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驱动农户参与农业数字化发展的对策研究

时间:2024-05-28

王艳华 邢丽荣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淄博 255020

0 引言

农业数字化发展是农业与互联网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过程,也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农业数字化是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转型的体现,也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内容。将现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应用于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等环节,实现农业产业链的数字化,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各环节的生产效率,节约了物力、人力资源,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推动了农村经济水平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1]。

在农业现代化发展浪潮中,我国在农业数字化理论体系设计、生产实践应用等方面均做出了积极尝试。为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 年印发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年)》。2022 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数字化建设指南》,强调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主线,以发展智慧农业为重点,为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当前,农业数字化的参与者主要是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注意发挥农户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培训、宣贯、政策引导、试点示范等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2]。这也充分表明国家对农户的重视,采取多种手段促进农户与农业数字化发展的结合,是农业数字化发展成功的关键所在。

1 农户参与农业数字化发展存在的现实问题

1.1 农户数字素养与技能普遍不高

农户数字素养普遍偏低,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这也是制约农村地区数字建设的重要因素[3]。

一方面,农户整体上缺乏数字观念。在农村地区,大多数农户主要从事种植业,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在对一些新事物、新理念的接受上存在开放性不足、接受度不高等问题,且数字资源接触面小,农户对数字技术的引进并未表现出太大兴趣,也没有强烈的学习数字化方面知识的意愿。在部分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农村地区,农户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接受度会有所提升,但是由于其获取新知识和新技术能力的不足,其数字化意识大多尚处于朦胧阶段,通常只能通过一些碎片化的方式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农户的数字技术使用能力明显不足[4]。根据相关数据,当前农村地区多数农户只通过智能手机满足自身社交、娱乐等方面的基础需求,并未基于移动互联网设备进行自主学习。根据2023 年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截至2022 年12 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到了3.08 亿人,农村地区在线教育占农村总体网民的31.8%。有限的数字技术使用能力使农户游离在农业数字化、乡村治理现代化、生活智慧化浪潮之外,导致农户的农业数字化参与感不强[5]。另外,农户多从事农业、服务业、手工业等门槛低、技术含量低、收入低的工作,在休息时间有限和工作环境艰苦的情况下,其鲜有时间和精力学习农业数字化知识。这些都导致了农户的数字素养和技能普遍偏低。

1.2 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整体上存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不能满足农户的日常需要。受地广人稀、地形复杂等因素制约,农村地区网络覆盖率偏低,这也是制约农村数字化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1.9%。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网络入村、建设数字化农村等政策,通过大范围建设网络基础设施,使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仍有少数偏远农村地区尚未接入互联网,农户对互联网方面的信息获取甚少,更不必说数字化发展所需能力方面的提升。

特别是对于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来说,地形、人口基数、交通等条件的制约,使其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和引进应用现代设备存在较大困难,导致数字化农业技术很难得到普及。部分农村地区未对道路进行系统规划与建设,或者缺乏及时维护,导致道路质量存在较大问题,极大地降低了当地与外界的连通性,阻碍了农业数字化进程。根据2022 年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1年我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为25.4%。

1.3 多元主体参与深度不够

农户数字素养的提升,有赖于地方政府、高校、农业科研机构及相关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帮助。但当前,多元社会主体在农户数字素养的提升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第一,多元主体在农户数字素养提升过程中的服务内容有限。地方政府在使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受数字技术应用不足、大数据思维薄弱等因素影响,更多时候只是通过平台进行日常业务办理和数据收集汇总,并未借助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多元互动,使政务服务平台很多现代数字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当地高校、农业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组织也只是被动地配合政府开展一些农业生产领域的赋能活动,并未全面深入农业数字化各环节,难以实现农户数字生产、数字供销等环节的有效连接,不利于调动农户参与数字农业发展的积极性。

第二,多元主体参与农户数字素养提升的服务范围有限。在农村数字化建设过程中,仅有部分高学历、高素养的新型职业农民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作为农村发展主体的传统农户并未被吸纳进来。这就导致多数农户与农村数字化发展严重脱轨,难以真正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4 数字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我国农业数字化发展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单靠农户自身的力量难以实现转型发展,因此,各地应积极培育和引入一批数字人才。但目前,部分地区农业数字化人才培育和引进政策仍有待进一步落实。首先,政府在农户参与农业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应起到重要的引导与规范作用,然而现实情况并不理想。部分地区政府在数字人才培育方面尚未制定完善的政策,在数字人才培育工作中缺乏指导依据,大部分是凭经验探索。部分地区为了节省成本,采取被动发展模式,一味地借鉴其他地区数字人才培育发展经验。尽管这些发展经验可以为当地数字人才培育带来一定的启示,但由于各地区农业资源、条件、政策等存在较大差异,盲目引入其他地区农业数字人才政策可能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状况。其次,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印发的《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以及2022 年和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推动数字乡村发展,加强数字人才培育工作。这些政策文件为数字人才的培育与引进提供了重要指引,但各地区在推进与落实过程中重点关注农村、农业两大领域,对数字人才培育与引进的关注并不充分,导致农业数字人才匮乏[6]。部分地区并未对数字人才的政策与知识进行宣贯,无法发挥数字人才在农业数字化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2 促使农户参与农业数字化发展的对策

