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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5-30

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之路,实现农民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目前,南京市共有农民合作社4800多家,农户入社比例超过80%。

1.注重财政金融支持。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每年争取省级财政扶持资金超过1000万元,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等能力提升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扶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二是完善金融支持。出台《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管理办法》,设立4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40亿元贷款额度。三是优化补助方式。出台《南京市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农业生产经营用途,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支付的利息给予40%—50%的补贴。

2.注重引导规范运行。发挥名录社导向作用,将依法登记、管理规范、服务带动强的合作社纳入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在财政项目扶持、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2018年列入政府优先扶持名录合作社674家。加强规范建设,在全市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区推进行动,以实现“设立登记、组织运行、财务管理、经营服务、档案管理”5个规范。加强合作社档案规范化建设,在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社开展建设试点,按照有分管领导、有管理制度、有管理人员、有专用橱柜、有档案资料、有登记台账的“六有”标准规范建档。积极推行合作社财务电算化管理,指导合作社建立完善成员账册,依法按章分配收益。

3.注重创新提质发展。一是促进经营创新,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牵头成立联合社。积极引导家庭农场抱团发展成立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建立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二是促进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建设试点。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以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核心,以村主导产业为支撑,以全体村民互助合作为目标,建设集生产、加工、销售、农机、植保、技术信息、劳务用工、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物业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体。三是促进业态创新。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民合作社突破传统的种养销售领域合作服务,向加工合作、销售合作、休闲旅游农业合作等多种类型的合作发展,依托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智能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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