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壮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4-05-28

侯俊毅 赵玉梅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使农民“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根本途径。着眼以工业化思路抓农业和解决农产品“卖难”,坚持“抓中介、活流通、强服务、保增收”,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形成“组有专业大户、村有专业队伍、镇有合作公司、县有合作集团、产业有专业协会”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和推动现代农业加速发展。

1、扶持引导。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释放政策导向效应,推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宣传。发挥电视、“村村通”网络平台作用,多层次、广视角向农民推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意义及内涵,提高农户参与发展的积极性,扩大合作组织影响力。通过树典型、搞对比,让农民消除“与己无关”思想,切实体会到参与合作组织发展的实惠。二是优化政策。进一步制定倾斜政策,组织民政、工商、土地、财政、金融等部门在领照办证、场地征用、融通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组织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在信息、项目,技术等方面大开绿灯,创造条件。三是规范引导。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坚持可持续发展方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既不能钻法律空子,又要促其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管理。定期对实力强,前景好的合作组织管理者进行培训,强化减信、合同教育,遵守市场规则,确保农村经济组织有序发展。

2、理顺关系,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协调理顺好实体内部关系,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组织。因地制宜,逐步引导合作组织由小变大、由松散变紧密。针对登记管理混乱问题,依据相关法律,划清权属,监督合作组织及时注册,以免出现“黑组织”或非法组织,建立规范完善的合作组织体系。二是规范运行。在起步阶段,由政府参与发动、组织协调,协会运转正常后,则逐步退出,由会员按章程民主推选负责人,实行民主管理。三是规范章程。指导合作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健全社员大会、董事会和监视会等内部组织,形成民主决策、合作服务和收益分配机制。

3、多元合作,灵活方式参与创建。鉴于农民日益增长的合作需求与农民合作能力不足、经济实力不强等矛盾,利用农村现有组织资源,走多元化培育农民合作组织的路子。一是经济技术部门领办。鼓励农技推广、畜牧兽医等部门发挥技术、资产、营销网络等优势,成立技术推广股份公司,鼓励科技人员入股创办实体,自建或联建黑木耳、元葱等优势农产品示范基地,集聚科技力量,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群体扩张,促其真正成为推进一方经济发展、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富裕的骨干力量。二是能人带头创办。多措并举激励大户快速成长,引导大户成立行业协会、同行公会、行业商会等中介组织,形成技术、生产、市场,信息联盟。支持专业经营大户、经济联合体、有技术专长的农民技术员或专业技术干部牵头领办,带动更多农户投入专业生产。立足县食用菌协会已有资源,以黑木耳繁育推广专家毕德金开发的系列菌种及技术威望为投资主体,积极与省内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吸引民间资本联办民营食用菌研究所,灵活开展多形式的无偿,有偿服务,实现民营化、市场化、实体化,带动食用菌产业加速发展。三是集体农户联办。积极倡导村组与农户联合兴办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建立和发展产业协会、经济实体及农产品购销网络为重点,鼓励农民打破地域、行业限制,积极向宽领域、多层次拓展,努力构建“联手闯市场,合作兴家园”的发展格局。四是龙头企业兴办。引导更多实力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将扶植合作组织与建设产品基地紧密结合,提升黑木耳加工集团、吉利集团等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联度,扩张订单农业规模,创办企业与农户互利合作组织,发挥龙头企业外连市场,内连农户的链条作用,尽快形成从“土地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诸环节的多次增值,并使农民分享产业各个链条的利润,促进农民长效增收致富。

4、创新服务。积极完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一是坚持“尊重民意”原则。明确农民在经济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财产所有权,做到引导不包办、参与不干预,保证农民入退自由、互助合作,为会员提供所需经济技术服务,积极实行二次分配,让农民真正在参与过程中得到实惠。二是切实加强指导。实行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挂钩经济实体制度,切实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注册和质量认证,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生产,创建“有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品牌组织,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挺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搞好典型示范。扶持现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向其它行业延伸,在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二,培树一批管理规范、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合作组织典型,辐射带动更多农民联合致富。四是遵循市场规则。突出优势产业,推进经营体制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经济提速跃升。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