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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8

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是要维护好国家、民族永续发展的根脉。对于中华民族而言,确保国家粮食、生态、文化的持久安全,就是夯实支撑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基。因此,让乡村发挥好它应有的功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责任,而衡量乡村是否振兴的标志,主要就在于乡村所特有的、也是必须发挥的功能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在9月14日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主办的“清华三农讲坛”第三十三讲上,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提出以上观点。

全域治理要有城乡统筹的理念。首先,构建一个现代化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一体”的乡村治理体系。其次,乡村治理能力要现代化。再次,乡村治理一定要走模式多样化的道路,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地区,它的特色、发展类型是不一样的,不能千篇一律,不能把一个地区的模式没有改变的搬到另外一个地区去。最后,乡村治理一定要智慧化、信息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魏后凯在9月6日举行的2020中国乡村振兴大会中提出以上观点。

农房新建、改建往往没有验收和质检等手续,根据农村房屋的使用情况,目前看来已经到了质量问题的集中暴发期。随着城乡进一步融合,政策鼓励农村盘活宅基地,但目前国家对于宅基地改造为旅游、餐饮等经营性场所并没有明文禁止。因此,宅基地的农房改建为经营性场所之后,显然跟以往只住几口人的建筑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针对宅基地用途发生转变的,其建筑标准如何规范,未来有必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完善。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近日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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