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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做好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
报告指出,2019年要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产量,新增高标准农田8 000万亩以上。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做好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加快农业科技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自2018年8月初以来,非洲猪瘟疫情已波及我国28个省份。截至2019年3月25日,全国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14起(111起家猪、3起野猪)。2019年3月份发生3起非洲猪瘟疫情,具体如下:
3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一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存栏生猪3 172头,发病24头,死亡20头。
3月12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包茂(渝邻段)高速邻水南收费站查获一辆仓蓬式生猪货运车,该货运车运载生猪150头,死亡9头。经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
3月21日,重庆市石柱县一养殖户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户存栏生猪91头,发病9头,死亡6头。
2019年3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几个月来,我国生猪产能持续下滑,能繁母猪存栏大幅下降,后期猪肉价格可能出现大幅上涨。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有效供给,提出如下7条意见。①加快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要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将扑杀补助发放到养殖场户手中;统筹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政策资金,重点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尽快恢复生产;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对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和规模猪场的临时性生产救助补贴政策,切实稳定生猪基础产能;统筹用好中央财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经费,支持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等工作;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得对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盲目停贷、限贷。②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加快部省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生猪产业链监管监测信息一体化建设;各省要按照“一省一方案”要求抓紧完善本省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建立省级财政资金为主、中央财政资金为辅的基层信息采集经费补助机制。③优化疫情处置和调运监管。各地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严格规范处置新发疫情,在疫情处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理环境、交通运输、建筑布局、饲养管理水平等因素,科学评估风险,精准确定扑杀范围;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开展产地检疫,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出具检疫证明;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加大运输环节查验力度,落实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措施;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点对点”生猪及产品调运,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④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生猪生产方式,多渠道支持养殖场户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购置的补贴力度,支持规模猪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装备;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猪场发展的土地供应;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⑤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生猪自给率低的销区要根据当地情况,积极扩大生猪生产,合理规划布局,逐步提高生猪自给率;因环境容量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自给率要求的省份,要主动对接周边省份,合作建立养殖基地;制定实施非洲猪瘟分区防控方案,加强区域内统筹规划布局,推进联防联控;科学规划屠宰产业布局,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原则,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产业链发展。⑥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研究,不断完善养殖、运输、屠宰等各环节疫病综合防控技术。⑦切实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
2019年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38号公告,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治动物疫病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兽医实验室体系建设,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支撑,根据《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办法》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农医发 ﹝2016﹞13号),农业农村部指定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专业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和华南农业大学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
2019年3月1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尽早开展非洲猪瘟自检。要根据企业规模和市场辐射范围等条件,明确实施期限。跨省销售生猪产品和年屠宰10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以及生猪屠宰、加工一体化企业最迟于4月1日前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年屠宰5万头以上的屠宰企业最迟于5月1日前开展自检;其他屠宰企业最迟于7月1日前开展自检。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指导屠宰企业建设符合PCR检测技术要求的实验室,组织检测试剂供应单位对屠宰企业检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屠宰过程中发现疑似非洲猪瘟典型病变的,要立即停止屠宰,将可疑生猪转至隔离间,并采集病变组织和血液样品进行检测;用于生产饲料原料的猪血,在出厂前按每车次采集3个样品进行检测。生猪屠宰企业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将检测结果报驻场官方兽医,并及时将阳性样品送所在地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确诊为阴性的,及时通知企业恢复生产;确诊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48 h后,可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申请评估,经评估合格的,可恢复生产。各地要结合落实非洲猪瘟检测要求,在5月1日前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家遏制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维护动物源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就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问题进行了研讨评估,决定实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①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②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商品饲料;③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④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⑤2020年7月1日前,完成相应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变更工作。
