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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对高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时间:2024-04-24

谢瑜珠

摘要:依法治校、实行科学管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具体包括: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侵犯学生人格权、侵犯学生人格权、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公正评价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侵犯学生法律法规的其它权利。之所以造成高校学生管理的非法治化状态,主要因为高小管理者依法意识淡薄、高校的法律地位及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理论认识及法律规定的模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学校校规的违法性等。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就必然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这是高等学校实现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关键词:高校;管理工作;依法治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189-01

伴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公民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几年来,高校侵犯学生权益现象屡见报端,学生状告母校的诉案也频频发生。究其原因,与管理理念陈旧,法治观念淡薄,以及整个教育法治化进程落后不无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组成部分,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和精神对学校进行管理。具体到学生管理工作,就是用法治的理念和法律思维的理性,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学校秩序,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将其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轨道,实现法治状态下的学生管理。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和紧迫性

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依法治校的范围上,不仅涉及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而且也涉及到学校的其他管理活动在内,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学校管理方式产生的新的科学管理方式,它促使人们改变思想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也为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证。

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不仅在对学生的管理中体现了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对教职员工的管理中也体现了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在与校外的其他单位的关系处理上也往往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从而引起法律纠纷。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校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对内管理日趋复杂,迫切需要强化高校领导层的法律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做到依法治校。

二、高校加强依法治高校,强化学生教育管理的必要性

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是深化高校改革的内在要求。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几方面来把握:第一,高校对学生实施的处分权是基于公法上的规定,是一种具有管理性质的准公权力,而不是基于意思自治的平等契约关系,因处分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可以视为一种特殊行政法律关系。我国《教育法》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对高校授予学位的规定等,都体现了这种性质。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第二,基于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因此高校也相应地成为行政主体,应纳入行政法范畴;第三,由于高校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司法审查对高校的介入仍应是有限的,不是所有的高校纠纷都可以被法院受理。高校作为履行特定职能的特定主体,依法享有在其特定职能范围内自定规章、自主管理的特别权利,《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

三、依法治校,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需要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然而,一种普遍的观念认为,高校是清水衙门,教师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掌握任何权力、利益和资源,没有任何腐败的可能,当然也就不需要任何监督。在这种观念影响下,高校的教育工作经常处于“自为”状态,高校在半封闭的状态下自我运转,俨然一个相对独立的王国,受社会的监督较少。实际上,教育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教育权是一种重要的公共权利,代表着重要的利益分配。高校和教师掌握了教育资源,掌握了教育权利,因而就需要监督。高校的发展和具体运行,如果离开了有效的民主监督,法律和制度的执行就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民主监督是依法治校的有力保障。民主监督的有效实施,能够促使高校各级干部严格依照法律和制度办事,能够防止一些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从而能够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首先学生规章制度的修改和清理必须及时,重点清理那些直接涉及教职工和学生权益的文件以及与上级部门法规不相一致的文件。校纪校规的清理,以保证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致性。另外,学校在对已有文件清理的同时,还必须制定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管理工作制度,让“正当程序”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全过程,以保证学校各项行政管理工作长期按照依法治校的理念实施,这是法治管理的必然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全员法治教育。

在我国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社会的今天,衡量高校管理工作好坏与成败的标准,已不仅仅是效率的高低,同时还要看其是否实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正当权益的维护和保障。高校的管理工作必须高扬教育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树立法治精神和维权意识,充分体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尊重与关怀,从而在高校管理工作中逐步营造尊重权利的浓厚法治氛围,这将有利于教职员工和学生自由、民主、平等之精神塑造,有利于教育目标的达成和实现,最终服务于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由此可见,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教书育人、以人为本”教育理念本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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