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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的“门”和“路”

时间:2024-05-28

张洪星 郭景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近年来,笔者参与实施了“一家地方国企对一个特色乡镇实施全域乡村振兴方案”,方案逐步落地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结合实际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和方法。

发展高质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各种生产力进入乡村打开“一扇门”。总结实践,农业适度规模的“适度”建议在200 亩左右,而且是农户经营。另外高质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建议分三步:第一步,成立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户把土地流转给这个合作社;第二步,由村集体主导把农民合作社的土地按照200 亩左右一个“方”进行招标,流转给家庭农场经营;第三步,乡村两级帮助家庭农场对接农资、农机、农技、销售等社会化服务和农业资金、农业项目等。这样的高质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就为各方生产力进入农业农村参与乡村振兴打开了“一扇门”。

做好乡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各类资本进入乡村修好“路”。乡村振兴需要各类资本的积极参与,而各类资本介入乡村振兴需要乡村两级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乡村两级要有与外来资本合作的规范市场主体。二是乡村两级的集体资产资源要权属清晰。三是集体成员身份应该界定清晰。笔者把这三个条件称为各类主体和资本进入乡村的“路”。目前,一些地方只是村级搞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镇一级没有进行改革。因此,笔者建议,各地要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创办规范的市场主体,再把两级的集体资源资产注入两级市场主体,规范管理,确保各类资本进入乡村参与乡村振兴有“路”可走。

以乡镇为单元做科学合规的乡村振兴规划。笔者建议乡村振兴规划应该具备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以乡镇为单元做乡村振兴规划。二是乡村振兴规划必须经过科学论证,确保合规并突出地方特色。三是乡村振兴规划一定要以落地为目的,不能流于形式。四是乡村振兴规划一旦确定,不可随意变动。一个具备以上四个特点的规划就是一个地方乡村振兴的“路线图”。“以一个乡镇为基本单元全域实施乡村振兴”,基于两个考虑:一是我国多数地方自然村落规模较小,而且具备特色的村落是少数。二是缺少特色资源的自然村落可以整合的资源很少。总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县乡村三级都要认真制订科学合规的乡村振兴规划。

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推进产业振兴,需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主要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认真梳理出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第二步,把梳理出的地方产业放入乡村振兴规划中;第三步,各类主体都要有计划地支持服务好这些产业,同时政策性资金也要加强对这些产业的补贴。通过以上步骤和措施,实现地方产业长远发展,乡村振兴才有“后劲”。

实施“一家地方国企对一个乡镇实施全域乡村振兴方案”。鉴于目前各地县级国企初具规模,建议实施“一家地方国企对一个乡镇实施全域乡村振兴方案”的战略安排。其一,县级国企与本地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同属于一个县域,便于县级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其二,县级国企的参与便于乡村振兴项目与各类资本各类主体的对接。其三,对于县级国企来说,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既可以壮大资产提升自身的资质和融资能力,又可以谋划项目从中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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