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本刊评论员
“合村并居”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让他们享受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质量公共服务。但如果不能充分倾听农民声音,尊重农民意愿,导致“被上楼”,引起民怨就在所难免。
“合村并居”,农民群众是主体,他们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对于如何改善生活环境,怎么转变生活方式最有发言权,搬不搬、建不建、怎么建,应该由农民说了算,不用越俎代庖。
有的地方“合村并居”之所以挑拨人们的神经,根源在于推进过程中没有认真去倾听农民的想法。工作上急于求成,搞包办代替、行政命令,“挖路堵门”“断水断电”“赶农民上楼”,工作简单粗暴,这是典型的不尊重农民意愿。
要知道,“被自愿”不是自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能玩数字游戏。有的地方在推动“合村并居”过程中,提出95%以上农民同意才能实施“合村并居”。但政策实施过程中“被自愿”的现象屡见不鲜,干部轮番上阵、软磨硬泡或者动用各方面人情力量想方设法让农民签字。农村是人情社会,很多农民及其亲属承受不了压力,只能签字同意。据媒体报道,某地“合村并居”工作人员以“做工作”为名,连续“劝导”村民16个小时,以影响子女上学、结婚为理由劝其不要做“钉子户”,给村民及其家人造成巨大压力。这样“威逼利诱”下的“自愿”,能不能切实体现农民的真实想法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不能光听不取。意见也征集了,入户也调研了,可执行时就将群众的意见丢在九霄云外。
不同意的那些群众怎么办?他们的关切在哪?同意的群众又有什么需求要解决?不同个体间情况还各有不同。“合村并居”涉及搬家、拆房、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以及开始充满不确定性的新生计模式,落到每个农民家庭、每个农民身上,都是件非常大的事。听取农民意见,需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切忌假装听取农民意见,仅仅流于形式而非真的听取。
有的地方“合村并居”之所以激起民愤,根本在于推进过程中没能有效地照顾到农民的关切。反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一些干部讲求铁腕和“魄力”,却连新社区何时建、何地建、怎么建都不知道,一问三不知。有的地方在新居及配套设施还没完全建成的情况下,为了形成既成事实,就着急将农民旧宅拆除,农民只能搭窝棚住,导致农民变“难民”。如此“合村并居”,哪个农民会赞成?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过去有的地方在拆迁过程中引起了农民激烈对抗,造成了很多不良影响和后果,殷鉴不远,各级政府应该吸取教训,坚持尊重民意,不搞强迫命令,警惕借农民“自愿”之名,行损害农民利益之实,推动“合村并居”,莫把好事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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