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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大地绘绣稻作文明优美画卷——对湖北“虾稻共作”新模式的调研与思考

时间:2024-05-30

文/丁声俊

荆楚大地绘绣稻作文明优美画卷
——对湖北“虾稻共作”新模式的调研与思考

文/丁声俊

不久前,笔者受邀出席湖北省优质稻联盟成立大会,之后赴潜江市和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北福娃集团,对“虾稻共作”基地的水稻种植合作社、稻谷加工企业、农民大户、龙头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深受鼓舞和启示:勇于探索创新发展新模式,是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动力,也开辟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向现代高端生态市场经济方向迈进的广阔途径。正如具有悠久稻作传统的荆楚大地,通过探索“虾稻共作”新模式,在古老广袤的江汉平原和富有革命传统的洪湖岸边,精心绘绣出现代稻作文明的优美画卷。

一、“归真返璞”:“虾稻共作”模式彻底摒弃“石化农业”

湖北与湖南等两省广大地区的湖广,自古就是我国水稻主产区,积累了深厚的稻作文明,所以流传着这样的名言:“湖广熟,天下足。”然而,悠悠岁月流逝,水稻耕作方式依旧。特别是在上世纪80年代、在“石化农业”的影响下,中国的水稻耕作方式、乃至农业发展方式受到严重误导。以化肥、植保剂、农膜等化工品为标志的“石化农业”,把盲目推广的面积、施用的数量视为“现代化成就”。就这样,我国的水稻耕作,在“石化农业”的歧路上越走越陷入“陷阱”,导致产生严重的负面结果:面源污染日益扩展,导致土壤禀赋劣化;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渗入地下水导致灌溉水源污染,农产品残留量日益增加,导致产品质量下降。这些消极结果促使水稻产业的发展路子越来越狭窄,越来越不可持续。探索和开创稻作发展新模式,已成为一个关系稻作产业兴衰、进退的大课题。

时代进入21世纪,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中,荆楚大地的潜江市、监利县等地锐意探索,利用“低湖撂荒”稻田开挖简易围沟放养小龙虾种虾,实行自繁自养式的“轮作制”,即种一季中稻养一季龙虾,提高了水田复种指数,增加了农民收入。在此基础上,他们进一步探索,勇于改革,到2010年开创出“虾稻共作”的的新模式,变“一虾一稻”为“一稻二虾”。

所谓“虾稻共作”新模式,是探索融合发展的一种现代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即把水稻种植和小龙虾养殖融合发展的新兴稻作生产方式。其构成要素包括:以现代生态理念为引领,以农户自愿建立的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经营为途径;在网格状的水田上种植优质稻,在环绕稻田的水渠里养殖小龙虾,一季稻、两季虾;对稻田只施有机肥料,对沟渠里饲养的小龙虾只用生物饵料,不使用含有添加剂的饲料。还特别有益的是,在农田种植水稻的闲置期、利用留在田里的稻茬和秸秆进行特定的虾类的养殖。龙虾以沟渠里的水草、稻根和秸秆为饵料,这样就有效利用了水草、稻根和秸秆,解决了秸秆焚烧的难题;而小龙虾排泄物又是优质有机肥料。水稻种植业与小龙虾养殖业如此有机融合起来,促使资源优化组合、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彻底摒弃了“石化农业”。其实质是:有生命力的“绿色”生产方式、完全取代了无生命力的“红色”生产方式。可谓“绿肥红瘦”,或者叫“归真返璞”。

如今,“虾稻共作”新模式在荆楚大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世世代代单一化利用水田、单一化种植稻谷的“两单一”耕作方式,转变为“一田双用”和“一水双用”等“两双用”的耕作方式。这种根本性转变是一种真正的创新。令人欣喜的是,近年来“虾稻共作”新模式在荆楚大地上又有新扩展,除了“虾稻共作”之外,还发展起“稻鱼共作”、“稻鳖共作”、“稻鳅共作”等,生产出有机稻、有机虾、有机鱼等多样化的优质产品,改善和丰富市场供应。

