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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与环保协调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24-05-28

李明全

(四川省南充市政协办公室,四川南充637000)

环境保护

养殖与环保协调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李明全

(四川省南充市政协办公室,四川南充637000)

笔者通过调研分析,指出一些地方在治理养殖污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四点建议,一是公正、客观地认识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二是珍惜资源,因地制宜治理养殖污染,稳定现有肉类生产能力;三是科学养殖,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四是依法养殖,依法管理,环保、养殖相互促进。

养殖;环保;协调;和谐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制后,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环保压力犹如泰山压顶,一些农牧区甚至有将辖区内全部养殖场撤光而后快的趋势。而养殖业是为人们提供肉食品的特殊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一些废弃物是必然的,如果我们不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而是“一刀切”强行撤除所有养殖场,那么,肉食品的生产能力就会被破坏,肉食品供应紧张的局面就不可避免。最近笔者针对强行撤除养殖场情况和如何做到“养殖与环保统一、共建和谐家园”进行了调研,从中看到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一些启示。

笔者本次调研的地点是四川省南充市,南充市是川北重镇,是四川省农业大市,也是四川省的养猪大市,所辖9县(市、区)均为四川省生猪调出大县,一直受到国家的扶持。近几年来,该市上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养猪为主的畜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奠定了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基础。但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一些地方把农区的环境污染全部归咎于畜禽养殖业,一时间限期撤除、现场督办等各种行政手段都用来对付养殖场,有将养殖场撤完而后快的趋势。这种做法将环保和养殖业对立起来,虽然完成了环保任务,但给产业发展和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带来了隐患。通过调查走访,笔者发现,在养殖场的撤除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刀切”现象严重。有的地方不分限养区、禁养区与适宜发展区,不管是否是污染饮用水源,不分畜禽种类,只要是规模养殖场就一律撤除;二是片面强调环境保护,淡化了市场的有效供应和人们生活必需品的保障。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畜禽养殖能力因大批撤除遭到了破坏,而新的养殖能力又不可能及时替补,这将导致一些地方当年生猪养殖数量急速下降,在今后一个时段猪肉食品供应偏紧,本地肉食品供应将更多地依赖外地调入,肉食品价格会迅速上扬,进而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安宁;三是认识有误区。首先是片面理解“禁养区”,认为禁养区就是任何规模养殖场都不能办,任何畜禽都不准养,现有养殖场必须一律清除,这种做法严重脱离实际,幻想养殖治污工作取得“一蹴而就”的效果,想通过打压畜牧业的发展来达到治理环境的目标。其次是把畜禽粪便统统视为农村环境的污染源,忽视了畜禽粪便的农家肥功效,一律不准排放。第三是要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要像工业污染治理那样达标排放。由于这些问题的突出存在,一些地方近年千方百计发展起来的畜牧养殖基础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地方畜牧业发展受阻,养殖数量有减少的趋势。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四川民生经济运行情况显示,四川省2017年上半年生猪存栏4384.8万头,同比减少42.7万头,下降1.0%。据笔者调查,个别县区由于大规模撤除规模养殖场造成生猪存栏减少的比例远高于1.0%。四川省是我国“十三五”期间规划的生猪重点发展区域,也是传统的养殖大省,曾经是全国猪肉调出大省,养殖业既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也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脱贫奔康的工作中,畜禽养殖仍是一些地方贫困人口走出贫困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国家规划的重点生猪发展区域内,既要保护环境,又要维护产业的持续发展,把环境保护与养殖发展统一起来思考问题,想万全良方,施综合之策,才能达到既有肉菜飘香、百姓幸福安康,又有绿水青山、美丽家园的效果。

1 客观公正地认识养殖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是世界肉类消费大国,也是养殖大国,畜禽养殖污物的排放在所难免。目前人们普遍认为全国畜禽产生的污染物总量比工业污染物的总量多得多,并片面地认为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就是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应该全面取缔畜禽养殖活动。但从养殖污染的性质来看,显然不能单从污染物总量进行计算,否则按照这个逻辑,人类从古至今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污染显然更多,是当之无愧的罪魁祸首;然而在未进入工业社会之前,何尝看到畜禽、人类因粪便导致大规模污染的事件发生呢?因此我们要客观看待养殖污染,应看到畜禽粪便及污染物具有可分解性、可转化性和自净性,并能够实现绿色循环,这也是养殖业生生不息的原因之一。换而言之,畜禽粪便可转化成为有用的植物肥料,也能成为高热量的燃料,这意味着在现代化规范处理之下,这些“污染物”往往能够变废为宝。这种可处理性显然区别于工业污染及其衍生品污染对环境的不可逆性侵袭。因此,治理养殖污染的方法应有别于治理工业污染的措施和方法。

