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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五条经验

时间:2024-05-28

本刊评论员

70年砥砺奋进,70年波澜壮阔。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在取得举世瞩目历史性成就的同时,也留下了宝贵经验,值得深入总结,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和发扬。

一是坚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从毛泽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到邓小平“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到***总书记“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党和国家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持续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保障国家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回顾70年历程,什么时候尊重了农民主体地位,农业农村发展就快;反之,如果忽视了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发展就容易遇到挫折。人民公社时期,广大农民被纳入“一大二公”管理体制中,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农业生产也遭到破坏。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之所以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关键就在于始终坚持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包产到户、村民自治、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进城打工和返乡创业创新,无一不是充分发挥亿万农民主体作用的结果。实践证明,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推进改革发展。在发展方向上,始终从人多地少这个最大的国情出发,统筹考虑“三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发展。如在土地问题上,土地既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导向,始终注重兼顾效率与公平。再如经营主体,既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改革推进上,始终围绕发展需要和实践需求,因势利导制定“三农”政策。还以土地为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到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再到新时代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都有力呼应了农民的现实需求,也为不同时期的农业生产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政策实施中,考虑到我国农村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涉农政策都主张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确保改革发展有条不紊向纵深推进。

四是坚持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经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形成的土地私有私营的经营方式和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经营方式,改革开放后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既能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又能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几十年来,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一轮承包期15年到二轮承包期30年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制定修订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地,我国农村改革的一个核心方向就是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践证明,坚持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制度保障,也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

五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党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始终发挥着掌舵引航、指引方向的主心骨作用。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土地改革到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取消农业税到实行农业补贴,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统筹城乡发展,我们党引领农村实现了一个又一个跨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性提升到历史新高度,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决策,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推行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只有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才能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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