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2023 年6 月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总结提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做法,推广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补齐公共卫生环境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短板,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从源头上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通知》提出,积极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以环境清理整治为先手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备隔离功能的民宿等旅游居住设施,改善“平急两用”设施周边及沿线的支线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旅游居住环境。
《通知》明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乡村人居环境集中治理为着力点,统筹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等工作,持续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深入开展垃圾堆、坑塘、河塘、沟渠、残垣断壁等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禽畜养殖废弃物、废旧农膜等治理,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引导农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因需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维护管理。
《通知》提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中强调,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乙类乙管”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力争新型冠状病毒变异监测覆盖所有县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哨点医院及有陆路、海港口岸县区的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机构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大型场所人员的健康监测设施和能力建设,推进偏远山区、牧区、林区、海岛防疫能力提升;抓好常态化分级分层分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建设,提升我国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
《通知》提出,补齐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短板。其中强调,加强城市垃圾、污水、厕所、清扫保洁等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有条件的地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提供基础支撑。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通知》提出,创新城乡社会健康治理模式。其中明确,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推动新版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评比、表彰等措施鼓励各地积极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探索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域创建,提升卫生创建质量,有效破解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管理难题;开展健康城市建设,通过以奖代补、项目安排倾斜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指导各地开展村、社区、企业、机关、医院、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和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引导各级各类单位和场所承担起健康环境改善、健康知识宣传、健康行为践行、健康自主管理等责任,以点带面夯实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微观基础。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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