多三少的问题,影响了A县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分布的优化。

3.3 发展资金短缺,难以壮大组织实力

农业领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这就使得在农业领域争取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方面存在很大的弱势,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在这方面面临同样的问题,小规模的农业生产性组织从金融机构方面获取资金的门槛高,同时又不受社会资本的青睐,难以通过大量资本的注入,实现规模的跨越式发展和服务效率的根本提高。

4 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建议

4.1 创新服务组织经营模式

A县政府搭建平台,与农业高校开展深层次合作,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邀请专家团队在县域内成熟开展农技通过农业专家直接培训农技推广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带动核心农户、合作社或企业进行新技术新模式的标准化示范,进而带动辐射农户实现新技术新模式的在长子的推广应用,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核心农户、合作社、企业先期接触到了新技术,在推广过程中的某个领域成为领先者,进而在该领域开展服务,最终这些人或组织将成长新的服务组织。另一方面,在资本乐于进入的领域,如农业信息和营销服务等方面,政府则可以通过将小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等的需求集中起来,采用统一招标的形式,通过大规模的交易,倒逼龙头企业,行业巨头通过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自身成本,从而促进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质量的提升。

4.2 提高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A县的农业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因此政府可以根据农业产业的发展需求,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一是根据各乡镇在主导产业发展的布局,政府可以根据各乡镇现有农业产业的分布,引导区域内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与该区域农业生产所需的服务相匹配的业务,通过产业的引导,使组织呈现明显的区域化聚集分布,如在宋村乡出现了种植业生产服务组织的聚集出现。二是引导现有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围绕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A县实际情况,制定关于相关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发展适合A县县情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项目,逐渐使其他生产项目处于从属地位直至消失,变小而全为大而精,从组织专业化角度实现服务组织的转型升级。

4.3 多渠道加大扶持力度

完善扶持政策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需要政府通过政策的调控促进其健康发展。首先要通过出台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化服务环境,鼓励相关企业或个人创建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其次,针对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组发展的薄弱环节,政府应加大政策的倾斜力度,引导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向农业生产性服务的薄弱环节靠拢。

5 结语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一方面政府要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完善的金融扶持政策,针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不同领域,采用共同投资等方式,扶持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将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出台相关的融资担保、贷款利息补贴等方面的政策,通过加强融资方面的保障,降低融资的难度,促进A县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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