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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非洲猪瘟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的应用

时间:2024-05-30

程中平

(阳泉市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山西阳泉 045000)

自2018 年8月我国暴发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至今全国已有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90 余起,扑杀生猪200 余万头,给我国养猪业和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疫情给人民群众猪肉供应和消费造成巨大影响。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19 年8月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分别同比下降38.7%、37.4%。据估算,非洲猪瘟暴发以来,我国养猪业损失数千亿人民币,我国猪肉产量至少减少1500 万t。国内猪肉市场缺口较大,导致2019 年、2020 年生猪和猪肉价格创下历史新高。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批示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及生猪生产和保障供应工作。国务院多次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疫病,并做好生猪恢复生产和保障猪肉供应。由于非洲猪瘟疫病尚无免疫疫苗预防,非洲猪瘟防控只能依靠加强饲养管理、强化调运监管等措施。为此阳泉市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上采取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加大检测力度、加强生物安全防护,强化调运监管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1 流行病学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ASFV)感染家猪和野猪引起的一种烈性传染病[1],急性型临床上表现为高热、沉郁、厌食、皮肤发绀、各脏器出血,发病率和病死率可高达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1.1 传染源

非洲猪瘟的传染源为感染ASFV 的家猪、野猪、软蜱,猪肉及其制品、受污染的饲料、运输车辆、人员、设施等均为重要的传染源。亚临床感染、慢性感染或耐过猪是重要的传染源。这些猪在长达数周内仍具有感染性,可通过软蜱叮咬或直接及间接接触将疫病传染给其他易感猪[2]。非洲巨型森林猪很少受ASFV 感染[3],在疫病传播中的作用较小。

1.2 易感动物

家猪对ASFV 高度易感,一旦感染可出现高热、出血和高死亡率,是疫情扩散的主要传染源[4]。

1.3 传播方式

传播方式为ASF 的宿主和传播媒介涉及家猪、各种野猪和部分软蜱,在其间保持着复杂的循环。在非洲,软蜱感染ASFV 后通过叮咬传染给野猪,未感染ASFV 的软蜱通过叮咬感染的野猪获得病毒,被感染的软蜱通过叮咬再感染其他野猪,形成“野猪-软蜱-野猪”循环(森林循环),另外还存在“家猪-家猪和野猪-野猪循环”[1]。

非洲猪瘟疫病的流行必须同时具备3 个基本条件: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动物,只要切断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该传染病的流行就自然中止了。对传统的疫病防控思路都是对易感动物接种疫苗或药物治疗后变为不易感染,很少采取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的方式。而目前,非洲猪瘟还没有有效疫苗或药物用于易感猪只,因此要在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上下功夫,做好生物安全措施则是防控非洲猪瘟的最有效措施。

2 阳泉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

阳泉市位于山西省东部,位于太行山中部西侧,全市面积4559km2,境内地貌以山地为主,其余为丘陵和平原,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人口为131.1 万人,是一座新兴工业城市。农业耕地面积114 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以生猪、蛋鸡为主,其中,生猪年存栏18.31 万头,年出栏30.85 万头,全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3个,年屠宰生猪15 万头。

2.1 健全防控职能

阳泉市市级和三个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全起经省疫控中心授权检测的非洲猪瘟检测机构。阳泉市3 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具备检测非洲猪瘟检测能力。

2.2 加大物资投入

购置发放消毒液100 余吨,消毒器械50 台套,全市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按照预定的消毒频次、消毒液比例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圈舍、场地、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场所等进行清洗消毒,消毒面积达675.75 万m2。

2.3 提升排查、检测能力

对养殖场、屠宰场开展排查、抽样、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阳泉市共排查各类场所1100 余次,排查生猪20 万头次,监督检查180 余次,发放非洲猪瘟防控挂图1000 份。对养殖场生猪血样、环境开展例行监测9 次,监测样品42 批次534 份;对屠宰场共采集各类样品271 份(环境样品250 份,全血样品21 份)全部进行非洲猪瘟核酸检测。屠宰场自检非洲猪瘟PCR 检测2661 个血样。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并全部安装GPS 定位系统,生猪调运有序进行。对生猪运输工具进行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避免疫病随运输车辆传播。

2.4 加快隔离建设

对生猪养殖场所建设隔离场、隔离墙等物理隔离设施10000m2。完成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净道与污道分离达到95%以上。

