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陈 丽
(周口市川汇区农林局,河南 周口 466000)
川汇区是河南省周口市中心城区,涉农行政村大多是城中村和近郊村,在土地确权办证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在此项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顺利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办证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周口市川汇区一些农村群众和干部存在小农意识,认为农民只要有地种就行,有证无证都一样;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对土地的权益认识不足,对土地确权缺乏积极性;一些土地承包人对确权工作存有异议,出现抵触情绪,不愿配合工作;部分基层政府关注的是经济发展,对土地确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积极主动深入农村,不愿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这些因素都严重影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
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我国已经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土地相关法律法规,但一些法律法规是多年前根据当时历史原因制定的,已经不符合现实的需求,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在周口市川汇区的土地确权工作中,这些不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给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阻碍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乡镇一级农经组织被撤销,土地确权工作中农经人员十分缺乏。而农村土地确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顺利开展工作,离不开大量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而且高质量的土地确权工作需要使用先进的技术和测量设备,需要任用大量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然而,周口市川汇区缺乏此类人员,在确权工作中,从行政部门临时抽调一些人员组成的土地确权队伍缺乏专业技术和经验,这些都影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因为财政资金紧张,投入资金不足,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确权工作的开展效率。
周口市川汇区农村和其他乡村一样,在1998年土地第二次延包过程中,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于水肥条件不同的田地实行不同的分地标准,肥地贫瘠薄地折算比例不同,一些农户按应分面积记录,一些农户按实分面积记录,导致不同地方统计的面积不一样。此外,开荒新增地、房屋等建设占用部分土地、承包户之间土地的互换、人口变化以及承包地调整等,都会造成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不一样,在土地确权中产生了诸多矛盾。同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也致使一些农户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土地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一些增人不增地的、土地依法被征用的、离异和死亡等造成变更的以及产权有纠纷的农民,由于承包地没有得到及时调整,在土地确权中都想借此机会争取自己的权益,为达目的甚至采用上诉、纠缠等过激手段,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
在周口市川汇区农村,个别行政村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专职人员的管理,再加上年代久远,农村行政村村委班子人员对档案资料管理不重视等,造成一些信息资料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材料丢失,使得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出现了人为困难。
进一步加强宣传,让农村广大干群全面了解土地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是否了解、是否重视,对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周口市川汇区各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组织得力的专业人员深入农村、农户,采用各种灵活方式方法,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户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采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及宣传车巡回广播等多样化的方式深入农村宣传讲解政策,也可以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农民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开展一些文化活动等向广大农户宣传土地确权知识,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土地确权的认识。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应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自由空间,避免处理问题过度死板,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要采用灵活多样性的方式,确保群众利益。在确权过程中,要注意妥善解决确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监督管理方面,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采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确权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土地确权工作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一项艰难复杂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针对缺乏土地确权人才的现状,周口市川汇区政府高度重视,对抽调人员进行专门技术培训。一方面,加大工作人员土地确权相关流程、制度、作业原则等岗前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使用设备、准确测绘等专业技能培训,并积极引进相关技术人才;另一方面,加强土地确权工作人员同广大农民群众语言沟通能力的培训,提高同农民协商和解决土地纠纷的能力。同时,在土地确权工作中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全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经济保障。
由于周口市川汇区城中村、近郊村较多,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多样且复杂。针对此,要根据客观事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逐一进行解决,严防问题复杂化。首先,区土地确权工作组调派有关人员深入农村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问题和矛盾的防控工作,对于问题集中、矛盾多的行政村,土地确权工作组先行进村入户,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然后再进行土地确权。其次,对实际丈量土地承包面积有异议的,要严格遵循土地确权政策,按照实有面积进行确权,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解决,切实做到合同与经营权证一致,确保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最后,充分发挥土地纠纷调解机构的作用。对土地确权中新出现的土地纠纷案件,要结合当前实际和历史遗留问题,客观公正地进行解决,切实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如果当前得不到解决,要记录在案,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根据周口市川汇区涉农行政村实际情况,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可以分试点、发动、调查摸底、清查核实和权证发放5个阶段逐步进行。要对各阶段统计、核实、测绘等各项数据,并要严格三轮公示,按照要求详细准确地填写“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情况统计表”“农村土地承包现状情况统计表”等表格,对绘制空间位置图和实施清查后的面积进行详细登记,接受群众监督。组织人员做好自验,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验收,以确保土地确权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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