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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4-05-30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韩 俊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今天,我部正式公布了全国首批20个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近年来,我们加强工作指导,引领行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农业生产托管发展迅猛。特别是2014年以来,各地农业生产托管的实践探索模式丰富,成果丰硕,很多经验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已经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个突出亮点和重点。据统计,2018年我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13.84亿亩次,比上年增长50%;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多元化服务主体达37万个。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起步早,探索力度非常大,他们强化政策引导,完善服务标准,搭建信息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推进了社会化服务的有序发展,成效非常显著,已成为山东省“三农”工作的一个突出亮点,山东省的经验是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这也是我们把这次现场会选择在山东召开的重要原因。山西省以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探索建立整县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机制,出台一系列托管行业规范,直接服务小农户26万户。安徽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引领、多元合作,激发了各类服务主体的市场活力。福建省将茶叶、水果、蔬菜等特色经济作物列入托管服务试点范围,为拓宽服务领域积累了经验。一些企业的模式探索也卓有成效。供销社系统全程托管服务规模已达1.78亿亩。中化集团着力打造的“MAP”模式,在全国25个省(区、市)建成128个技术服务中心、292个示范农场,为321万亩耕地提供全程服务。金正大集团着力打造的“金丰公社”模式,覆盖全国22个省(区、市),累计服务面积1125万亩。甘肃谷丰源农业科技公司推出的“技术集成+农事服务”模式,3年累计服务面积超过216万亩等。这些探索为更好地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积累了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早在1983年的中央1号文件就提出来了,是“三农”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要求不同,这项工作一直在往前推。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13年,***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2017年,***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也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三农”领域一项重大的决策部署。2018年,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再次强调,“我国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我国许多地方农业的真实写照。这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各地都像欧美那样搞大规模农业、大机械作业,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总书记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指示,充分阐释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是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不同角度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最近又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文件都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这些重要部署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大批涌现,促进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快速发展。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聚焦薄弱环节和服务普通农户为重点,积极培育主体,创新服务模式,推进资源整合,完善支持政策,强化行业指导和管理,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和集约化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切实提高对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第一,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大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与我们党的“三农”理论政策一脉相承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3条无论如何都不能变。强调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绝不是固化和迷恋目前分散、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必须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变化,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持久的制度活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3个重要要求:一是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二是大力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发挥其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三是大力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象地讲就像一只鸟,领头的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干是亿万小农户,两翼翅膀一个是农业科技,一个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家包地、户户务农,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本实现形式。这些年,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创造了多种多样的农业经营新形式,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托管等。从各地实践看,各种经营主体、各种经营形式,各有特色、各具优势,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环节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不能只追求一个模式、一个标准。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农业规模经营决不仅意味着只是土地集中。单个要素投入规模的大小,并不能决定综合效益的高低和生产方式的先进程度。现代农业经营规模受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销售加工、农业服务体系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户均耕地规模很小,这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通过大规模集中土地,实现像新大陆国家那样的土地经营规模。最近,媒体集中报道一些规模经营主体出现经营困难,连续多年亏损,无法支付租金甚至跑路的现象,要引起重视。在引导耕地适度集中的同时,要通过引导农民走向联合与合作、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社会化服务,以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和扩大农业服务的规模,来弥补耕地规模的不足,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适度规模经营不仅仅只有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一种途径。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一种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比如,山东寿光的蔬菜种植产业,每户还是两三亩地,没有土地流转和集中,但是通过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一个区域内实现了蔬菜产业的规模经营,这就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近年来,一些地区在土地没有发生流转的情况下,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将生产委托给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这些新型农业经营形式为外出务工、无力耕种又不愿流转土地的农户提供了生产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通过打破一家一户承包地的界限,实行集中连片作业,既增加了耕地面积,又有利于机械作业;二是规避了土地租金风险,有利于解决耕地流转后的“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这是托管最大的优势,如果地租达1000元/亩,流转型粮食规模经营盈利困难;三是批量购买各种农资、集中使用农业机械,可以明显降低生产成本;四是解放了大批从事田间耕作的劳动力,促进了农民转移就业。刚才,黑龙江兰西县的同志发言时算了三笔账,很有说服力,小农户自种、流转种、托管种的亩均收益比较,托管比自种增加了180元收入,比流转种增加了270元收入。从各地实践看,农业生产托管这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近几年推广力度非常大,是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前提下,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在坚持3个不变前提下,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大胆探索。

