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黄佩花
(云南省广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广南 663300)
为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创新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工作模式,切实贯彻《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对动物养殖、屠宰、流通三个重点环节的监管措施,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促进养殖标准化、风险监管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化、检疫申报联动化、法治建设规范化。2018年,云南省广南县全面推行“风险分析、区域防控、分类评估、量化评价、分级监管、动态管理”的动物卫生风险管理模式,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监管有力、协调配合、保障到位”的原则,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集中整合县、乡、村各级兽医技术资源,科学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措施,确保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018年1月完成广南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摸底调查工作,明确监管目标和对象。其中存栏规模量达到监管范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40家、肉牛规模养殖场92家、山羊规模养殖场21家、家禽规模养殖场9家,共计162家;屠宰场5家。
2018年2—5月组织县乡专家人员分3个工作组,对全县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开展现场打分风险等级评定工作,除禁养区和养殖畜禽存栏达不到评定要求的外,共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125家、屠宰场5家,实现了风险评定工作全覆盖。动物卫生风险等级A级(低风险)为34家(猪16、牛18),B级(一般风险)为83家(猪19、牛56、羊5、禽3),C级(高风险)为8家(猪1、牛5、禽2);4家屠宰场风险等级为A级,1家为B级;发放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监督卡125本、生猪屠宰厂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监督卡5本、动物报检信息卡145本、动物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卡45本;同时对现场检查评估出来的问题书面告知企业业主,并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123份。
分别对12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和5家屠宰厂的动物卫生风险等级在县政务网、QQ群等相关公共平台进行公示;制作监管公示牌,明确监管人员和内容,到场到点悬挂,全面对各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按照国家动物检疫申报制的相关要求,结合“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申报人应履行的义务,全面落实养殖者、经营者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使用《动物报检信息卡》,由货主(报检人)填报产地、养殖、免疫、标识、用药等基础情况并对真实性承诺,实行“货主申报承诺+村防疫(协检)员(防疫技术服务合作社)协检+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动物检疫联动报检的规范化工作模式。各动物检疫报检点官方兽医根据《动物报检信息卡》相关信息,同时结合产地检疫相关规程要求,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屠宰场检疫申报率达100 %,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率达83%,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
推行使用《动物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卡》,对辖区内运输、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签订承诺书或者责任书,内容包括检疫申报,不得经营病死动物、染疫动物、违法添加等要求;及时做好动物经营者建立购销台帐,如实记录动物品种、数量、来源、免疫、检疫证明编号、畜禽标识及运输、销售等信息;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结合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开展活畜禽车辆备案工作。
1.6.1 规模养殖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场区入口处没有配置或没有启用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池及消毒室);二是没有建立并规范填写生产记录、兽药、饲料使用记录、检疫申报记录、免疫记录、疫病监测记录、消毒记录、动物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及免疫等养殖档案;三是没有配备单独的兽医室,或者没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四是出栏动物没有按规定向当地兽医站申报检疫;五是没有无害化处理池,无害化处理不按规定上报或上报材料不齐全。整改情况:大多数通过整改,12月份经过组织复评、重新定级,A级从原来的34家上升为65家、B级从83家减为51家、C级从8家减为3家。
1.6.2 生猪定点屠宰场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无车辆消毒、清洗设施设备;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厂内卫生差、线路老化、没有消防设备等);三是企业进场查证、瘦肉精抽检、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和相关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整改情况:通过督促,屠宰场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莲城定点屠宰场已配备进场消毒设备,其他正在建设;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已配备灭火器、落实厂内卫生消毒制度,做到每天清洗消毒2次,相关的台账记录得到规范和完善。
成立由县农科局局长任组长的广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县实际抓紧研究开展风险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行政组织协调推进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指导检查,从组织上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指导检查,在抓常抓细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综合利用媒体、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动物卫生风险管理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围绕养殖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做好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突出权利义务、法律要求,提高养殖者经营者守法意识,为动物卫生风险管理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培训、签订责任书和告知书等形式,做好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提高养殖者、经营者、贩运者和屠宰企业知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实行行业管理与生产扶持政策相联动,将监管对象动物卫生风险等级作为项目扶持审查的前置条件,对评定为A级的监管对象,优先享受畜牧兽医优惠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以及其他奖励措施;对评定为C级的,以及当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监管对象,不得享受畜牧兽医优惠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以及其他奖励措施。
针对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少事多的情况,县农科局把县动监所、县推广站、县疫控中心人员进行统筹分组,挂片到乡镇,检查督促各乡镇站开展工作;各乡镇站落实人员到场到户,切实抓好风险整改各项工作。
规模养殖场业主、屠宰企业业主、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经营者等相对管理人守法意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对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养殖技术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掌握。
通过提高思想意识,限时整改,很多场点消毒、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兽药饲料使用等设施设备得到建设和改进,并趋于完善,消毒、防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使用、卫生安全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动物疫病风险防控能力大幅度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
通过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试点工作,广南县各养殖场、屠宰场、畜禽运输户等动物检疫申报意识提高,2018年以来,80%以上的养殖场都能做到出栏动物主动报检,引进动物按规定做好隔离观察。
一是进一步对全县所有纳入监管范围的A级、B级、C级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进行督查督促,确保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各项措施有效实施。三是理清思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总结经验,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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