2.5 加强区域联动

健全晋冀两省毗邻市县动物疫病联控联动机制,阳泉市与石家庄市兽医主管部门加强非洲猪瘟防控联动,对生猪调运、疫病传播、疫情研判、指定通道建设等采取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对于阳泉市所辖的盂县、平定县、阳泉市郊区与石家庄市所辖的井陉县、赞皇县、平山县、灵寿县,加强毗邻地区动物防疫联动机制。

3 阳泉市非洲猪瘟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

3.1 生猪养殖环节生物安全防控

3.1.1 划分功能区

生猪养殖场内部实行严格污区和净区的分离。配备有猪病诊断与解剖实验室、病死猪的处理区以及一系列引种消毒、隔离、防疫的制度和设施。公猪舍采用正压空气过滤系统,阻断疾病空气传播途径,使公猪感染疾病风险降到最低,另外还有风窗调节风力、全自动卷帘、湿帘降温、水泡粪、温度自动控制在20~26℃等高科技设备应用。

3.1.2 封闭管理

养殖场内实行封闭饲养,坚持自繁自养原则,如必须引进种猪时,一定从非疫区引进,逐头做好产地检疫,证明无疫病才引进。入群之前还要隔离观察45d,做一次检疫,证明无传染病才能进圈饲养。采取封闭管理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区。生猪引进来以后,通过中转站,再进入隔离舍、配怀舍、产房等。猪只、人员、车辆的流动严格遵循污区到净区单向流动原则。

3.1.3 强化宣传、培训

在养殖场内张贴挂图及安全手册,重点宣传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和国家、地方相关防控政策,指导养猪场做好生物安全防控工作。定期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讲解消毒操作流程,使其掌握相关技能,树立生物安全意识。及时发布风险指示,严禁养猪场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

3.1.4 清洗消毒

养猪场的出入口设有消毒间(喷雾或熏蒸及紫外消毒),进场的门口设立消毒池,消毒液用4%的火碱配制,用于对过往车辆的轮胎清洗消毒,实行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猪群转圈或出售猪后,针对空圈、过道、走道及装猪的地方,用4%的火碱彻底清洗消毒。

3.1.5 生活区管理

生活区、办公场所应与生产区隔离,避免交叉感染。办公区若有访客,要做好消毒措施。做好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下班后集中人员对室内外、楼梯、过道进行清洗消毒[5]。加强食堂日常消杀,还要严格采购制度,尤其对外部猪肉的采购须严格管控,防止携带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猪肉流入,餐后及时清理剩余饭菜。对员工管理也要做到按时洗澡、更衣,保持干净清洁,避免相互交叉污染。定期对生活区环境大扫除,及时清理沟渠、积水洼地,以减少蚊蝇及病原微生物的滋生。

3.1.6 生产区管理

杜绝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圈舍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或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感染。生产工具、易耗品、防护品以猪舍或者生产区为单位储存及使用,严禁在不同猪舍之间交叉使用。生产区净道与污道分离,避免相互污染。生产区内工具、车辆、物品等用品按照圈舍或栋使用,不得混用。生产区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乱串。工作人员定期清理猪舍粪便、抛洒的饲料[5],及时清除病猪、死猪以及疫苗瓶等物品。每日及时清扫猪舍内外,清理垃圾等物品,定期做好消毒工作。做好防鼠、防蝇、防鸟工作。

3.1.7 饲料、水源等物品消毒

饲料原料进场,须在猪场门外500m 处换本场饲料转运车运输方可入场。入场后对饲料外包装进行熏蒸消毒。猪场生产区内的水源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采购的疫苗、兽药及其他物品进入生产区必须进行外包装的熏蒸消毒。

3.1.8 粪便和病死猪的管理

对生猪粪便通过热消毒法处理,即将生猪粪便堆积后密封发酵。对出现患病死亡的猪只,不能随意抛弃,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2 生猪运输环节生物安全防控

运输过程是猪场经营的重要一环,但同时也是携带病原、传播疾病,给猪场带来极大隐患的主要传播途径之一。携带病原的车辆一旦进入猪场,猪场就有暴发疾病进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做好运输环节生物安全防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2.1 运输准备工作

承运人检查生猪运输车辆、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详细了解车辆信息和将要运输的生猪情况,提前协商规划运输路径,按要求做好车辆、人员及随车物品的清洗和消毒。运输人和运输车辆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并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

