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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黄庄镇:四个加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增效

时间:2024-05-30

■ 文 / 刘旭东

近年来,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党委、政府立足本镇实际,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多种类型农业生产方式,基本形成了以水稻种植、水产养殖、农机服务等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的格局。截至2017年底,全镇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30余家,经营土地面积3万多亩。为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黄庄镇从四个方面发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发展。

一是上下联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管理。黄庄镇党委、政府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全镇农业工作的重要目标,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合作社发展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依据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指派专人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合作社在人才、资金、用地等方面遇到的难题。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进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质量并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黄庄镇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抓住章程制订、治理结构、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从规范程序和规范操作上强化合作社组织建设。另一方面,开展天津市市级合作社和市级示范社创建活动,推进合作社名录制度建设、项目库建设、年检报告公示制度建设。此外,黄庄镇还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抽查资料、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对合作社进行“全面体检”。目前,全镇共有市级示范社1家,市级合作社2家。

三是提升素质,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和经营人员培训。黄庄镇坚持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镇、村农经人员和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黄庄镇强化一线指导,经常邀请宝坻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村社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组建和健康运行。

四是积极引导,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近几年,天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天津市的市级合作社和市级示范社进行扶持。黄庄镇积极贯彻政策要求,引导组织本镇合作社申报符合要求的财政项目并获得相应的补助,有效缓解了合作社的部分资金难题,调动了合作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如今,黄庄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日益完善,在实现强村富民、提升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实现了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提升了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户参与市场竞争并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2017年,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农产品总值达7000余万元。二是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合作社在明确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把土地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经营,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截至2017年底,全镇流转土地种植水稻总面积达2万余亩,占全镇总耕地面积的25%。三是推动了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黄庄镇合作社充分利用邻近潮白河的优势,发展农事体验、农业观光、垂钓等农业休闲观光业务,迅速带动了当地农业生态旅游的发展。例如,经过5年的发展,黄庄镇小辛码头村和李宦庄村已经成为宝坻区特色旅游村,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实现经济收入500万元,带动了全村农户收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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