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向亚男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清代荆州书院研究
向亚男
(长江大学文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清代荆州书院发展完善,形成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与特点,这与清统治者的书院政策以及荆州地方书院的组织制度和经费管理有关。
清代;荆州;书院
书院是宋至清由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讲学的处所。然而,“书院”一词最早并非出现于宋代,并且出现之时并非此义。“书院”一名,最早起于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时乾元院改号丽正修书院,后又改为集贤殿书院。当时,书院不具备学校的性质,“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1]。清代是书院发展鼎盛时期。清代荆州“府领二州,十一县,并施州卫”[2],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经济水平发达,政治的稳定及民众的需求促使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其中,清代荆州①的书院教育尤为重要。
清代荆州重视书院教育。有清一代,荆州地区建立或修复书院共10所②,荆州府和各县均有修建。清代荆州地区修建的第一所书院为监利大观书院,是在明代损毁后修复而成,顺治7年知县兰完皇修[3]。明代大观书院“在朝宗门内,明万历三年,知县李纯朴建”[4]。康熙年间荆州书院增多,修建书院有两所:一所为荆州府建荆南书院,“荆南书院,在南纪门内之西。国朝康熙五十八年,知府邱天英建”[2]。一所为公安的培风书院,知县杨之骈建以培植士人。[5]乾隆时期,是荆州书院发展的鼎盛时期,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宏大,是历朝历代都无法比拟的。该时期荆州地区建有五所书院,分别是松滋鸣凤书院,乾隆4年建;江陵龙山书院,乾隆18年建;石首绣林书院,乾隆19年建;枝江丹阳书院,乾隆40年建;公安南平书院,乾隆年间建。
鸦片战争后,书院发展走向衰落。咸丰年间,荆州地区仅修复前代书院一所,即宜都的清江书院,“明末毁,清移建迎薰门内”[5]。光绪四年,荆州八旗驻防在江陵设立了辅文书院。由荆州将军希元“商同湖广总督李翰章、荆州知府倪文蔚、江陵知县柳正笛,各捐廉俸,共集成八千二百余两”[2],修建辅文书院。光绪六年,驻防八旗设立的满汉翻译学校又移设于辅文书院。清末荆州书院已完全用于为政府培养人才,成为官方培养人才的附庸。
清末,荆州各府县书院均被改为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年),荆州将军绰哈布等奏称:“荆州居长江上游,驻防多勋旧后裔,人数多至四万有奇,非多设学堂不足以宏作育。”[6]其中,府级书院荆南书院,被改为中学堂,并将职业教育附设其中;县级书院被改为小学堂,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改为高等小学堂;一是将书院改为具有职业性质的学堂,或改为高等小学堂内附职业学堂。至此,荆州书院真正衰亡。
从以上论述可见,清代荆州书院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依据荆州府志及各县县志,可按时间顺序将清代荆州书院创修情况总结为表1.
表1 清代荆州书院一览
绣林书院石首乾隆19年知县黄勋丹阳书院枝江乾隆40年知县秦武栻南平书院公安乾隆年间邑人为凤翔建清江书院宜都咸丰10年知县徐有季重修辅文书院荆州府光绪4年将军希元等
依据上表统计,不难发现,清代荆州书院大多数由官方创办,只有公安南平书院由乡绅投资创建。另外,从空间分布看,清代荆州书院区域分布较为均衡,平均府县均有书院一所以上;从时间分布看,荆州地区书院在整个清代分布并不均衡。在清代初期数量极少,康熙时期逐渐增多,乾隆时期数量最多、达到顶峰,清末又明显减少。究其历史背景,这种发展趋势与清代统治者的书院政策有关。从清初的严令压抑到后来的渐次回复,再到之后的迅猛发展又转而逐渐衰落直到最后被废止。清代统治者的书院政策深刻地影响着荆州书院的发展。
清初政权极不稳定,大批文人志士坚持反清斗争,书院作为文士活动的空间,就成了文人“聚众结社”的场所。该时期,清政府施行严令禁止的书院政策,明确提出禁止修建书院。顺治九年(1652年)谕:“各省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居徒党,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7]这一时期,荆州书院发展缓慢,直到康熙58年之前这六七十年间,荆州未修建过一所书院。初期的书院政策确实压制了书院的发展,但是作为封建社会后期一种比较成熟完善的教育机构,书院在崇祭孔子和先贤、补充官学教育等方面的功能不容忽视。政治的稳定和民众的需求,促使书院政策发生转变。康熙年间,统治者频繁赐匾额于各大书院,虽未明文解除禁令,但实际上在一定程度内允许书院的发展。荆州荆南书院和培风书院就是在这一时期建成。
