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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流转 创新经营体制

时间:2024-05-28

张凤丽

摘 要:近年來,沈丘县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为根本目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了全县土地流转工作扎实健康开展。特别是沈丘县北杨集乡林寨行政村不断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和有效运行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促进农村创新体制,推进土地经营的有效形式。

关键词: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调研

一、基本情况

林寨村行政村位于沈丘县北杨集乡南部,紧邻乡政府所在地,全村辖共有四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836人,土地1316亩。2010年,该村按照“积极引导、大胆探索、风险共担,盈利共享、不断完善”的方针,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行土地承包使用权的流转,推动全村土地的流转整合。截至目前,全村4个村民组入股农户449户,整合土地1316亩土地。后又通过改造原村边窝子林、边角地、贫瘠地,新增可耕作地210多亩,增幅达16%,林寨村现已整合土地面积达到1526亩。随着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完善、项目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增强,吸纳了周边更多村庄的土地,整合土地面积达到了3408亩。

二、运行的基本特点

针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群众认识不高、连片经营难推进、流转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一是依托村委会成立了林家富农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运作,农户参与,按照“公平、有偿、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施土地规模流转。二是通过群众推荐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示范带头,让群众放心入股,加入流转土地。三是算好收益帐。与群众算好土地流转前后的收益帐。

在具体运转过程中,该村主要采取了两种群众认可的土地流转模式:一是土地租赁流转。针对一部分长期外出务工的村民,采取农民以租赁的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合同形式转交合作社,合作社按照每亩耕地每年800元现金的价格从农民手中直接流转土地,然后交合作社统一耕种,流转农户423户,流转土地1048亩,租金每5年上调10%,流转户每年12月30日从合作社领取土地租金,不参与合作社管理,在家的闲置人员优先从事合作社的劳务,并获取劳动报酬。二是土地股份流转。针对一些恋地情结重,又是种田能手,外出务工无出路的农户,根据自愿,以土地和现金入股的方式加入合作社,参与耕种和管理。经合作社理事会共同研究决定,入社社员的土地收益每年每亩800元的保底收入,按照管理人员核定工资,逐月发放,年底参与分红。2010年,合作社起步时流转土地资金由林峰及合作社社员入股资金中预先支付,林峰共入股150万元,26名社员共入股20万元。合作社对流转的土地实行统一购进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2010年,由于缺乏统一生产管理经验,合作社亏损15万元,合作社亏损部分暂由支书林峰支付,随着合作社的运营效益的增加,再给予弥补;2011年,合作社盈利10万元,5万元用于行政村里孤寡老人的福利支出和村容村貌建设,5万元用于合作社购置机械设备;2013年,合作社盈利60万元,20万元用于购置农业机械设备,40万元用于社员内部分红。

三、取得初步成效

1.整合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林寨行政村原有土地1316亩,通过对原耕地上窝子林和地头的所有树木进行砍伐、田间小路及相邻地块之间的田埂的复耕,经实际测量土地数量已达1526亩,整合后新增耕地210亩,极大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节约土地资源。

2.促进了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生产管理更加科学高效。该村整体流转后,合作社实现了从种到收的全程机械化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仅以麦收为例,机收100亩分田到户的麦田,需要大约30小时,而目前该村机收100亩麦田,仅需18小时,节时12小时,同时规模化收获每亩可以减少约15元费用。特别是合作社对基地实行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种植、统一标准加工、统一对外销售,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3.延长了农业的受益链条,农民、合作社以及上下游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在规模种植过程中,合作社为了节约成本,一方面与上游的农资、农机、农艺、农业科技等农业生产供应企业形成稳定的产业供应链条,甚至形成投资纽带;另一方面与下游的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秸秆利用、专业服务企业形成产业链条和服务链条,进一步拉伸延长农业产业链。

4.保证了流出户农民的利益。该村农民把土地流转后,享有稳定的“保二增二”收入。“保二”即各项惠农补贴以及土地租金有保障,“增二”即增加了盈利分红和外出务工(或经商)的收入。据初步统计,林寨村通过土地流转整村推进后,带动全村农户增收达1000万元以上。

四、存在问题

通过对近三年来林寨村的土地股份合作运转情况,结合全县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大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合作社缺乏规模种植的管理经验,土地效益偏低。由于农民长期分散家庭经营,对大规模规范经营缺乏经验,致使合作社发展初期各种资源不能有效结合,造成合作社亏损。

2.合作社社员缺乏风险共担意识。如果没有林峰这样资金雄厚的带头人,很难实现土地的股份合作。

3.合作社运营所需资金不足,融资比较困难。合作社的资金主要靠林峰个人筹措,社员筹措资金能力很弱,合作社又没有资产抵押,融资困难,致使合作社扩大生产能力不强,搞高效农业缺乏资金。

4.粮食生产效益偏低。林家富种植专业合作社3年来主要从事粮食种植,粮食市场价格低,生产成本高,致使效益较低,甚至亏损,不能保证合作社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晨, 迟驰. 两种方式流转干群一家亲[J]. 村委主任, 2015(1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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