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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药物残留主要风险因子分析

时间:2024-05-30

韩育章 朱志强

水产品药物残留主要风险因子分析

韩育章 朱志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重点之一。各种鱼、虾、蟹等水产品营养丰富,富含蛋白质、无机盐和维生素,且味道鲜美,是我们餐桌上不可或缺的重要食材之一。作为农产品和食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从“小龙虾溶肌症”到“氯霉素风波”事件;从“毒多宝鱼”到“贝类重金属污染风波”事件等说明,水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着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也直接关系到渔民增收增效和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渔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通过各省、市交叉抽检和本地抽检等方式,每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产地监督抽查、苗种监测和专项监测等,使水产品质量安全呈现稳步向好的态势。但从总体情况来看,仍存在少数监测指标(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部分品种(鳜鱼、乌鳢、大菱鲆等)监测合格率偏低的情况,同时还有水环境污染、养殖投入品滥用等潜在风险和隐患,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依旧面临着复杂而严峻的形势。

近年来,湖北省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中,有时出现养殖产品被检出禁用药物残留,甚至药残超标的情况。然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却发现养殖户并未使用相应的违禁药物,无法找到检出或超标的原因。究其原因,是因为养殖户忽视了养殖、销售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因素。笔者认为养殖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规避和防范养殖产品药物残留的潜在风险。

一、苗种引进

我国水产良种生产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建成了以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为核心,集体经营、民营的苗种繁育场为主体的原良种生产体系,大部分的水产养殖苗种都是通过人工繁殖获得。但有些地方重发证、轻监管,有的苗种场生产条件较差,设备落后陈旧,加之有的企业受利益驱使,片面追求苗种数量和经济效益,水产苗种质量得不到保证。从水产苗种抽检情况来看,每年都有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药物检测超标的情况,品种涉及大宗养殖品种和名优品种。究其原因是因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物价廉、易得,防治鱼卵、鱼苗、鱼种水霉病及细菌性疾病有良好的效果,而其替代药物价格高,治疗周期长,疗效不显著,致使少数养殖户在生产过程中逃避监管,违规使用这些禁用药物。

孔雀石绿与生物体的蛋白质结合而具有较长的消除半衰期,因此在水产育苗环节中使用孔雀石绿,在一些水产养殖种类的成体中仍可能检出残留。硝基呋喃类药物在不同水产品中的代谢时间相差较大,水产育苗中使用后是否会在水产品成体中检出尚无准确的实验结果和数据。养殖户在引进了鱼类育苗过程中使用过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物的苗种后,自然存在养殖品种药物残留超标的风险。因此养殖户在鱼类引种前,要做好这方面的调查摸底,引进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的苗种。

二、渔用饲料

水产行业发展至今,水产养殖“精养工程”已在各地得到推广和实施,为水产品菜篮子工程和渔民增产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水产品精养,离不开渔用饲料,特别是渔用配合饲料。渔用配合饲料营养全面、适口性好,能满足养殖对象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但目前,市面上各种渔用配合饲料品种繁多,质量良莠不齐,饲料中各类添加剂名目众多,成分不明,部分小型企业生产环节原材料的开放性和透明程度不够高,造成部分渔用配合饲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我国目前未批准任何一种抗生素和激素类药物在渔用饲料中添加。但喹乙醇等一些药物作为抗菌促生长剂,可以提高饲料转化率,是允许在畜禽一定生长阶段的饲料中使用的,因而也常常被个别饲料厂家违规用于渔用饲料。已烯雌酚、甲基睾丸酮偶在河蟹、罗氏沼虾、罗非鱼、黄鳝、甲鱼饲料中被检出,还有就是在配合饲料蛋白源的主要原料鱼粉中有一定的孔雀石绿检出率。养殖者使用了含有这些物质的渔用饲料后,势必给养殖鱼类带来质量安全方面的风险。建议养殖户在挑选渔用饲料时,尽量选择大型、质量体系管理规范的企业生产的饲料,使用的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标准要求。

三、流通环节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而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监测手段,造成了水产品在运输、暂养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的合格率要比市场例行监测的高,说明目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在某些抽样环节还存在一些漏检的情况,也反映出水产品在运输、暂养环节的一些问题。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在水产品流通运输和暂养环节被有些人用于杀菌消毒,以提高运输成活率和延长暂养时间。也有人在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施用麻醉剂降低耗氧量,施用抗生素防止水质污染,使用洗虾粉清洗小龙虾等。这些无疑会给进入菜篮子的水产品带来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在水产品运输和暂养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四、渔药使用

