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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生态建设构想

时间:2024-05-28

陈国强

(湘潭市林业局, 湖南 湘潭 411100)

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生态建设构想

陈国强

(湘潭市林业局, 湖南 湘潭 411100)

本文针对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的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构建了以昭山风景区为中心的“绿心”区域“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生态建设框架,提出了“绿心区”湘江风光带建设、大昭山和金霞山森林公园保护建设、城区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生态布局优化、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受损生态区恢复与主要污染源治理等生态重建的重点目标及与此配套的 “绿心”区域建设的主要技术与保障措施,为“绿心”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长株潭城市群; 绿心; 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是指遵循生态系统理论、系统工程理论、持续发展等理论,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管理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通过林业、水利、农业等综合措施对脆弱生态环境和退化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治理、恢复与重建的工作[1]。可持续发展是生态建设的核心,对某一区域、领域进行生态建设的关键就是如何实现其可持续发展[2,3]。

长株潭城市群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给湘潭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积极探索“两型社会”建设发展的模式和途径,为湘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积累成功经验,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确立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交界地带为“绿心区”,并以此为重点进行生态建设规划[4]。 此“绿心区”为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相邻区域的重要绿色生态保育隔离区,其中,约70%的面积位处湘潭市界。由此可见,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的生态战略地位不容忽视。

1 区域概况

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位于湘中东北部、湘江中游的湘潭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8′—113°05′,北纬27°21′—28°06′。湘潭与长沙、株洲构成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最发达的 “金三角”地带,距离长沙市区、株洲市区中心均40余km。此外,区域水资源丰富,共有大小河川36条,总长603km。主要河流有一江两水:湘江、涟水、涓水,拥有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11座、小型水库369座。

区域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热充足,降雨丰富,年平均气温16.7~17.4℃,年降水量1350~1610mm,全年日照时数1640~1700h,年均相对湿度为80.7%,无霜期283d。区内自然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优势植被类型主要是人工杉木林、马尾松林和国外松林,阔叶林主要为次生性较强的石栎、青冈和香樟常绿树种以及枫香、白栎落叶树种构成的林分。森林土壤以红壤为主,还有极少量的黄壤、草甸土等。

2 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生态背景

2.1分布现状

昭山、凤形山、虎形山、仰天湖、东风水库、红旗水库、金霞山等地区生态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是湘潭市建设长株潭城市群生态休闲宜居新区的物质基础。湘潭市韶山70km2风景名胜区已被国家划为禁止开发区,昭山-易家湾、金霞山等城市用地也已作为城市群“绿心”,划为限制开发区。湘潭市竹埠港地区、锰矿地区及湘乡老工业区等重化工污染区和资源枯竭型工矿区,长期以来,承受着初级资源输出和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格局是城市群“绿心”生态功能区的基础条件。

2.2存在的问题

2.2.1 区域森林结构不合理、生态功能脆弱 由于林业长期产业化经营,目前区域的森林结构呈现如下特点:树种单一,针叶林占总面积的87.5%,阔叶林仅占13.5%;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纯林占乔木林活立木蓄积的94.7%;混交林仅为5.3%;人工林比重超过80%,天然林少,且大多为中幼林,小径级林木多,大径级林木少。森林结构不合理,森林景观效果欠佳,生态功能较弱,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

2.2.2 林分单位面积产量低 “绿心区”乔木林平均蓄积量为39.97m3/hm2,只有全国平均水平(85.88m3/ hm2)的47%,用材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39.96m3/hm2,单位面积产量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2.2.3 “绿心区”面临城市化、市场化、商品化的冲击 历史遗留下来的山林体制和现实利益矛盾,一直是长期困扰生态建设的重大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约影响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生态建设的瓶颈。2007年,核心区国有林地面积仅占核心区土地总面积的0.55%,占林地总面积的1.66%,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林地(林木)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2.76%,占林地总面积的98.34%。这种所有制结构下,林地处在千家万户掌控和各自分散经营的状态,难以推动森林的集约化经营和统一有序的管理,更难以抵御城市化、商业化过程对土地刚性需求的压力。

2.2.4 生态环境仍在局部恶化 据调查统计,核心区现有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和疏林地总面积4814.1hm2,这些“绿化盲点”对区域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石漠化专项调查数据,核心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1852.0hm2,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3138.0hm2。

3 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生态建设总体思路

3.1基本原则

(1) 维护生态平衡,确保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保护重于治理,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

