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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管理要有问责制

时间:2024-05-28

李加军

集体资产管理要有问责制

李加军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多样,山东省沂南县岸堤镇在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中大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预防了集体资产的流失,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但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整治。

问题和不足

收入代管不及时,随意坐收坐支。以岸堤镇冯家庄子村为例,2015年审计结果显示:冯家庄子村截至2014年3月30日总账现金余额318034.41元,2011年至2013年底共收土地及果园承包费1084978.50元,其中交代管资金320000元,其余大量的土地承包费收入随意坐收坐支,收入现金未全部纳入镇经管站代管资金专户统一管理。有的村组半年甚至一年不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会计资料长期积压,不自觉中形成账务混乱,日积月累引发矛盾和问题。

集体资产管理混乱,民主决策实行难。按照规定对村内各业承包合同,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研究后报管理区,在管理区监督下开好民主程序会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批,方可发包。而有些村在处理集体土地、四荒、房屋、水库等资产发包出租时,不履行民主程序、行为不公开、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村组对合同签订不重视,签订合同随意性大、合同要素不全、条段不明,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据调查,冯家庄子村2012年所收的土地及果园承包费995939.50元未到经管站签订承包合同,村集体资产、资源、经济合同没有台账,没有具体记载资产、资源的详细信息以及变动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不足。

2014年6月沂南县要求乡镇成立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从财政所、经管站抽调人员组成。岸堤镇经管站3人全部抽调到审计办公室,既要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又要肩负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这样就造成了在工作身份上,既充当了“教练员”又扮演着“裁判员”角色,工作起来十分别扭,也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镇经管站在加强“三资”管理的同时,还肩负着全镇35个行政村的公章管理工作,涉及82个村民小组五万三千多人口,群众使用公章频率高、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

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渠道不畅。

调查发现冯家庄子村上届出纳离任时未办理交接便外出务工,致使该村一年之久未办理出纳交接手续。由于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农经人员没有执法权,而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干部经济问题,纪委处理只处理人而具体事情没有得到解决。群众监督流于形式,造成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乏力。

建议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专职化。建议乡镇明确“三资”管理的专职人员,另外配备专职的村级公章管理人员,解决人员不足问题。机构人员要到位,改善乡镇经管站的硬件设施,为提高工作效率打下良好基础。建议在农村会计中选拔设定3-5名专职会计,既能提高总体业务水平,也能缓解乡镇经管站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也要保障财会人员工资待遇落实到位。

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责任追究制度。村级收入必须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据,对村内的往来支出使用省统一印制的付款票据;对村以外的支出单据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方可入账。规范村级收支票据管理,严格票据登记和核销制度。对各村组所有收入款项,必须纳入经管站代管,在收入实现三日内交经管站代管,严禁坐收坐支。县、乡(镇)两级要建立严格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制度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财经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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