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的使用不可避免,改良水质、底质,防治鱼病,有些药物虽允许使用,但它在鱼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有一个过程,所以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后,鱼才能食用,这就是休药期制度。休药期随动物种属、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养殖环境等不同而有差异。比如常用的漂白粉一般有5天以上的休药期,晶体敌百虫要求有10天以上的休药期等。

渔用药物的使用应符合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提倡使用水产专用渔药、生物源渔药和渔用生物制品;水产品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休药期长短,应根据不同的药物进行控制,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符合NY5070-2002《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现在农业部开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项目中的磺胺类和喹诺酮类大多为限用渔用药物,如果商品鱼在使用后的休药期内上市,就容易造成该药物监测值超标,这是养殖户在实际生产中要注意的问题。

另外,现在渔业生产中常用氟苯尼考替代氯霉素治疗鱼类的细菌性疾病,而氟苯尼考的成药有可能在生产、包装等环节混杂了氯霉素,也有不法商贩在氟苯尼考中人为添加氯霉素,养殖户在使用这样的药物后,也容易留下养殖品种氯霉素检测阳性的风险隐患,应引起广大养殖户的重视。养殖户在购买选用渔药时,要选择正规生产厂家,有合格标识、成分明确的渔药,尽量不要购买小作坊生产,且标识不清的渔药。

五、养殖水环境

当前,我国仍处在高污染发展阶段,经济增长虽然进入了新常态,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依然巨大,加之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污染物,对水环境、底泥、滩涂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五氯酚钠广泛用于木材防腐剂、除草剂、杀虫剂、灭螺和清除野杂鱼;孔雀石绿是一种重要的工业原料,在纺织业中,被广泛用做丝绸、羊毛、皮革和纸张的染料,生产和使用过这些化合物的工业、农业废水如果不经处理或是处理不当,就会导致附近的水环境污染,在这种被污染的水体中养殖的鱼类药残超标的风险自然就比较大。近几年,受水环境影响,淡水捕捞水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也时有发生,主要污染物为镉、铅和无机砷,这些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养殖户的重视。养殖户在养殖选址时,一定要注意周围的生态环境,避免在周边有污染源的地方养殖,日常生产过程中,也要防止污染物流入鱼池,影响养殖产品质量。

六、养殖投入品

在水产养殖中除了饲料、兽药等主要养殖投入品外,还有形形色色的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增氧剂等非药物投入品,它们占据了养殖投入品较大的比例。由于有些养殖户片面追求养殖产量,放养密度过大,投饵过多,导致水质变差;有些鱼池经过多年养殖,底泥淤积,鱼池老化,养殖过程中也容易造成水质恶化。而造成养殖户为改善水质和底泥,滥用清塘药物、改良剂、增氧剂等现象时常发生,一些养殖投入品不标明有效成分,隐性添加禁、限用药物在所难免。这些非药物投入品,游离于监管之外,给水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隐性隐患。也有养殖户为减少劳动强度,采用菊酯类农药进行消毒和清塘作业,更是给养殖水产品造成直接的质量安全隐患。

近年来,由于使用水质改良剂、增氧剂等物质造成鱼、虾、蟹等急性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养殖户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应当引起水产从业者的重视。建议广大养殖户在选购这类产品时,挑选正规厂家的产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和来历不明的产品。在首次使用时,最好进行一次药物毒性试验,以确保使用该产品后不发生死鱼事件。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这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全方位确保渔业投入品的安全。

七、监测范围受限

我国各级水产品质检机构的人员检测水平、仪器设备环境等条件参差不齐,检测能力受到一定限制,水产品质量安全常规监测尚不能覆盖已知的全部污染物。目前常用的淡水水产品监测项目有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喹诺酮类、氟苯尼考、甲基睾丸酮、已烯雌酚、喹乙醇代谢物、五氯酚钠、甲基汞、无机砷等,有些对人体有害的农药、杀虫剂、麻醉剂等目前尚没有纳入农业部规定的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范围,有些甚至还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方法,无法进行检测、监管。今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及要求会越来越严格,监测项目也会越来越全面,养殖户不要心存侥幸,要在养殖生产中严格按照行业准则、规范要求操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养殖品种质量的长期安全。

综上所述,排除直接施用禁、限用药物因素,目前我国水产品药物残留风险因子主要存在于以上七个方面,养殖户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养殖、销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养殖风险,在保障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联:430077,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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