第二,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引导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需要。我国小农生产有几千年的历史,“大国小农”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农情,小规模家庭经营是农业的本源性制度。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10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目前,我国有承包耕地农户数2.27亿户,户均耕地面积6.13亩。这些年来,我们推进土地流转,2018年,经营30亩以上的农户只有1144万户,经营50亩以上的农户数只有414万户,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5%,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占大多数这个情况在相当长时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能忽视小农户,不能人为垒大户、造盆景,更不能把普通农户挤出去。农业政策的基本面必须照顾到大多数的普通农户,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最重要的就是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依托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秧苗统育统供等服务,为普通农户开展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把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实现小农户生产与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是引领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社会化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促进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总要求和大逻辑。***总书记在去年“两会”参加山东团审议时,提出乡村振兴要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村产业兴旺有关系,与组织振兴也有关系,与农业全面升级等都有直接关系。要实现全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这是农业转型升级一个总的指导思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六大任务,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去库存、补短板,除“去库存”外,其余5项都与社会化服务密切相关。各地实践和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都表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力促进了农业全面转型升级,有效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的作业能力和分工分业的效率,能有效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和生产作业成本,有助于实现农业节本增效提质。比如,刚才福建同志讲到,在永春县水果无人机飞防作业效率是地面机械作业的5倍,是人工作业的30倍。据全国典型调查,使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后,农业的物化成本能够降低5%-10%,生产作业成本能够降低10%以上,产量提高和品质改善后,效益提高10%以上,双季作物区每亩平均节本增效300元左右。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实现生态振兴。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推广了现代绿色高效生产方式,是绿色兴农的有效路径。福建省安溪县茶园通过无人机飞防植保服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甚至生物农药,节约农药10%-20%,节约水资源达90%。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我们发展乡村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是一个大产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乡村产业振兴首先要振兴农村服务业,特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此外,乡村组织振兴也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振兴,乡村人才振兴同样也需要培养大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因此,要促进农业全面转型升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就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开展好。

总之,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课题和历史任务,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带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的重大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强领导,强化支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加快推进,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市场需求日益旺盛。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农业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短缺、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兼业化越来越普遍。据对2万多户农户调查,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平均年龄约50岁,60岁以上的比例超过24%。这种从业人员结构,要“种好地”“养好畜”,保证10多亿人口的农产品供给,就迫切需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就必须把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搞起来,这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提供了旺盛的需求。

其次,发展条件基本具备。经过多年的扶持引导,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技术力量、设施装备、服务主体等方面都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截至2018年末,全国有基层农技推广机构7.49万个、50多万的农技推广人员,社会上还有一大批农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农村成长的土专家、田秀才。全国拥有近10亿千瓦的农机动力、数千万套配套装备和不少仓储、物流、加工等设施设备。已经培育300多万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第三,支持政策不断完善。近几年,中央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出一系列部署。2017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最近,农财两部办公厅又专门发文对做好这项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同时,各级政府农业扶持政策也正逐步从补主体、补装备、补技术,向补服务转变。这些措施,正在有效扶持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培育了服务市场,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尚在起步阶段,面临不少问题。一是服务主体整体实力较弱。服务上万亩耕地的服务公司还是占少数,大部分服务主体规模不大、实力不足、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服务带动能力不强。二是服务对象“重大轻小”。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主体,成为各类农业服务主体争相服务的重点,而直接面向小农户的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三是服务领域拓展不够。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粮食等大田作物的产中环节,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以及配套的金融保险等服务还极其薄弱。果蔬种植、畜禽兽医等方面服务也相对滞后。四是行业管理滞后。从全国看,大部分地区行业管理的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标准缺失、监管缺位、服务不规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优化配置;要坚持服务小农户,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现代化难题;要坚持资源共享,引导推动各类服务主体通过组织重构、联合合作等方式盘活各类要素;要坚持机制创新,善于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动组织方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要坚持规范发展,全面提高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农业稳定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联农带农益农的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形成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现代农业大产业,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类主体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一是农业专业性或综合性服务公司,是近几年新成立或者产业转型发展起来的,有民营的,也有公有制企业全资、参股或控股兴办的,也是当前社会化服务最活跃的一个群体。二是农民合作社,有一批以开展农业服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是村级组织、村党支部牵头开展的农业服务。四是供销合作社和农垦体系,在为农民服务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服务主体各有特点,各地要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要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行业、本地区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的优势和功能。首先,要重视发挥好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一方面要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经营”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村集体要为集体成员提供服务,这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要发挥好村“两委”、村集体的组织优势,组织小农户对接市场化服务组织接受服务。如安徽宿州金色家园服务公司通过“公司+村‘两委’+农户”,整村整乡推进全程托管,服务了30万亩耕地,还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搞全程托管的做法也很好。其次,要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促进功能互补、利益分享、融合发展。最后,从发达国家发展的经验看,服务企业和大型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主体,要注重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推动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

