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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规模的“适度”是动态的

时间:2024-05-28

中国农业大学 何秀荣

农场规模的“适度”是动态的

中国农业大学 何秀荣

说到适度经营规模,一般从两种“适度”来考虑:一是技术视角的适度规模,以求取最佳技术效率。比如一台55马力的拖拉机所匹配的适度耕地规模,这种“适度”是可以用技术参数来客观计量和评价的,所以其评判也往往容易取得一致公认。二是经济视角的适度规模,以求取最大经济收益或最佳经济效率。对这种“适度”的判断有时是有分歧的,因为不同利益相关者对适度规模的判断会不同,农民、政府或独立研究者的关注目标时常不一致。

无论何时何地何种作物,收入因素都应当是衡量适度农场规模的第一因素。要让具有择业自由的农民愿意专业专心地务农,首先必须让他们能从务农中赚到预期收入底线之上的钱。人的收入期望是不同的,有能力的人的收入期望往往较高,因此,有能力的人往往是最先离弃低收入农业的人。如果承认这些,那么适度农场规模的基本衡量准则应该是与离农经营者可比较的务农收入。并且由此还可以推论出:社会收入水准在提高,务农的预期收入底线也会提高,因此,农场规模的“适度”是动态的,好在一定阶段内,“适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随着收入增长步伐的放慢,稳定时间也会延长。

至于技术视角的适度规模,任何技术应用都有其适度规模,但中国今天所面临和首先要解决的是由经济短板决定的农场规模,而非技术决定的农场规模。再者,技术模式是可以选择的,主要是农场规模决定技术模式,而非技术模式决定农场规模。小农之所以不买大型农机是因为小规模的农户农场不需要大农机,或说大农机对他们不具有经济性。

这里不难推断出两点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问题:第一,各地的社会经济水平、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平是不同的,不同地区的适度农业经营规模应是不一样的。在操作上,涉及政策支持的区域划分不能过小过细,需要以一定的行政范围来具体操作,可以省级、市级、县级为单位来分级制定各自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标准。第二,因为适度规模是一个随着经济发展而变的动态概念,如果单位农地上的净收入不能跟上平均收入增速,这就意味着农地规模需要相应扩大( 其他条件假设不变,比如依然以种粮为业),或者财政或社区补贴来弥补。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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