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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中国梦”的乡村基石

时间:2024-05-28

本刊记者 李治飞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新提出的“家庭农场”成了时下热议的话题。热议的背后,是人们对“三农”及其关联的“道路问题”的关切,是人们对“中国梦”驻脚乡村的期冀。出于对美式现代农业的艳羡乃至迷信,或者对土地及农业利润的觊觎,近些年鼓吹资本下乡和扶持大型企业担当农业经营主体的声音很响。“三农”学者温铁军认为,中国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方式必定是死路一条,也没有条件采用东亚日、韩的路径解决“三农”问题,进而推动国家发展,必须探索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大胆想象,推行家庭农场模式或许是适合中国乡村的发展道路。

中国现有的农业经营主体(模式)包括小农、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公司(企业)。小农是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历史选择,曾经是推进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如今,小农产业模式常常因为规模太小,小农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尤其在快速工业化背景下,以进城打工为主的兼业收益比重上升后,再生产动力进一步下挫,结果导致农业生产效率和收益偏低,参与合作经营的主观需求不足,难于组织化,产销脱节,在“大市场”环境中处于劣势,易被流通和加工环节的资本“盘剥”,收益进一步收缩,恶性循环。小农模式不仅阻碍了农业的现代化,给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巨大风险,还造成乡村的解构和凋敝,乡村人文和社会功能消亡,沦落为一大群追寻“文明梦”的迁徙者艰难的起点和无奈的终点。总之,小农模式已经变成了当前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的阻力。

专业大户相比于小农,具备一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商品化优势,能够推动产销对接和综合效益提升等,但往往因土地租赁期较短,易透支土地和自然资源,导致地力衰退和生态破坏,以及雇工化生产带来的监督成本高、土地产出受限等问题。龙头企业或农业产业化公司进入农业领域,能够大规模集中土地资源和实施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可以较好地推进生产技术引进、机械设备应用和市场体系建设等,具有较强的赢利能力和成长性。但这一机制的负外部性(比如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也大,相对生产成本明显上升,并在单位土地的实物产出上不具优势,还存在通过资本运作形成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与土地权利者争利,将产业风险转嫁给社会等各方面的问题,有违人多地少的国情所需。总体上,公司是乡村人文、社会和经济的解构者,有损于乡村发展。

家庭农场由小农和专业大户升级转型而来,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因此,有维护良性再生产和先进技术投入的兴趣和实力,有参与合作经营的主动性,能够实现内部监管和激励,土地产出水平高;保留了小农模式应对社会风险的内部性,可为家庭成员提供长期稳定的岗位;农业经营具有长久性,生产地和生活地具有同一性,能够自觉注重修复生态、培肥土壤和维护产品信用,承担起生态文明的建设和传播责任;能够自觉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是新时期乡村人文和社会秩序的建设者和保卫者。可见,在我国现实条件下,家庭农场可能是承载乡村复兴和农业发展的最佳社会和经济结构单元。

按照中央提出的“四化”同步发展思路,以农业生产和乡村社会结构良性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复兴,既是“三农”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国家发展的基础,也对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中国梦”,梦想的是经济发达,文化丰富,生态文明,社会健康稳定,人人安居乐业。要实现“中国梦”,少不了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不断进步和农民持续增收,离不开乡村复兴。家庭农场,也许就是“中国梦”的乡村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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