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孟庆会
(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山东 济南 250001)
自从允许农民进城务工开始,农村留守儿童便开始产生,其是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然产物。而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又让留守儿童问题变得复杂,成为一直以来社会关注的焦点、难点和痛点。笔者本着人文关怀,试从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角度,浅析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应承担起的责任,希望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合理解决提供些许可供参考的政策建议。
2013年,全国妇联课题组发布《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基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样本推算,留守儿童大约为6 100万人,占农村儿童数量的37.70%,占全国儿童数量的21.88%。此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范围为农村中父母一方或同时外出,留守在家的18岁以下的儿童[1]。
随着我国精准扶贫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地入学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等一系列政策的有效实施,留守儿童数量开始明显减少。201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等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将农村留守儿童重新定义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2016年3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普查工作,此次摸底全国共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在这902万留守儿童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隔代抚养的有805万人,占总数的89.3%;由其他亲戚朋友监护的有30万人,占总人数的3.3%;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的有36万人,占4%;父母一方外出务工而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有31万人,占3.4%。从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结构来看,0~5周岁的有250万人,占27.8%;6~13周岁(含6周岁)559万人,占62.0%;14~16周岁(含14周岁)92万人,占10.2%[2]。
农民向城市迁徙,产生留守儿童,各国如此,但在世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受户籍政策、教育政策限制,能大规模产生留守儿童问题的只有中国。由于留守儿童数量多,分布在广大农村,有的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起居、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面临着众多突出问题。
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并与现实案例相结合发现,由于成长中缺乏有效的家庭监督管理与教育,留守儿童群体的生活状态普遍较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状态稳定性较低,教育问题突出;更有甚者发生举国震惊的人身安全事件。此外,由于缺乏父母亲情、家庭关爱,大多数留守儿童存在性格孤僻、人际交往障碍、情感障碍、过度敏感偏激等心理问题。而存在的心理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一代人的健康成长,甚至在组建家庭后会影响下一代。“当第一代留守儿童成年走入社会,尤其自己成为父母后,他们的心理问题就开始集体显现。”《留守一代全国农村留守儿童902万》报道中,对留守一代的心理问题有许多详尽的案例陈述[3]。
探究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产生原因主要如下。一是留守儿童抚养的主体——祖父母、外祖父母,大都是年龄偏大、学历水平不高的老人,许多地方一个老人需要抚养多个孙辈,体力精力不济。二是很多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和科学现代的教育理念,仅提供物质生活上的支持,较少回家看望子女,甚至常年不与子女联系,致使子女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亲情关爱。三是农村教学质量、课余教学条件有限,缺乏图书馆、少年宫、较好的兴趣爱好培训机构等,农村留守儿童无法享受丰富多彩、利于开拓人生视野的课余活动。四是相比可视化的教学楼、操场以及现代化的教学仪器等硬件条件,很多学校对学生饮食营养健康、心理状况等方面的重视度远远不够。
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有父母关爱的童年,既能助推教育公平,提升我国整体教育质量;又能阻断农村留守代际传递,保障一代人的幸福生活[4]。而近些年,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频频见诸报端,留守儿童犯罪率占未成年人犯罪比重过高,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所有这些问题告诉大家: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解决或者缓解留守儿童问题迫在眉睫。
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留守儿童父母是迫于生计和经济压力选择外出打工,但现在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物质生活水平已经有很大改善,与之相对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各种恶性事件不断出现,让大家意识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相当严重。为保障留守儿童享受父母亲情、接受良好教育、得到人身安全保障等,从教育管理服务的角度,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几点对策。
要求各学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定期更新其父母打出务工和监护人情况,实施一人一档案、精准化管理;重点关注入学率、巩固率等关键指标,认真开展信息核查比对,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指导各地分类制订控辍保学措施,对辍学儿童逐一进行劝返复学。逐步建立并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资助体系”,加大贫困家庭留守儿童教育资助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贫困家庭留守儿童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真正做到不让一个留守儿童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制定与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指导各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存在监管空档期问题,提供便民性服务措施,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修订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相关标准,要求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设立课余活动室,配齐配全图书阅览、亲情电话等设施,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课余活动阅读、与父母亲情联络等提供场所和条件,通过丰富的课余生活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并缓解其可能存在的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
通过“全面改薄”工程对贫困地区农村校园校舍修缮,为留守儿童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对位置偏远且学生较少的地方,在村开设低年级学段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方便农村孩子就近入学,通过精准施策,实现寄宿制学校合理分配,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入学需求;要求寄宿制学校配备具备科学管理能力、了解留守寄宿儿童心理特点的生活教师。通过寄宿学校的集体生活锻炼寄宿留守儿童的人际交往能力。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对学校德育、法制安全教育、课余活动、营养膳食等的督导与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与出台《家庭教育试验区实施方案》,组织成立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传递科学的育儿思想,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推动家长自觉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师德、职业精神培育[5]。通过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家庭各担其责,逐步形成良好的协调沟通联动机制。
当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绝不能仅仅依靠教育部门一方之力,还需要民政部门、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关工委组织等共同发力,织建社会关爱网络,逐步形成更趋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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