雍正初年,清政府对书院的政策回归保守,荆州地区书院暂缓发展。然而,出于对文教事业的长远发展和笼络汉儒的需要,清代书院政策发生了大的转折,最终开放了对书院的禁令。雍正十一年下令:“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8]乾隆时期继续奉行开化的书院政策,荆州乃至全国的书院都发展至鼎盛时期,书院的数量和规模都达到空前。与此同时,清代统治者也牢牢控制住了书院,书院的独立性大不如前。这从当时对各府、州、县的书院规定可明显看出:“或是绅士出资建立,或地方官拔公努经理,俱申报该管官查覆。”[9]府县级书院的经费来源和审批都由政府控制,与官学无异。
清后期面临内忧外患,书院一方面失去了稳固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经济支撑,一方面由于政府的过多干预,书院逐渐沦为科举考试的附庸。书院改制已成为大势所趋。荆州府县级书院分别被改为中小学堂,书院教育就此灭亡。
从宏观上讲,荆州地方书院的发展受国家书院政策的牵制和影响。从微观上讲,荆州书院的发展也受地方上的影响,有其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这跟清代荆州地区书院内部的管理制度有关,具体表现在山长的选聘和经费管理。
山长的选聘要求较高,大多由地方官礼聘,且须择德才兼备,有名望之人担任。如荆州辅文书院章程规定:“每年聘请山长,须预访品学兼优、名望素著者。应由掌院协领禀请将军,具柬延订。”[2]规定了山长的选聘须由将军“具柬延订”,且明确了山长的聘请标准。此外,也有地方公众选聘山长的情况存在。如同治年间《南平书院记略》中记载:“公请县主聘邻邑之贤有文者主讲席,以杜挟制夤缘之弊。”这里南平书院是由乡绅资助的,实际上是乡绅公举,但也要得到官府的首肯。
清代荆州书院经费来源多样。以康熙时期著名书院荆南书院为例,依据《江陵县志》及《湖北通志》有关材料制成表2
表2 荆南书院经费来源
由上表可知,清代荆州荆南书院经费来源多样。总结起来,清代荆州书院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地方政府官员捐廉。这种渠道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拨公田、诉讼断田,拨废庙宇、田产等方式进行,如知府邱天英捐八岭山田;另一种是官员以个人名义捐廉,如嘉庆11年,知府李逢春捐银200两。二是地方政府官员劝富商捐资办学。如嘉庆3年知府张方理劝各属典商共捐银6000两。三是将所得之捐资交典生息,用于支付书院日常开支。如道光五年,公安、石首、松滋各知县捐款交典生息,前后租息岁入经费银600余两。再有辅文书院“除建修文昌宫殿庑、书院堂宇外,现存四千金,交典生息,以作宾兴乡、会中式帮费之需。”[2]
综合以上分析,清代荆州书院的组织管理尤其是山长的选聘以及经费的来源问题都跟清代荆州书院的发展联系密切,在管理制度方面的每一个问题都牵制着书院的正常运行,这与地方政府与地方公众的合作支持是分不开的。
注释:
①由于清代荆州区划变动频繁,本文所做探讨均以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为准,时荆州府领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七县。
②清末民初,荆州地区帮会在沙市设立三座书院:汉阳帮会晴川书院、武昌帮会鄂城书院、徽州帮会新安书院。在此不计入统计。
[1]袁枚: 随园随笔: 卷四十.清嘉庆九年(1804).
[2]希元, 祥亨:荆州驻防八旗志[M]. 沈阳: 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
[3]倪文蔚. 荆州府志: 卷二十一· 学校志[M]. 中国地方志集成: 湖北府县志辑[Z].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2001.
[4]湖北通志:卷五十九, 学校五·书院[M]. 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5]蔡志荣. 明清湖北书院研究[D].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6]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三),学校考[M]:1912.
[7]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学校部[M]. 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社,1934.
[8]陈谷嘉,邓洪波: 中国书院史资料(中册)[Z]. 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8.
[9]清会典事例:卷三九五,礼部·学校·各省书院[M]. 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社.
[10]希元: 辅文书院碑记,荆州驻防八旗志·卷十六[M].沈阳: 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
G649.299
A
1671-864X(2016)10-0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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