2019年3月1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工作成效,公布10起典型案件。通报指出,各地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查明涉案生猪1.5万余头、猪肉及猪肉制品140余吨;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
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网站2019年3月14日报道,为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基础产能,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应,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就做好生猪跨省调运工作,针对种猪、仔猪养殖企业和生猪屠宰企业在省外定点调入的生猪作出如下7点要求。①省外定点调入生猪来自未发生疫情省或疫区全部解封省。②调出地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和安徽省3A级及以上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在省外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③生猪调入前必须经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应准确填写:货主姓名及联系电话、生猪种类及数量、启运地点和到达地点、用途、承运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运载车辆及车牌号、车辆消毒情况。④生猪调运前由输出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前向输入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备,按照“申请报备,资质合格、备案车辆、指定线路”的原则进行“点对点”调运;运输途中严禁停留、卸载和交易;运输车辆装车前、卸载后要严格清洗、消毒。⑤生猪运达目的地,要实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卸载前,检查生猪数量、耳标号、承运人、运输车辆、运输线路等信息,以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⑥入场后,种猪隔离饲养30~45天、仔猪隔离14天后,经临床观察健康、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方可混群饲养。⑦调入屠宰场的育肥猪要隔离观察,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的方可进行屠宰。
据重庆日报2019年3月21日报道,“琪金·荣昌猪”科技产业园在重庆市荣昌区正式开工建设。据悉,该科技产业园由重庆琪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荣昌区联合打造,投资金额8亿元,总面积127亩,“琪金·荣昌猪”科技产业园将建设起一个集参观、研发、养殖于一体的高标准、花园式、样板式荣昌猪养殖示范基地和重庆首个、西部地区最大的智能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厂。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厂预计于2020年6月投用,投用后年屠宰量将实现200万头,生产生鲜肉制品、高档肉制品约1万吨,食品加工年产值不低于2亿元。
据巨潮资讯网2019年3月5—15日报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上市企业2019年1—2月共销售生猪861.53万头,销售收入总计69.5亿元,具体生猪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分别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猪395.36万头,同比增长31.12%;销售收入51.2亿元,同比增长0.6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202.61万头,同比增长66.31%;销售收入18.02亿元,同比增长7.58%。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112.24万头,同比增长67.78%;销售收入12.35亿元,同比增长15.16%。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猪51.55万头,同比增长118%;销售收入62 783.60万元,同比增长137%。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46.94万头,销售收入6.46亿元。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25.99万头,同比下降4.13%;销售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59.9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13.60万头,同比增长19.77%;销售收入1.12亿元,同比增长0.55%。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4.92万头,同比下降10.55%;销售收入0.68万元,同比下降23.60%。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4.53万头,同比增长35.63%;销售收入4 856.83万元,同比增长25.64%。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生猪3.79万头,同比增长0.48%;销售收入4 844.99万元,同比减少15.91%。
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2019年3月1日公告,牧原股份与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政府签订《牧原200万头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投资意向书》,欲在正阳县投资建设200万头生猪屠宰及食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拟在正阳县投资5亿元,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为2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第二期为食品加工项目。第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待宰圈、屠宰车间、预冷排酸车间、分割车间、冷藏库、污水处理系统、洗消中心、生活办公区及附属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期项目待第一期项目投产后再做规划。
据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北农”)2019年3月25日公告,3月23日,大北农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在山东省诸城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生猪养殖、屠宰业务等方面展开合作,具体包括拟合资设立生猪养殖业务公司等。双方主要合作内容包括3部分:①双方拟合资设立生猪养殖业务公司(由大北农控股,得利斯参股,出资比例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约定)。②双方拟合资设立生猪屠宰业务公司(由得利斯控股,大北农参股,出资比例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约定)。③合资养殖业务公司由大北农方主导管理,得利斯方派驻财务监督和业务学习人员。合资屠宰业务公司由得利斯方主导管理,大北农方派驻财务监督和业务学习人员。
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官网2019年3月23日报道,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国家非洲猪瘟专业实验室赵东明、刘任强等人利用2018年9月3日黑龙江省佳木斯疫情发病猪样品,接种猪原代肺泡巨噬细胞,成功分离出我国第一个非洲猪瘟病毒毒株(Pig/HLJ/18)。该研究团队采用红细胞吸附试验、免疫印迹试验、间接免疫荧光及电镜观察等试验系统鉴定了分离病毒株,并对分离出的非洲猪瘟病毒毒株的感染性、致病力和传播能力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建立了动物感染模型;初步阐明了我国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毒株的基因组特点和进化关系,为我国非洲猪瘟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为检测技术和防治疫苗研发奠定了重要基础。研究内容分别于2月27日和3月22日先后在线发表在新发传染病专业期刊《Emerging Microbes and Infections》 上。
据海关总署官网2019年3月12日报道,2月20日,越南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3起非洲猪瘟疫情。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迄今,我国尚未与越南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越南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禁止寄递或旅客携带来自越南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越南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越南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据中新社2019年3月22日报道,第一批来自葡萄牙的24.99吨冷冻猪肉于当日抵达天津口岸,这是中国与葡萄牙签署输华猪肉双边议定书后,首批抵达中国港口的葡萄牙猪肉产品。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消费国,也是最大的猪肉进口国,截至目前,已有德国、巴西等16个国家的猪肉产品准予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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