(二)突出服务小农户。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认清当前小农户家庭经营在很长一段时间还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互相攀比土地流转率,要靠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决小农户问题。当前,我国小农户生产中面临的服务需求最突出,而现实中服务小农户组织难度大、成本高,大部分服务组织往往不愿意服务小农户。因此,财政政策应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小农户服务市场。目前,中央财政每年安排40亿资金重点支持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各地要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大推进力度。在服务品种上,要通过重点支持大宗农作物的社会化服务,发展粮食服务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高小农户种植大宗农作物的积极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支撑。在服务环节上,要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聚焦当地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制约当地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短板。

(三)推动服务资源整合。我国农业服务资源共享利用水平低,技术装备的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要坚持共享共用理念,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服务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一方面,通过推动线下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联合与合作,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另一方面,探索搭建互联网“滴滴农服”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更大范围内服务供给与需求线上对接,推动形成区域性、全国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市场。

(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是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并主要集中在产中环节,是因为大宗农作物的产业规模相对其他产业领域更为集中,且比较效益低,面临无人种地的矛盾更为突出。这是我们应该首先引导扶持的重点。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布局正在调整优化,一些优势特色产品生产集中度逐步提高,北方苹果、梨、桃、大枣等,南方柑橘、脐橙、龙眼、荔枝等,西南华南丘陵地区的茶叶、食用菌等,大中城市郊区和西南西北冷凉地区的蔬菜,以及畜禽养殖等产品初步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布局的态势,这为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商机。因此,我们要把握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引导,培育市场,探索模式,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逐步从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向果蔬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畜牧兽医等领域推进,从产中作业环节向产前、产后等环节,以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逐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在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以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面,加快补齐农业社会化服务短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需要加强农业产后的服务,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现在是产不优、卖不好的问题突出,是在田头卖,在马路边卖,还是“披头散发”在卖,好东西卖不出好价钱,要学会给农产品梳妆打扮和营销宣传,这些事不是一家一户能干的,这就需要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来解决这个问题。要加强农产品的产后分级包装、仓储物流、营销等服务,特别是要加快补上冷链物流等短板,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在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上做足文章,这方面的提升潜力是很大的。