二、“革故鼎新”:“虾稻共作”是生产经营制度的根本性改革

探索创建“虾稻共作”新模式,不仅是生产方式的改变,更是生产组织经营和土地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其中,以土地制度改革为前提,以适度扩大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组织经营为途径。

(一)以水田“三权分置”土地制度为前提

驾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基本规律,我国积极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

湖北荆楚大地同全国一样,大力推进土地“三权分置”的改革和创新,在完成水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赋予农户承包地经营权自由流转的权利,即农户可以自由把承包水田的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在水田流转出去后,农民仍然享有财产权,即享有土地流转的红利。据潜江市统计资料,截至2016年,潜江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9.7万亩。水田的“三权分置”制度为“虾稻共作”新模式打下了坚实基础。农户自愿以承包土地入股形式、加入农民专业水稻合作社,实现土地适度扩大规模经营。迄今,全市已建设“虾稻共作”标准化生产基地20多万亩,为推广耕作新模式创造出广阔的基础。

(二)以新型股份合作制度为依托

“虾稻共作”新模式,是一种规模化、集约化、融合化、生态化的现代水稻耕作方式,作为农村改革伟大成果的“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的基石。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近年来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应运而生,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以及农业企业等。以潜江市为例,迄今全市已建立专业合作社925个,农民家庭农场230个,专业大户3710个,农业企业78家。

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制区别于传统的农村合作制。其基本特点包括:(1)以“自主、自助、自治”等“三自”为方针。(2)以“自愿入社、自由退社、民主决策”为原则。(3)以“民办、民用、民有”等“三民”为合作社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4)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农户把承包土地作为股份入社,既可参加劳动,也可以自由外出打工。若选择前者,农户可获得土地红利,即土地的财产权;若选择后者,农户既可获得土地红利,又可获得劳动工资。这样,从经营机制上改变了对农户土地“租赁”与“被租赁”的关系,构成了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社员的命运共同体。农户自愿把承包土地加入专业合作社,实现土地适度扩大规模经营。此举有利于统一规划和配置农田水利网、电网、林网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化、管理统一化、普及良种化、耕作有机化,有利于减少投入、扩大规模效益。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新鲜经验,以及大量的国际经验充分证明,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具有生命力的、真正农民的新型合作制形式。它具有多种优越性:有利于保障农业粮食产业的主人(农民群众)的权益,保障他们的财产权;有利于适度扩大规模经营,又不改变农民是土地主人的身份。事实表明,农村股份合作制是广大农民最乐于接受的新型合作制形式,也是发展“虾稻共作”的最适宜的形式。

(三)优化资源配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

农业经济如同各个经济门类一样,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优化资源配置,使供给侧与需求侧相适应,有力促进提质增效。探索创新“虾稻共作”新模式,正是着眼于优化配置包括农业空间在内的各种资源、以最小化的资源投入、取得最大化的资源报酬,取得最优化的有效供给。

探索和开创“虾稻共作”新模式,就是着力探索种植业与养殖业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从根本上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大力降低各种耗费与成果的比率,或者说大力提高投入和产出的关系。其主要指标包括: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金回报率等。采取新模式,一方面,提高了优质稻谷产能、产品品质质量及市场竞争力,提高供给的质量,给广大消费者供应放心大米及其制品;另一方面,在产出绿色优质稻的同时,产出价值更高的有机小龙虾等养殖产品。

2.以提高社会效益为前提。推广“虾稻共作”新模式,除了保障农民合理的财产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之外,还带来多方面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优质稻的质量、产量,有效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优质、多样、营养、保健、安全”的消费需求。还不可忽视的是,推广“虾稻共作”新模式,连带增加多项生产项目和延长产业链条。例如,优质稻精加工系列制品、包装物流业、小龙虾出口贸易业,以及小龙虾餐饮业等,点燃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以提高生态效益稳基础。探索和开创“虾稻共作”新模式,就必须对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物质生产过程、能量转化过程,以及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都要产生良性结果和良性影响。对化石能源等资源要减少、节约利用;对阳光、空气、水等资源要坚持循环利用和充分利用、提高效率。特别是要大幅度减少甚至不使用化肥等化学材料,以坚持多使用生物肥料为主,不仅可有力促进稻谷产品和养殖业产品优质化,而且可有效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灌溉水污染,有效地防止和转变“三高一低”的“化学农业”模式,走上“三低一高”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通过狠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大大促进水稻和水产两大产业,更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和经营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新的发展动能,推进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和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勇创精进”:以全新的措施广泛推进崭新的模式

