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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住困难群众就业安置底盘——山东省莒南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成效分析

时间:2024-05-28

孙运刚 刘君玲

2022 年以来,在山东省高标准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统一指挥下,莒南县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抓手,妥善做好农村就业困难群体托底安置,得到了社会的支持和认可。近期,笔者对莒南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安置人员情况进行了调研,对用“活”公益性岗位、帮助脱贫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的实践探索有了一些思考。

一、扩容提质行动开发设置岗位情况

2021 年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要求“十四五”期间,在全省创设乡村公益性岗位100 万个。2022 年3 月,临沂市印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市决策部署,莒南县大力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科学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4150 个,鼓励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辖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一是立足一岗多职、一专多能,设置基层“综合岗”。根据村居、社区实际工作需要,综合安置人员就业意愿、劳动技能,在部分镇街开发设置了综合类公益性岗位,由村居社区统筹安排,在完成固定岗位职责的前提下,灵活参与处理处置突发性事务。岗位既能满足村容保洁、道路管护、植绿护绿等日常工作的需要,也能兼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服务、劳动保障、设施管护、森林防火等部分受工作时长、季节性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工作,有效解决了村居社区工作事务多、人员少的矛盾,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是立足因地制宜、资源优势,设置专属“特色岗”。在普遍适用的“综合岗”以外,莒南县创新开发设置了特色乡村公益性岗位。板泉镇在抗日第一村渊子崖、历史名人纪念馆王璟墓等地专门设置了公益性管理岗位,负责加强纪念场馆的日常管理维护,实现了文化保护与就业增收双赢;大店、板泉、坪上、石莲子等镇街,结合当地农业发展需求,开发设置了农技服务岗位,助力发展蔬菜经济;坪上、团林、壮岗等镇街因搬迁社区较多、公共服务欠缺,专门在社区中配备了社区保洁公益性岗位。

三是立足效能统筹、助力基层,设置服务“防疫岗”。2022 年莒南县经历疫情突发紧急情况,十字路街道将600 多名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疫情防控一线,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工作,极大解决了村居的防疫压力。其他各乡镇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也从扶残助老、防火防汛等城镇公益岗位紧急调集人员,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规范采样。城乡公益性岗位成为基层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

二、扩容提质行动安置人员情况分析

(一)安置人员数量及待遇

莒南县常住人口84.1 万人,乡村岗解决了4150 人就业,占常住人口的0.49%。对于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 万元标准,省级补助40%,市级补助12%,每个乡村岗每年上级补助共5200 元。莒南县结合上级补贴和本级财政状况,岗位补贴定800 元/月。

(二)需安置人员类别分析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等。各类群体人员情况分析如下: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莒南县共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22550 人,男性11456 人,女性11093 人。其中,持有残疾证的有7500 人,农村低收入人口4941 人。按照年龄进行划分,各年龄段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人群数量前二位的分别是66~75 周岁、76~85周岁,分别占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总数量的30.5%、22.7%;劳动年龄段18~65 周岁年龄段人群数量占总数量32%。

2.低收入人口情况

莒南县共有低收入人口10435人,其中,农村低收入人口有9899人。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男性5732人,女性4167 人;持有残疾证的有6739 人;脱贫人口有4941 人。各年龄段低收入人口中,人群数量前二位分别是46~55 周岁、66~75周岁,分别占低收入人口总数量的19.18%、19.17%;年龄段18~65周岁的人群数量占总数量56.7%,其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员占21%。

3.农村残疾人情况

莒南县共有残疾人口44973人,其中贫困人口3203 人,农村低收入人口3694 人;单纯肢体三级、四级残疾人员10984 人,其中18~65周岁的有5762 人。各年龄段农村残疾人中,人群数量从多到少前二位的分别是66~75 周岁、56~65周岁,分别占残疾人口总数量的27.4%、24.2%;18~65 周岁年龄段人群数量占总数量53.7 %。

4.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

莒南县45~65 周岁的农村大龄户籍人口30 万人左右,其中因家庭等原因未实现劳动力转移的有20万人,每个镇街都是万人以上。据调研,在此次安置工作时农村大龄户籍人口作为替补群体,仅安置其中家庭较困难人员。

(三)特殊群体分析

莒南县规定,安置就业困难人口在45 周岁以下的,必须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三类特殊群体。三类特殊人口合计62718 人,其中男性34151 人、女性28567人。三类特殊群体人员中,同是脱贫人口与残疾人口的有7512人,同是脱贫人口与低收入人口的有4961 人,同是低收入人口与残疾人口的有6830 人,同是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口的有4001 人。在特殊群体人员中,人群数量前二位分别是66~75 周岁、56~65周岁,分别占低收入人口总数量的27.8%、21.3%,年龄偏大的群体占比较高。特殊群体进行劳动力转移比例较低,能安置就业的较少。

三、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效果

(一)安置范围扩大,待遇提高。从安置数量看,2016—2021 年,莒南县安置帮扶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共439 人,自开展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以来,仅在2022 年就安置4150人,安置人员数量为过去6 年总和的9 倍多。从岗位待遇看,过去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500 元,此次扩容提质行动,乡村公益性岗位不是全日制工作形式,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莒南县为17 元/小时),具体补贴金额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在满勤情况下,每月补贴金额在800 元左右。从安置人员类别看,人员范围扩大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等群体人员。

(二)就业促进效果明显。目前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693 人、农村低收入人口419 人、农村残疾人1152 人,去掉人员类别重复后三类特殊群体人员合计1648 人,三类特殊群体在莒南县总上岗人口中占39.64%,对三类特殊群体就业促进效果特别明显。

(三)社会效益明显显现。把公益性岗位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相结合,根据申请扶贫公益岗脱贫群众的自身特点和劳动能力,为脱贫群众量身定制公益性岗位,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带动特殊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和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不断提高脱贫群众生活水平,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乡村环境持续优化、乡村颜值持续提升、乡风文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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