(3) 以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为重点,实施网络化、系统化生态建设的原则

(4) 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生态建设的原则

(5) 依法进行生态建设的原则

3.2总体功能定位

以“强化生态特色,彰显湖湘魅力”为原则,合理利用三市结合部的空间开放式绿心、湘江生态带等生态区域,湘潭下摄司和竹埠港地区、湘潭锰矿的污染治理和产业提升;加强昭山、法华山、金霞山等滨江区的山水景观建设,打造风光秀美的湘江风光带;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绕城生态带、生态廊道、绿楔、绿心、公共绿地等生态系统,防止土地空间过度开发、城镇空间过度连绵,提高生态安全保障。突出生态特色,综合运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机制,着力构筑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生态型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适宜的人居生态环境。此“绿心区”对于长株潭城市群的生态意义,正如广为人知的纽约中央公园于纽约的生态价值一样,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标志和象征。

3.3生态功能区划与布局

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林、江、田、湖等为要素,综合自然、历史、人文等的空间分布,构建“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网状生态结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复合型区域生态网络。有效保护并合理利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相向地带,发挥城市群“绿心”的功能。治理和建设湘江及其沿岸,构建生态良性循环、景观环境优美的湘江生态带。利用湘江支流、区内山体和丘陵,串联城镇绿化隔离带、农田等,形成网络状生态廊道。加上主要交通干道和铁路两侧的绿化带建设及山水廊道的构筑,促进生态“斑块”间、“斑块”与“绿库绿源”间的生态联系,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4 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生态建设重点

4.1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系统功能

4.1.1 大昭山森林公园建设 以1995年开始建设的昭山风景名胜区为基础,与长株潭“绿心”建设相结合,对现有植被通过改造或补植,优化树种结构,增加常绿阔叶树比重;改善和保护园内外的自然环境;建立仰天湖湿地保护小区;建立以金屏、玉屏为基地的花卉苗木园;对园内的农田、旱地、景点等加强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区相配套;对园内居民逐步外迁,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城市开发建设;进一步开发现有的人文景点;开发建设休闲旅游等基础设施。

4.1.2 金霞山森林公园建设 主要为保护公园内外的生态环境、改造现有的林分和绿化全园环境、开发人文景点、休闲娱乐等服务设施和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力求简洁、适用。

4.2加强江河路网景观建设,提升生态景观效应

在两岸河堤、公路外侧适宜绿化地段各营造50m宽的休闲园林绿化带。绿化带总面积约328.75hm2,其中荒山荒地等林地绿化面积90.25hm2,农地绿化面积168hm2。保护、改造现有森林面积70.5hm2。

4.3调整城区产业结构,优化空间生态布局

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十一五规划”要求来指导工业区企业的调整、升级。通过改善竹埠港地区的基础设施,使低耗能、无(少)污染,高新技术,高产值利税的产业积极进入该地,以替代高耗能、重污染产业,低产值利税的企业。积极引导、促进该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仅要增产不增污,而且要大大削减该地的排污总量。

将竹埠港地区与易家湾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环境建设一并进行。把离长沙、株洲更近,对三市“一体化”和建设湘江生态经济风光带影响重大的易家湾地区的工业用地,转化为生态休闲用地。同时,将远离长沙的竹埠港工业区进行重新规划,相应扩大竹埠港的工业用地,来平衡湘潭市工业用地需要。易家湾和竹埠港相邻,应因此扩大思路,把两地作一个大的区域来联动考量,进行功能的调整是合情合理的。

同时按照省政府的湘江生态经济风光带建设规划,作好竹埠港地区沿江生态绿化带的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改善该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做好易家湾地区工业企业的产业退出和转移工作,着力建设易家湾生态休闲旅游中心。

4.4加强受损生态区的恢复治理,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4.4.1 湘潭锰矿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 湘潭锰矿历史悠久,但多年来由于无序采矿,对鹤岭镇及响塘乡范围内的山林造成了严重破坏,影响面积达657.3hm2,不仅影响湘潭与长沙结合部的生态景观,同时污染物特别是重金属的污染随径流而扩散到湘江,造成极大的危害和隐患,应重点加以恢复治理。

4.4.2 王家山煤矿废矿区综合治理 王家山煤矿位于湘潭县杨家桥镇,现已基本停产。由于长期开采对附近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形成了一个以西花村和邓家坝村为主,面积达240hm2的生态脆弱区。如以西花村为主,严重的地方是被矿渣覆盖,基本上无植被,面积达80hm2。一般地方是受采煤影响,植被稀少,残存的树木也大多生长不良,这部分面积达160hm2。因此,应选择抗性强的树种造林,对植被稀少的地方进行补植、并封育,尽快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4.4.3 石漠化区综合治理 根据石漠化专项调查数据,湘潭核心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1852.0hm2,潜在石漠化土地总面积3138.0hm2。这将是长株潭生态建设的重点,应做好统一规划和布局,按照石漠化程度和基岩特征分别做好实施方案,逐年恢复,并纳入生态公益林范畴,对有些生态敏感地段加大生态补偿力度。

