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8
王 增 宋欢欢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渔业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近海资源之一,对于渔业资源的养护与管理是渔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我国进行的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操作和执行等方面的不足。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提升现代化渔业管理水平。而目前我国缺少系统完备的渔业管理体系,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欧盟作为一个集政治与经济实体为一体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组织,有效的控制体系是确保欧盟渔业得到可持续管理的关键。目前欧盟委员会正在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欧盟监测和遵守捕鱼规则的方式,既能够保证和促进欧盟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又能够保证欧盟渔业部门的长期生存能力,保护渔民的生计。欧盟渔业管理体系对于我国渔业发展、渔民生计的保障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小规模渔业船只通常指船长12 m以下的渔船,这类渔船具有体积小、隐蔽性强、行动灵活等特征,可能对渔业资源存量产生影响。因此,确保这些小型渔船的捕捞活动和捕捞量符合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规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欧盟规定,会员国应能够追踪所有渔船,包括较小的渔船。对于较小的船只,现在可以使用价格合理且易于使用的移动追踪设备。此外,欧盟传统纸质版报告将被淘汰,不论船只的大小和捕获的鱼量多少,所有渔获量应以电子方式进行核算和报告。据统计,目前没有报告低于50 kg的捕捞量可能会导致多达35万t鱼的下落不明,相当于欧盟渔船目前报告捕捞量的6%[1]。
在欧盟现代化渔业资源管理体制下,更容易生成丢失渔具的报告,系统化程度较高。报告渔具损失将通过所谓的“捕捞日志”完成,该日志将以电子方式提交给渔业资源管理局。由于渔具丢失可能涉及任何类别的渔船,欧盟规定无论其规模如何,通过日志的报告必须由所有类别的渔船完成。所有船只也必须携带必要的设备来取回丢失的装备。
登陆义务是CFP的一项重要要求,但难以控制。在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起诉非法丢弃海上鱼类所需的证明水平实际上不可能通过传统的控制手段获得,如空中监视、海上检查或着陆检查。结合闭路电视(CCTV)的远程电子监控技术(REM),有可能成为确保控制和执行登陆义务的有效手段,并对非法丢弃提供威慑。因此,委员会建议某些船舶配备连续记录电子监控设备,包括闭路电视(CCTV)。选择装备的船只将根据其丢弃风险水平来完成。
委员会提议引入具体工具,以便成员国更好地管理休闲渔业。通过简单的登记或许可证制度,成员国将知道有多少人为休闲目的而进行捕捞,并能够收集有关捕捞和作业的可靠数据。收集足够和可靠的休闲捕鱼数据是必要的,以评估此类捕捞活动对种群的影响,并向会员国和委员会提供有效管理海洋生物资源所需的信息。欧盟有800万~1 000万的休闲渔民,由于缺乏适当的控制措施,现今休闲渔业的捕捞量仍然大量下落不明[2]。这对鱼类种群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包括受到捕捞限制的商业鱼类种群。
采取劝阻、相称和有效制裁的执法制度对于确保遵守CFP及其保护措施至关重要。委员会正在提出对“管制条例”的修正,并针对欧盟IUU条例进行修改,以澄清、简化、改进现阶段检查、制裁和执法的规则。所有条款将在控制条例这一单一的行为约束下进行。执法系统将允许渔民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被平等对待,无论其经营或着陆的成员国如何。
即使刑事起诉不会消失,所有侵权行为都必须受到行政处罚。对严重侵权的制裁程度进行了统一,以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提供有效的威慑。对CFP的严重侵权清单进行了更新,其中一些侵权行为本身将被视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与船只大小或船上渔产品数量无关。此外,对严重侵权行为的标准进行澄清,以便当局可以更容易、直接地应用这些标准,并就违规行为追究执照持有人或主人。
根据联盟关于保护个人数据的法律,成员国和委员会为进行渔业控制和执法活动而收集的个人数据提供保护。成员国和委员会将制订适当的技术和安全措施。此外,他们将仅保留履行职责所需时间的数据。
欧盟的渔业管理体系在不断的修订和调整后已经日趋成熟,对于中国的渔业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一,采取措施改进渔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制定共同的标准,列出哪些标准适用于严重侵权行为和相应的制裁措施。第二,建立数字化捕捞报告系统,逐步完善适用于所有船只的电子追踪系统、渔业产品的称重程序和更可靠、完整的渔业数据系统。第三,加强渔业和水产养殖产品的可追溯性。对所有渔业和水产养殖产品的供应链进行控制。第四,强化渔具管理。丢失或丢弃的渔具是欧洲海域海洋垃圾的来源。要减少某些塑料产品对环境的影响,要求生产者帮助支付废物管理和清理渔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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