(五)加强行业管理。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规范化建设这个中心,全面推进服务质量、服务价格、服务主体信用等行业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引导,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引领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要以县级为基础,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规范。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企业探索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二是加强服务价格指导。充分竞争的市场才能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和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鼓励充分竞争,形成合理价格;另一方面,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防止个别服务组织形成价格垄断,发生价格欺诈,切实保障农户利益。三是加强服务合同监管。要加快制定农业服务合同规范,约定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明确合同的格式、服务项目、质量、价格、付款方式、效果评价、违约责任等内容,提高合同的规范化程度。要加强对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的指导,积极发挥合同监管在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六)大力应用信息技术。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快发展,围绕农业服务开发的智能终端产品,性能不断改善,种类日益丰富,服务成本越来越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一定要搭上新一代信息技术这个快车,提升农业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刚才,湖南的同志发言讲到他们将社会化服务与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结合起来,这个经验也很好。这几年,植保无人机在装备总量、作业面积上,已经发展到全球第一,飞控技术世界领先,有400多家企业从事无人机的研发、生产、销售,绝大多数植保无人机已经具备手动增稳模式或全自动飞行的作业模式,能够实现厘米级的定位,可以实现喷幅和作物冠面的精准对接,超声波测距技术的应用,使得植保无人机具备了超低飞行的能力,可以飞至作物冠面的0.5米以上,作业效率大大提高。目前,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超过3万台,2018年的作业面积超过2.67亿亩次,总体上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20%,节约用水90%以上,提高农药的利用效率30%以上,并且实现了云系统的控制。这些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大大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各地要创新工作手段,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成熟的智能化设备,提升农业服务智能化水平和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七)强化示范引领。典型引路、示范引领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方法。这些年,服务组织快速发展,有的做得很成功,有的走了不少弯路。发展比较顺利、比较成功的服务组织,都有经验可总结、模式可提炼。为引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今年我们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推出了第一批20个典型案例,重点归纳提炼了他们的具体模式和做法,这就是他们成功的核心。这些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复制推广价值。部里还要继续推出更多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各地也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典型、好模式、好做法,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打造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服务典型,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创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充分发挥成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上还处在发展初期,需要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培育服务市场,引导快速发展,因此,要研究探索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在财政方面,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几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地也要探索相应的政策,也可以按照国家涉农资金整合的规定,整合一些农民积极性不高,投入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资金,用于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在金融方面,探索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投资农业服务设施、平台等方面的建设,也可以探索利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解决大型农业服务设施装备的需求问题。在保险方面,服务组织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各类风险也在集中,设施装备运行中的安全事故保险、自然灾害损失保险、农事服务质量保险等方面需求日益突出,要探索政策性保险、互助保险乃至商业保险在农业服务业中的实现途径。在税收方面,国家目前对从事农事服务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政策。各地要创新思路,多想办法,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九)实施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2017年,农财两部设立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项目,用于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当年,中央财政安排30亿元资金,2018年起增长到40亿,两年共补助托管服务面积7657万亩,服务农户数近700万。但这两年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对项目重视不够,资金被调整使用;一些地方在实施中重点补助规模生产主体,偏离了项目重点服务小农户的初衷;一些地方没有集中补贴到薄弱关键环节等,不同程度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针对这些问题,今年农财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重点,完善了管理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重点上,要进一步聚焦农业生产托管、聚焦服务大宗农作物、聚焦服务小农户、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在实施地域上,要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在补贴标准上,各地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以及市场发育成熟度,因地制宜确定补贴标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补贴比例和补贴上限。在补贴方式上,不论是补服务主体还是补农户,还是两边都补,最终都主要让农户受益。在项目管理上,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过程监督,搞好工作指导,开展绩效评价,确保实施效果。

总的看,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指导、创新方法,引领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这里我再强调4点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带动小农户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途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农业农村系统内,要加强工作的协作配合,做好牵头抓总和统筹推进的工作,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的考核。系统外,要与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协同推进合力。

二要强化宣传培训。今年各地机构改革刚完成,人员变动很大。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要有新理念、新思路,只有统一全系统思想,才能形成工作合力。因此,我们要加大培训的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方向和思路,掌握方法和重点,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宣传,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个老课题,但面临新形势。我们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多地用市场办法、信息化手段,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要依托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突破薄弱环节的农业服务问题,集聚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动能和力量,探索更多更有效的服务模式。要鼓励建立社会化服务行业联盟和协会,推动资源整合和行业自律。要加强各省工作交流借鉴,取长补短,互学互促。

四要加强统计监测。要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生产托管统计指标体系和方法,组织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培育、服务对象、领域拓展、服务面积等基本情况,了解社会化服务业发展状况,为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同志们,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大局,恰逢其时,前景广阔。我们要以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以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工作举措,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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