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 文 / 周明胜 陶红云
从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南京市溧水区紧紧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以市场化、合作化、标准化为路径,创新举措、叠加资源、整合要素,把发展合作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关键举措。经过10年的发展,2017年12月,溧水区在工商局注册的各类农民合作社达1082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920家、农地股份合作社145家、联合社17家;国家级示范社10家,省级示范社16家,市级合作社38家,区级示范社10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政府支持、精英组织、农民参与”的指导思想,溧水区改变过去传统的发展模式,通过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农村“能人”来牵头组建合作社,真正使合作社成为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济组织。一是围绕溧水区特色主导产业组建农民合作社。主要是围绕“五梅(莓)”(青梅、草莓、黑莓、蓝莓、杨梅)和苗木等主导产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果蔬、经济林果等特色和传统产业,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提升主导特色产业规模。二是把合作社的发展与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农业园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中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溧水区以创新的思路把合作社的发展与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积极鼓励在农业园区组建合作社;另一方面把合作社作为财政扶持项目的重要载体,让农民从农业园区和设施高效农业发展中得益受惠,促进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合作发展方式。一是成立各类合作社联合社,实行抱团发展,提升产业经营层次,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进一步规范苏合润民销售合作联社运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鼓励合作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展销会的同时,在本区范围内开展合作社农产品展销,积极依托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展销,如溧水梅花节、草莓节等。
以国家、省、市示范合作社为标准,引导合作社规范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合作组织的规范化运行水平。一是拓展培训方式,分层次对合作社、镇经管站辅导员进行辅导和培训。二是注重规范管理。首先强化名录制度。按照《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的创建工作,把有场所、有制度、有财务和成员账户,运作比较规范、有一定示范带动能力的合作社筛选进入名录,2018年进入名录的合作社共149家。其次是强化财务管理。把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成员账户、资产量化、盈余分配等作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重点。
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组建而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溧水区农业局不断创新扶持方式,多渠道为合作社“输血”,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的扶持资金。二是积极推进合作社争取农业资源开发、设施农业、农业科技创新、“菜篮子”工程等项目资金扶持。三是创新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在积极争取省“惠农贷”“富民贷”的同时,与财政、人社部门合作,向合作社进行贷款贴息。
根据溧水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为推动合作社真正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溧水区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强抓。
一是抓监督管理。工商、农经部门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建立健全合作社登记注册、过程监管、定期回访、年度报告等监督管理机制。工商部门重点抓好登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督促乡镇工商所从严、从细、从紧抓好登记注册,会同农经部门做好发照后回访工作,督促指导其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农经部门督促乡镇经管站切实把好合作社登记注册审核关,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定期走访,重点加强进入名录合作社的监督管理,要求其每年向工商部门报告经营管理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对长期不报告或查明为“三无”的合作社及时调整出省合作社名录。所属镇街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抓好合作社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抓综合培训。工商、农经部门以及一区七镇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政策法规意识和水平。农经部门牵头,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学历教育、短期培训、科技讲座、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理事长为主的经营管理人才、以会计为主的理财能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种养能手、以管理干部为主的乡镇业务辅导员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三是抓示范创建。把省市扶持项目作为有力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合作社围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财务、二次盈余分配、场所建设。凡是得到省、市项目扶持,申报省、市示范社的合作社必须按照要求,在服务成员、经营效益、利益分配、民主管理和示范带动上做出特色和亮点,以规范化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合作社服务成员、服务农民的能力与水平。
四是抓整合创新。按照一个特色产业至少有一个以上规模合作社的思路,引导同类型合作社特别是有一定基础的合作社牵头组建联合社,力争组建多家合作社联合社。帮助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其进行商标注册,申报知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积极尝试农校对接、专卖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扩大产品市场份额。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积极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专业化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
五是抓政策落地。通过调研农民合作社,了解合作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政策情况,加大在信贷保险、税收减免、人才引进、用地用电以及产业项目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加强“银社对接平台”建设,为合作社融资贷款牵线搭桥,创造条件;引导合作社牵头组织成员整体参加农业保险,提高农业生产环节的抗风险能力;按照设施农用地政策有关要求,对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用地需求给予优先保障;积极鼓励基层农技干部、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牵头组建合作社或参与合作社日常管理;涉农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产业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加大对有发展潜力、带动能力,规范化建设水平高的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税务、供电部门认真落实好税收、电价优惠政策。
溧水区紧紧围绕“规范、创新、提升”的合作社发展目标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努力推进全区现代农业的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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