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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卖的不是污染物?

时间:2024-05-30

□郭兆熊

前几天,一位热心的农民给我发来一个链接,让我看看这个肥料是不是真的好。原来是介绍一种叫做“第三代光电钛肥”的链接。光看名字,我也没见过,既有光又有电,这肯定是高科技呀!核心词是钛肥,但是在我目前掌握的农业知识里,还没有结论说钛元素是植物生长必需元素,这个钛肥到底有何作用呢?

链接里的文章先是展示了一些产品的图片,像是产品包装,大大的商品名“柠檬酸钛”,有效成分15%,水剂。背面虽然注明本产品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限量指标,汞≤5mg/kg,砷≤10mg/kg,镉≤10mg/kg,铅 ≤50mg/kg,铬 ≤50mg/kg,但已有的知识告诉我,这东西里面重金属可不少呀。如果农民常年使用,在土壤里会不会累积呢?一年不超标,多年以后会不会形成土壤污染呢?

文章里很有高度地对钛微肥市场做了分析,还把钛肥分成三代产品,号称自己是工业大学某教授专利产品,难道这个教授不知道产品会对土壤造成潜在污染吗?难道为了挣钱,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土壤都污染了吗?难不成人家已经移民到那些不会被污染的国家了?

不管他们对钛元素在植物生产过程中研究多么深刻,工业大学教授我想研究农业的应该不多吧,应该是农业大学教授才称职。记得当年笔者一篇文章,说到铁、锰、铜、锌可以作为微量元素肥料使用到农业生产上,还被那个搞环保教授驳回,反问铁、锰、铜、锌能不能作为植物营养元素,需要论证?论证什么,我们学习的植物营养课本就是这么教我们的。现在这个所谓第三代光电钛肥,是谁做的实验,是谁批准,将来谁又来承担污染的后果呢?

对于这种看似高科技的东东,能不能公开生产工艺,到底是用优质纯净的原料生产的,还是使用钛工业的下脚料呢?为什么会含有重金属,而且含有种类多。如果是采用工业废弃物生产,是不是有可能会违反马上将要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呢?2019年1月1日将要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就算你的产品不超标,因为重金属在土壤中会持久残留,也具有污染风险,还是建议我们的科学家、企业,为了美好生活,我们对这种有着潜在风险的产品,不做也罢,否则真到法律来约束你的时候,那就不是科技进步了,你就变成了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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