2 珍惜资源,因地制宜治理养殖污染,稳定现有肉食品的生产能力

在农区,现在需要治理的污染养殖场大多数是在我国经济超高速发展时期发展起来的,有的还是以区域优势产业或重点产业由各级政府财政(包括中央财政)投资新建,培育这些养殖能力花去了不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我们在治理养殖场污染时,要珍惜这些养殖资源,不能简单地采取撤而了之的做法,要综合考虑保护来之不易的养殖能力。首先,对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控制养殖畜禽饲养种类和数量规模,提高空栏率,甚至为了在短期内修复环境,可采取强行歇业的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压力,这既可达到保护环境,又可取得保护畜禽养殖能力的效果;其次,对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养殖场也不是只有撤除一条路,可鼓励业主先完善治污设施,使场内治污设施齐全,做到科学养殖,减少养殖场超标准排放污物,动员畜禽养殖业主自觉参加到环保养殖的行动中来;第三,确需要搬迁的,采取撤一建一的措施来进行搬迁,以保护和稳定现有的畜禽养殖能力,保障市场的有效供给;最后,有大规模撤除或搬迁任务的地方可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来进行,制定计划,及时补救,稳妥推进,切忌“行政命令”、“一刀切”的做法。通过因地制宜的措施,稳妥推进畜禽养殖治污工作,既治理了环境,又有效地保护了现有的养殖能力,以此保障肉食品市场的有效供给。

3 科学养殖,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

在畜牧业今后的发展中,我们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做到养殖与环保统一,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中国。首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通过严格规划和布局可以有效地避开生猪和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可主动选择生猪和畜禽养殖区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和养殖业的发展,争取环境保护的主动权;其次,适度规模,控制数量。规模经营是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生产项目最普遍的要求,但从环保和经济效益出发,对于一个场(厂)或一个养殖单元来说,不是规模越大、数量越多效益就越好,而是要强调适度规模经营。实际养殖生产中,一般散养农户育肥猪的年出栏量应控制在20~50头之间,蛋鸡和棚鸭每群的饲养量宜控制在500~1000只之间;小型家庭专业养殖场育肥猪养殖数量每批控制在200~300头为宜。同时养殖数量还要考虑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的能力,一般而言,一亩四季耕作的耕地可消纳1~3头生猪一年生产的粪污,过去农区就有“一亩田一头猪”之说。大型专业养殖场(厂)建设前都要经过选址、规划设计和对环境容量的综合评估,其养殖的数量规模要充分考虑环境的容量和污染物的消纳。第三,改善设施,加快产业升级。在散户的养殖中,要加大圈舍改造和产业升级的力度,做到人居与畜禽圈栏分设单建,人与畜禽分而居栖。积极应用新的圈栏建造技术和新的科学方法,大力推广户用沼气技术,努力推行一户一圈一(沼)池的畜禽饲养与沼气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畜禽圈舍的下面配套建造沼气池,既可即时收集畜禽产生的粪便和污物,又可生产沼气解决人们生活的燃料,还减少了畜禽养殖粪污带来的直接污染。在大型生猪养殖场(厂),要规划设计建设大型的粪污处理场,包括安装干湿分离设备、液体污物存储池、病害畜禽死尸的存放和处理间等,在大型养殖场产生的污染物应通过无害化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后排放,以免污染周围的环境,影响人们生活的安宁,这样就可实现养殖和环境保护良性循环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沼气发电上网(国家电网)出售,这既可使畜禽粪便资源化,又能使养殖业主多一份固定收入。各级政府要把产业升级与完善养殖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片区为单位,统筹建设畜禽病害死尸收集和清运点,随时捡拾畜禽死尸,使其不乱丢乱抛,不曝露在荒郊野外,不成堆,不泛滥,不成灾,避免因畜禽养殖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4 依法养殖,依法管理,环保、养殖互相促进

近几年来,我国为了保护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修订和完善了许多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涉及到畜禽养殖、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环境保护及其责任的承担,并且规定了破坏环境入刑的种种情形,可谓是历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规。因此,在畜禽养殖中要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到依法养殖,依法严管。加大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的监管,支持养殖业主合法的养殖行为,取缔和查处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厂),依法依规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来治理畜禽污染。各地不得自行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水的达标排放标准。各畜禽养殖业主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养殖,自觉减少养殖畜禽带来的污染,建设和完善养殖场的治污设施,促使各类养殖业主达标排放养殖粪污和废水,切实减少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推广利用畜禽粪便生产高效有机肥的技术,使养殖污染物变废为宝,把畜禽养殖治污工作纳入国家减少化肥使用行动中,协调推进养殖污染的治理,鼓励种植业大力使用农家肥,这既可以减少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又能减少化肥的使用,改良土壤,培肥地力,还可推动种植、养殖业之间的绿色循环,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是对立统一的整体,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绝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要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能只要环境而废除养殖业,也不能只顾养殖而忘记环境保护,特别是在国家规划的各种畜禽的重点发展区;既要研究畜禽养殖新技术,促进产业的发展升级,也要研究畜禽养殖治污和环境保护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现阶段的畜禽养殖治污工作中,要避免那种把养殖与环保对立起来的作法,那种“咽噎废食”、幻想“一蹴而就”将现有养殖场一律撤除的简单做法是不可取的。我们要正确、客观和辩证地认识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因地制宜地实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大力推广科学健康的养殖方法,利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来加强养殖活动的监管。既要绿水青山,也要肉菜飘香;既要保护环境,也要百姓安居乐业。只有做到养殖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才能使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相互促进,两不偏废,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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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4645(2017)09-0068-03

2017-08-16

李明全(1957-),男,研究生学历,高级畜牧师,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管理工作,E-m ail:6177384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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