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 文/孙立洲 朱林海 张锦武
坚持“四统四分” 促进规范提升
——连云港市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新路径
■ 文/孙立洲 朱林海 张锦武
近年以来,连云港市委农工办把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全市农民合作社数量不少、质量不高、规范不够、良莠不齐的发展现状,坚持以提升合作社质量为中心,大力培育和扶持规范社、示范社,工作指导由结果导向向问题导向转变、宏观把握向具体指导转变、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服务转变,摸清底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现路径,形成了统一整合、分类规范,统一内容、分类建档,统一标准、分类培训,统筹推进、分类创牌的“四统四分”推进农民合作规范化建设的新格局。
一是统一整合,分类规范。整合农民合作社发展以来的数据信息资源,发挥已有数据库数据较多、较全的优势,将工商登记数据、年报公示数据、A级合作社创建数据、省级优先扶持发展的合作社名录数据、国家和省市历年表彰的合作社数据进行系统鉴别,按照初始状态、成长状态、规范状态和示范状态进行梳理分类,分为初始社、成长社、规范社和示范社四类进行规范提升,梯度推进。
二是统一内容,分类建档。根据全市四类农民合作社发展要求,市委农工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民合作社台账的通知》,明确提出市、县、乡三级分别建立合作社台账,台账内容主要包括合作社名称、场所、注册资金、成员数、带动力、理事长情况等八个方面。要求乡镇四类合作社台账齐全,县区建立成长社以上台账,市级建立规范社以上台账,并将规范社和示范社统一纳入A级合作社创建。合作社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一变动,每季度一公布。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5173家合作社中,建立初始社台账1670家,占32.3%;成长社1067家,占20.6%;规范社1966家,占38.0%;示范社470家,占9.1%。
三是统一标准,分类培训。目前,合作社内部合作成员不清晰、合作内容不清晰、合作收益不清晰、合作资产不清晰的“四不清”状况,在连云港市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连云港市紧紧扭住规范化建设“牛鼻子”,推动合作社发展由“四不清”过渡到“四个明晰”。坚持从规范合作社章程入手,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民主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水平,在抓好三期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会计培训同时,联合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等部门对不同行业的合作社理事长、会计进行分类培训。据统计,2015年全市举办乡以上培训40余班次,培训合作社各类人员8万人次,印发各类学习资料10万余册。
四是统筹推进,分类创牌。根据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需要,连云港市先后出台了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十条基本标准;建立了市级负责规范社转化为示范社、县区级负责成长社转化为规范社、乡镇级负责初始社转化为成长社、村级负责初始社的复活和合作社总量增加的市、县、乡、村四级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责任体系;建立了全市初始社创“名场”、成长社创“名品”、规范社创“名长”、示范社创“名社”的目标体系;全面启动了合作社辅导员“一人(联系)一个示范社”、“一业(培养)一个示范社”的定点挂钩指导机制,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发展底数不清、服务断层、指导错位的状况。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培育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35家、市级“五好”示范社135家;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到58%。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农工办)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