3.2.2 车辆选择工作

使用专用机动车辆,与运输生猪数量、大小相适应,厢壁及底部耐腐蚀、防渗漏,可拆卸、移除进行清洗、浸泡和消毒。

3.2.3 车辆、人员清洗消毒工作

对运输生猪车辆按照从上到下,从前到后的顺序,对车体、底盘和轮胎进行高压冲洗,对车厢进行清扫,清除掉车体和车厢的猪粪、尿液、毛发等污物。清扫完成后,低压喷水,湿润车辆10~15min。同时对驾驶室进行清理,清除驾驶室的生活垃圾,用湿毛巾将方向盘、踏板、座椅、车门、玻璃等擦干净。清洗完成后,猪场应另外安排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彻底检查清洗后的运输车辆。检查人员手持手电筒对拖车每个细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重新清洗,车辆清洗达标后再进行消毒工作。消毒剂选择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10%戊二醛+10%苯扎溴铵)1 ∶150~300。消毒液1∶100 倍稀释,车辆上下进行全面彻底的泡沫消毒,注意死角(如轮胎、挡泥板、尾灯、车厢等),泡沫消毒完成后,应静置车辆15~20min,使消毒液有足够的作用时间。驾驶室清洁消毒用1∶200 倍稀释,湿润专用毛巾,对驾驶室全面擦拭消毒,擦拭完成后,关上车门保持密封。干燥烘干是消毒最后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60~70℃保持30min 干燥车辆,清洗消毒后的车辆,做好详细车辆消毒登记,须由洗消点工作人员开具车辆已清洁消毒证明,才能进入猪场。人员更换好防护服、鞋子,洗手消毒,喷雾消毒。车辆到达猪场时,有条件的猪场,应对运输车辆实行2 次消毒制度,以防止车辆因二次污染带来的疫病风险。已在洗消点经过彻底清洗消毒的车辆到猪场大门外,由门卫再进行一次消毒方可靠近装猪台,承运人全程禁止下车。场内转猪运输车辆须每天消毒,严禁出场。

3.2.4 运输途中防范工作

承运人严格按照预先规划的运输路径行驶,停车期间应观察车辆安全卫生情况和生猪健康状况,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生猪发生应激反应。如果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生猪,承运人立即停止运输生猪活动,并向途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在相关部门到来前,承运人应采取隔离等措施,避免其他车辆、人员靠近或接触病(死)猪和运输车辆。承运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病传播的风险。

3.3 生猪屠宰环节生物安全防控

生猪屠宰环节是非洲猪瘟防控的重要环节,务必做好生猪进入屠宰场所的查证验物、临床健康检查、待宰巡查,同步检验检疫以及对不合格产品处理工作。事关老百姓食品安全和猪肉市场供给,因此要把握好屠宰环节关键节点,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3.3.1 生猪入场查验

屠宰企业要对入场生猪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佩戴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动物标识。认真了解生猪运输过程的有关情况,观察入场生猪临床健康状况。发现非洲猪瘟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生猪运输人与屠宰场签订合同,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保证健康生猪入场。

3.3.2 非洲猪瘟快速检测

对入场生猪进行采血检测,对同车次生猪混血后进行非洲猪瘟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继续实施检疫;对快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样品及时报动物疫病预防中心进一步确诊。

3.3.3 待宰期间巡查

入场生猪须在待宰圈静养12h 以上,待宰期间要对生猪进行巡查,观察静养期间生猪临床表现,如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并向驻场官方兽医报告。

3.3.4 清洗消毒工作

定期对屠宰场区内外、运输车辆以及环境等区域进行清洗消毒。对卸猪台、待宰圈清洗消毒,对屠宰间与分割车间地面和墙壁、相关设备、刀具、器具清洗消毒。

3.3.5 检疫操作流程

驻场官方兽医人员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开展检疫工作,重点检查脾脏,脾肿大、易碎、暗红色至黑色、边缘为圆形为非洲猪瘟典型症状;重点检查淋巴结,淋巴结肿大、水肿、完全出血,类似于血凝块(特别是胃肝和肾淋巴结)为非洲猪瘟典型症状。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和病变,立即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屠宰肉品质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肉品检验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对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杜绝出场。对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标志上市销售。

3.3.6 无害化处理工作

屠宰场要建立与其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病害猪、病死猪以及不可食用猪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相关台账。严防病死生猪及产品流出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采用生物发酵、高温等措施无害化处理。

3.3.7 建立产品流向登记

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对每一批上市产品去向进行登记,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或产品质量等问题即可进行追溯。

4 小结

自2018 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阳泉市开展了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通过开展非洲猪瘟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的应用,在生猪养殖环节、运输环节、屠宰环节采取强化检测、加大消杀、注重隔离、提升管理等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技术,大大提升了非洲猪瘟疫病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彻底阻断了非洲猪瘟疫病传播,确保阳泉市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圆满完成了生猪稳产保供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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