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5
何惠勤
摘 要:实际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对林权的变革,也就是使得森林及其林业处理权有所改变。然而,森林及其相应的林业处理权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相应事物如森林旅游区的建设以及生态砍伐安排管理。基于此,在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本文阐述集体林权制度对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影响,并且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措施。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在我国政府的号召下,人们越来越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我国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都愈加重视对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然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存在一些难点。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的不断改革和优化,大家坚信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也获得更好的效果。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
1.集体林权概念。实际上,相应的集体所有制下的相关单位对林地的占有权以及享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即为集体林权。
2.集体林权所涵盖的范围。集体林权涵盖着众多资源,如森林资源、林木资源和林地资源,同时包含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国有林场等单位。
3.集体林权改革概述。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森林及相关的林业发展始终存在着众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林地所有权不明确、林业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个人等,这是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背景。鉴于此,对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显得尤为迫切。我国对林权的改革开始于我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文件的下达,集体林权相关的文件对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的主要任务有明确的规定。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受到的影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有很大影响,两者之间联系密切。对于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而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促使其向安全的方向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不限于此,其还能保障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这也是其改革的一项重点目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集体林权的改革给森林資源的保护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1.确定了林业产权,解决了林权纠纷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集体经济组织下的林业承包者充分落实其对林地的经营权、承包权及所有权,在很大程度上使得林业承包者的林地经营权、承包权及所有权相关的纠纷得到有效解决,进而使得农村稳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落实,这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加强了承包户对林地的管理,提升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在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改革之前,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包括对林地的经营权及所有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划分、对相应的利分配欠妥、没有比较完整的经营制度以及没有对林业生产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难以调动承包户的林业经营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林业的发展。通过改革集体林权制度,能使这一系列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是林权进行了划分和落实,具体到每家每户,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林业承包户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二是实现了“林主结合、主权结合、权责结合、责权结合”,使林业承包户在林业管理和经营中获得丰厚的经济回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抑制森林过度采伐的现象,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三是增强了林业承包户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意识。通过对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使得森林资源由原先的集体林向着自有林转变,极大地改变了林业承包户的林业管理和经营理念,加大了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
3.推动了林业产业化和生态化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三个方面包括林业相关权利的保护以及流转和界定,使得林业经营的改革得到有效促进,通过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促进了林业的产业化发展,而且使得林业生态化 更加具有活力,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林地承包户对森林产业的管理和经营的热情,增强了森林等相关的林业对科学技术的投入力度,极大的推动了森林等产业的生态化以及产业化的建设。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措施
1.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的生态意识和产权意识。林地承包户必须要高度重视对森林以及相关林业资源的管理以及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自身的森林资源的生态意识和产权意识。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而言,森林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对其有促进作用,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元素,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能使承包户的经济效益得到有效提升,所以,承包户必须从主观意识上高度重视生态权和产权的重要性,而且还要对相应的号召积极响应,对森林资源做好科学的规划。
2.进一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比之商品林地,生态林比较特殊,两者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就生态公益林自身属性而言,它的开发能够通过公有制形式进行,其次在分散管理别的森林资源,使得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地位得到有效保障。对商品林而言,能够对其产权结构进行优化,充分激发出承包户对商品林的经营热情,最大限度提升林业效益。
3.对森林资源构建出动态的评价机制。要想使得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得到有效保障,还必须要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并且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制定相应的制度。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必须要有机转变自身的职能,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立法,保证森林资源产权更具有规范性,并且不断强化森林资源开采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构建出一种动态的评价机制。
4.强化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机制
(1)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做出一定的调整,提升补偿金额。以当前生态公益林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做好资金的筹备工作,保证资金能够充分应用到对公益生态林的补偿中来,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金额做出一定的调整,提升补偿金额,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补偿的监督,保证补偿金得到落实。
(2)对当前的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对有关机构的权责做出明确的规定,进而使得林权纠纷的能够有效的进行调节。
(3)积极探索,促进生态公益林多元发展。除了以上几点,还应当进行积极探索,促进生态公益林多元发展,同时还应当保证生态林性质不发生改变,这是前提条件。而且,还要重视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和谐性,对生态做出优化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四、结语
要想使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视角下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就必须重视结合实际对制度进行改革,另外,还应当统筹规划相应的改革措施,以求得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做到最好。另外,还应当摒弃旧思想观念,明确森林主权。
参考文献:
[1]夏提古丽·木呼塔.浅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影响[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6(24):19.
[2]罗昌莲,黄艳菲,梁绵.探讨广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J].花卉,2017(2):89-90.
[3]李明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的侗族社区林地资源管理研究[D].贵阳:贵州财经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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