4.5加强人居环境建设,提升新城宜居指数

昭山—九华生态休闲宜居新城,恢复“昭山八景”,开发九华沙滩和天然草地等资源,建设集生态旅游、度假休闲、娱乐会展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休闲宜居新城。以昭山风景名胜区为核心,打造形成长株潭三市结合部“绿心”。一轴三带生态走廊,即沿韶山大道、湘江生态经济带两岸、长潭经济带、天易经济带打造生态走廊。

5 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区域生态建设措施与保障

5.1完善林地、绿地植被的保护措施

经济加速发展时期,生态建设与城市扩容及各项工程建设用地矛盾突出。要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绿地,提高林地、绿地综合利用率,维持林地、绿地总量动态平衡。

各项建设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大局。生态建设,重在治林。重点保护好原生植被,在城市扩容和各项工程建设中防止新一轮森林破坏。禁止毁损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森林,以生态效益为主;可适度开发区的森林以经济效益为主,生态效益为辅,两大效益兼顾;乡村林网、林带等绿化林木在依法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要统一调查,建档管理,明确保护管理单位、保护标准、保护职责,定期检查抽查,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制。

依法保护,加强巡护。明确巡山护林管护人员的职责,加大巡护力度,分区定期组织巡逻检查;加大森林保护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乱砍滥伐,盗窃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和措施,定期监督、检查、评估古树名木保护情况,适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

5.2建立森林生态监测与信息及决策系统

设立生态监测点,定期观测和收集各方数据,分析评价森林生态体系的作用和效果,并适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为生态效益货币化和资产化提供基础数据。

建立森林资源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前者重点反映森林生态工程建设进展、质量,招商引资政策,反馈信息,监测效果和综合管理情况等;后者主要是建立森林生态工程实施咨询专家库和工程建设技术力量队伍,同时加强对技术骨干的培养。成立“绿心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就森林生态建设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论证,作为常设机构,长期发挥作用。

5.3强化“绿心区”内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得征用和占用“绿心区”内林地进行开发建设。如确需征占用林地进行改变林地性质的其它建设时,严格按国家有关征占用林地的有关规定办理,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恢复不少于被征占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该区域征占用地的审批权应提升1~2个行政级别,并延长社会公示期1倍以上。

5.4加大绿色产业的技术开发

森林旅游、苗木、花卉、林果的开发建设既可增加建设经营者的经济收入,又可促进森林生态的建设。应依托市场,创建品牌产品,支撑森林生态的发展。

5.5健全建立森防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组建森林消防队伍,配备森林防火设备,完善防火设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减少和控制森林病虫害发生和传播。加强对调入种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杜绝病虫害的侵入。慎引外来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

6 结论与讨论

本文针对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的生态背景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设计了以昭山风景区为中心的“绿心”区域“一心、一带、多廊道、多斑块”的生态框架,提出了“绿心区”生态建设构想,并提出了与之配套有“绿心”区域建设的主要技术与保障措施,对“绿心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长期以来,湘潭市承受着初级资源输出和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区”构建和生态功能的定位,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压力将更为突出。不仅对区域生态建设的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对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制约,即“绿心区”的局部经济利益必须让位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大局。然而“绿心区”原本就由多个居民区或村镇小区构成,区域内各集团或个人利益也将直接受到影响,谁为该区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买单,如何给区域各利益相关者以补偿,补偿多少等,这些现实问题都将摆在决策者面前。因此,生态补偿机制将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且应纳入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作为湘潭更应抓住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机遇并积极探索,这不仅是“两型社会”建设本身需要解决的有关政策制订、制度创新的根本依据,也是“绿心区”实现生态良好从而有效保障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点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

[1] 宗浩,陈施雨,欧阳玉荣.我国生态建设进展及主要问题与对策[J],四川环境,2004,23(6):12-15.

[2] 刘鲁君,王健民,叶亚平.生态建设理论与实践[J],环境导报,2000,7(4):32-34.

[3] 方建华,区域生态建设探索及实践[J],云南环境科学,1998,17(1):51-54.

[4] 湘潭市林业局.以“绿心”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及补偿政策研究[R].2009.

2010-06-05

2010-06-29

S 731.2

B

1003-5710(2010)03-0088-04

(责任编辑:谭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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