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西安科技大学,陕西 西安 710600)
在大数据时代,农村数据类型多样,且来源较为广泛,但就现有乡村治理现状来看,仍旧有一部分乡镇政府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数据意识较为薄弱,未能意识到大数据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急迫性和重要性。有的认为嵌入大数据就意味着新建机房、配备电脑等重形式无内涵的“面子工程”,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作用不大;还有的认为大数据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没有发展前景或者与当前的发展现状不相匹配,或多或少都对其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除此之外,相关政府缺乏大数据嵌入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与发展的整体规划,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对数据的采集、提取、分析、处理的能力和水平不到位,在加上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创新能力极为有限,因而,数据转化为资产的比率相对较为低下,大数据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潜能大打折扣。
在当前的乡村治理格局中,乡(镇)、村等基层政府直接和民众打交道,其所负责的社会管理和公众事务事项繁多且类型较为多样,亟需与上一级行政部门进行信息的交互,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信息交互平台,导致乡村治理事件中各种信息传输和共享不及时,造成一定的时效误差,再加之,当前的信息传递更加倾向于单向的信息输送,并未在治理主体之间实现真正的多向传输与信息共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乡村治理主体之间的隔阂,降低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效率。除此之外,当前乡村治理实践中,对于信息的处理多侧重于简单的堆砌,精细加工较少,对数据的挖掘和整合力度不够,再加之党委政府内部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孤岛”以及治理主体间的“数据壁垒”现象较为普遍,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有待提高。数据采集标准不一、录入不规范、更新不及时、法律法规的缺失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治理数据的传递与共享。
虽国家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返乡就业创业,但与城市地区相比,在吸引与留住人才方面,受环境、待遇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农村地区一直处于劣势,有较高素养的大数据人才一般都会选择留在大城市就业,留在了待遇好、职位高、经费足、平台好的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者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和软件开发企业,因而,农村地区的大数据分析和治理应用就出现了“有米而无巧妇”的尴尬境遇。再加之,目前乡镇政府对于大数据人才队伍的建设不够重视,经常会出现缺少专职的数据处理人才和信息服务人员,而真正操作大数据系统的人员经常是科学文化水平较为低下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即使“斥巨资”引进了高学历人才,但也会因为工资待遇低、职位升迁困难、工作经费短缺等因素,难以长期留在农村地区,因而,人才的严重短缺对于大数据投入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亦是较大的阻力。
大数据投入到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去,离不开物联网、云平台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特别是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全过程大数据技术,将隐藏在海量的数据资源中的有价值的信息挖掘出来并将其投入到实际应用过程中,除了在部分大型互联网企业商业运营和大型城市治理实践中会涉及到相关领域的技术投入,在农村等地区类似的技术水平还是比较落后的,因而大数据的投入使用对于技术要求水平在急剧增高。此外,在当前的农村地区,信息化的基础设施依旧较为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的基础网络信息建设仍旧面临着技术与成本两大难题,实际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不能支持农业大数据发展所面临的市场环境。总而言之,基础设施的不胜完备与嵌入大数据亟需的技术水平之间的矛盾愈加凸显,并呈现不断激化的趋势。
众所周知,大数据嵌入乡村治理,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各个基层治理主体都应转化传统管理思维而向大数据思维转化,形成“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数据意识和数据文化。首先,树立数据关联思维。之前的变革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直觉来进行,没有理性思考,亦没有科学依据,应该不断转向对相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挖掘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其次,强化开放思维。建立健全多元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互动平台,打破数据壁垒,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最后,深化协同合作。在大数据共享的基础之上,以政府为主导,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民群体共同参与,治理乡村事务。
除却大数据意识的强化,强化顶层设计也是势在必行。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借助大数据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运作模式、主攻方向应该进行全程的科学的规划,确保其有序推进;其次,要不断强化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处理数据的能力和水平;最后,建立健全乡村大数据治理领导与执行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坚持创新引领,营造运转高效、协调有序的大数据良好治理生态环境。
针对数据传输共享过程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首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共享数据库,确保横向、纵向数据资源的有效共享,彻底打破数据孤岛的尴尬境地。其次,理应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杜绝数据资源无法共享的现实困境。最后,在数据共享的过程中,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明确数据共享的尺度,心中要严明数据共享的底线,对于在数据共享过程中表现较差的或者不作为的人员要进行问责,共同构建体制完备的数据共享信息平台。
大数据助推乡村现代化治理,最为基础和关键的便是完善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强化大数据所需的“技术支撑”。农村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实则属于公共产品,其最大的问题就是成本投入,破解成本投入难题,可创新合作模式,大力倡导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的作用,政府要充分以开放的姿态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推动政府和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团结和利益共享,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彻底杜绝资金浪费,要不断实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
针对大数据应用型人才的短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队伍体系,夯实“人力根基”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人才引进,为其提供良好的薪资待遇和发展平台,通过专项考试等引进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专有人才,或者采用聘用兼职人员等形式引进高端人才;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与专职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设置专业的大数据培训课程,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培育一批具备大数据思维、掌握大数据处理技术、并且熟知乡村基层事务处理流程的组织管理队伍。
随着大数据的到来,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客观要求。要充分发挥现代社会科技的力量,将大数据充分引入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促进乡村治理的彻底变革,不断提升各治理主体的协同性及有效性,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兴社会治理体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将大数据与乡村振兴进行深度融合,发挥大数据的“助推器”作用,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经营管理高效化、农业信息便捷化等,从而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全方位的有力支撑,也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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