2.1 加强农户数字化培训

农户数字素养的提升,是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美丽乡村、智慧乡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因此,要加强对农户数字素养提升的关注,可从强化农村数字化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乡村图书馆作用等方面发力。

一方面,要强化农村数字化技术培训。由于农户本身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而且受生产生活习惯影响,对数字技术的敏感度不高,因而必须加强对农户的数字技术培训。第一,可基于农户特点和地区特色,设计符合农户当下需求的教研方案,分阶段设计农户数字素养提升课程,并根据农户掌握情况和反馈进行适时调整。第二,加大对农户数字技术培训的实施力度。在对农户进行数字素养提升时,需要基于农村实际,从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力量提升、教育模式优化等方面入手。例如,可借助现代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培训力量,要求培训机构根据农业数字化发展需要、农户的技术水平、学员特点等,改进教学技术、教学手段,优化农户数字教育结构,全面提升农户数字素养。

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乡村图书馆作用,提升农户整体数字素养。乡村图书馆是农户进行一些先进理念、知识、信息学习的重要地方,也是其进行自我充电的必要教育文化基础设施。有必要基于农村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网点布局,并通过专门的组织进行管理,满足农户的读书需求,全面提升农村居民教育文化水平。具体来说,可借助乡镇图书馆、村文化站及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大范围提升农户知识投射面。农户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多渠道进行自我学习提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农村图书馆的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当地农村发展水平和对数字转型方面的需求,多渠道吸纳社会资金,进行针对性的图书采购,做到方便、实用,既要满足农户的阅读需求,又要注意书籍的可读性,避免购入过于晦涩的理论书籍,力求通俗易懂。

2.2 加强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数字化转型是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重要途径。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等可以全方位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农村地区信息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为乡村振兴赋予新思路、新动能。农村地区必须加强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信息化、现代化、智慧化发展扫除障碍。这也是农业生产数字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7]。

加强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制定更多惠农助农政策,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8]。特别要加强对偏远农村地区的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地区网络覆盖面,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提升当地农村管理部门的数字化转型意识。第二,农户应积极参与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发挥这些基础设施的最大效应。这样才能让政府的投资得到更快更多的回报,并在下一周期的农业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中获得投资优先权。第三,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进城镇,推动城乡之间生产与消费的有效地对接。因此,各地应加快建立现代物流渠道,根据农村地区交通现状建立城乡中转、分层配送的运输模式,通过切分配送链发挥中小型物流车辆的配送能力,形成符合农村发展实际的信息化物流配送模式;还要推动发展共同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特别是加快推进农村冷链物流的建设与服务工作。

2.3 加大多元主体参与力度

各地要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作用,通过政府部门、农业院校、农业研究机构、相关企业等组织的通力合作,全面提升农户数字素养[9]。

第一,拓宽多元主体的服务领域。政府部门需要强化工作人员的数字化治理意识,积极开发符合农户数字化生产需要的公共农业服务应用,实现数字助农。此外,各地应加大农业社会服务型工作人员培育力度。这是因为社会服务性人员不同于生产经营者和专业技能人员,负责政策信息的解读与传播,以及营销渠道的联络等任务。

第二,农业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既要基于农村自然条件状况实现科技助农,将一些现代科研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全面促进农业增产、农户增收,又要积极响应地方政府政策号召,发挥对农户数字素养提升的助力作用。例如,可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合作,实现校园农业理论知识资源与农业生产实践资源的共享,在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促使基地农户对农业理论知识有全新认知。

第三,扩大农户数字素养提升的服务对象群体。当前,数字素养提升服务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但对于农村建设来说,占其人口大多数的传统农户才是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因而有必要基于传统农户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数字素养提升方案并完善相关制度,使大多数农户在农村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实现自身能力和素养的提升,共享农村数字化发展成果。

2.4 强化数字化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的落实

第一,基层政府部门应提高对数字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落实的重视程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农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环节。然而,由于部分基层政府部门执行政策不力,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基层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农业数字化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落实的重视程度,树立政策执行的权威性。特别是加强对农业数字人才福利保障政策的落地,提升保障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而推动数字乡村建设进程。

第二,强化数字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是推动农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一环。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业数字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的宣传,让更多人员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例如,充分利用传统媒介、新兴媒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进行宣传,扩大农业数字人才培育与引进政策宣传的范围,让更多人才了解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的普及效果。 同时,也可组织相关人员到农村地区走访,与农民面对面交流,在解答农户关于农业数字化发展中疑问的同时,向其宣讲数字人才培育政策。

第三,加强监督。政策的落实需要有效的监督,这是政策落实的保证[10]。农业数字化培育政策监督应该遵循专业化和多元化的原则,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多元化的政策落实监督体系应该包括自我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农业数字化培育政策落实监督更加全面和有效。总之,提高农户数字素养是推进农村数字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农村基层政府应该积极宣传政策、组织培训活动、提供资源和设施,并建立多元化的政策监督体系,以确保农业数字化培育政策的有效实施,让更多的农户共享数字化时代的发展成果。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