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的步伐加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成为城市里的“农民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形成一股巨大的“民工潮”,随之而来的就业、教育、居住、社会保障及文化融合等日趋突现,其中由“家庭式”流动而产生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在分析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的基础上对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教育;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83-0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据统计,1980年农民工不到200万到2008年扩张为2.25亿,流动数量之庞大史无前例,随着农民工数量的急剧增加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由于农民工数量的急剧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数量也急剧增加。据统计,2005年14岁以下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达到1314万,其中6到14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人数为816万,另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近2000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近100万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有学者人为,这100万游荡在城市街头的失学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成为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问题。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依然很严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城乡户籍制度的壁垒。 1958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第10条第2款中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这一规定标志着中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形成,就义务教育来说,造成了流入城市里农村人口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户籍制度导致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不公平。首先,户籍制度导致了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出,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其次,随着大批农民工向城市流动农民工子女的数量急剧增加,这就意味着城市学校要提供基本的教育机会和条件,但由于城市学校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要求,同时农民工子女还要交纳借读费和择校费,这无疑是对农民工造成经济上的打击,由于农民工处于社会的底层,经济收入较低难以提供如此高额的教育费用,使得大部分的适龄儿童不得不面临辍学的选择,从而失去再进入学校学习的机会。
二、针对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及原因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我国户籍制度现已成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源,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人为地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导致了城市居民和农民所有制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税赋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不同,这种人为制造的等级和利益差别,致使流动人口沦为新的城市贫困阶层,就义务教育来说,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造成流动到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无法得到与城市学生同样的受教育权利。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根本问题就在于户籍制度,所以首先,要消除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二元结构,建立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制度。其次,消除户口的社会附加功能,消除户籍身份与利益之间的关联,改变户口与就业、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教育、住房等公民利益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
(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农民工子女。
由于农民工子女自小生活在农村,他们的语言、生活习惯、行为举止与城市子女有较大的差异,可能会受到同班同学的讽刺与嘲笑,还可能会排斥农民工子女,从而产生自卑、孤独感等心理问题,所以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态度和期望上,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体现教育平等热爱和关心每一位学生,而不应该厚此薄彼,要努力消除流动儿童进入公立学校的心理门槛,克服这一群体因为户籍等原因而产生的自卑、任命心理,培养自立、自信、自强的心理形象,提高弱势群体子女的适应能力。
(三)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是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首先,政府可以对农民工子弟学校加强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由于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设施落后,师资水平跟不上,教育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又由于以前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限制,导致农民工子弟学校师资水平较低,所以政府可以通过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标准适当放宽,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更多的学校以接纳更多的农民工子女上学。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财政补贴,使其具有较多的资金吸收优质的教育资源。其次,可采取让各大师范学校的大学生到农民工子弟学校任教,由于师范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接受过正规的师资培训,能够胜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王光华 刘永红 :《攀枝花学院学报》2008年2月第25卷第1期
[2]皮祖迁: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浅谈《当代教育论坛》2008年第2期
[3]雷万鹏: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21日
[4]金鑫: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浅谈[J]《财经界》2007(4)
[5]李玉雪: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透视[J],政府法制,2006(15)
作者简介:李大伟(1989-),男,汉族,河南鹿邑,硕士,长春工业大学,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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