前述充分表明,推进“虾稻共作”新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水稻产业的耕作模式,把越走越窄的传统型发展路子转变为越走越广阔的、现代高端生态型可持续发展新路径。与实施这一全新模式相对应,潜江等县市采取了全新的措施,即大力抓好“五型”。

其一,生态引领型。在广袤富饶的荆楚大地推广“虾稻共作”新模式,始终以生态理念为引领,严格把好“四关”:一是严把肥料关。在“虾稻共作”的核心区,布局生物有机肥料生产基地,规划生产有机肥料厂和有机植物农药厂,发展生物肥料、生物农药,通过施用有机肥料,排除化肥、植保剂等化学材料。二是严把水源关。要从源头抓起,杜绝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污染灌溉水源。三是严把技术关。不管生产有机稻谷,还是生产有机优质小龙虾,都需要采取种养结合及其相配套的技术,包括技术规范、生产技术管理、田间科技管理和技术优化组合等。四是严把检测关。在“虾稻”的综合加工产业园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质量监测检测中心,形成以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的、产加销全程监控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测检测体系,开展从源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进行治理监测,对水质、水田,特别是对水源地进行常态化检测,确保建设符合标准的“生态、优质、特色、高效”的“虾稻共作”生产基地。

其二,市场导向型。探索“虾稻共作”的耕作新模式,是一项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根本措施,即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荆楚大地锐意引导市场、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包括:以市场导向合理配置水土资源,以消费需求导向增产绿色产品,以优质绿色产品创造市场,以专业化服务开拓市场体系,以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开拓广阔的销售市场。积极发展流通服务业,主要包括发展市场销售、现代物流,以及建立交易平台。像福娃“龙庆湖生态农业公司”和小龙虾交易中心,其具有范围覆盖虾苗供应、龙虾养殖、饲料供应、龙虾交易、冷链物流、服务培训等。迄今该中心已与北京、上海、重庆等全国各地小龙虾交易市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近年来福娃集团围绕大米主食加工业建立4家食品公司、9家精米厂,并相应建成2万亩有机稻和120万亩优质稻生产基地。与产业化经营相适应,产品流通渠道和形式进行了多项创新。包括现代业态形式,特别是引用产业化经营形式和“互联网 + ”的电商形式,大幅度降低流通和物流成本。

其三,产业融合型。通过农业农民的“双创”,开辟水稻种植业、小龙虾养殖业及其加工业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打造一批“企业农业”利益紧密、产业优势互补、产业发展能力持续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抓好“一产”打基础。以提高水稻品质和提高小龙虾产量为主攻方向,抓好“一产”主产品,打好融合发展的基础。抓好“二产”增效益。以生产的优质稻为原料,以主食加工业为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业,生产有机大米、饼干、米果、营养粥,以及大米系列产品的产业链,提高建立健全产品链和产业链,有效提高水稻附加值。促进“三产”大发展。与“虾稻共作”新模式和“二产”发展相适应,在潜江、监利等地都构建起以公益性服务组织为带领的“一主多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巩固提高公益性农技服务的同时,积极发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成本低、便利化、全程化的服务。

其四,科技创新型。创建“虾稻共作”新模式,必须以科技创新为强大动力。探索创建“虾稻共作”新模式,是一个革新和创新驱动的过程。除了耕作方式的根本创新之外,还有生产经营形式、生产技术,以及产品链、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以及需要多学科合作、多部门协作。潜江市等地的实践表明,这种水稻耕作新模式在“五化”方面致力于科技创新:(1)通过种植与养殖相结合实现资源利用循环化;(2)开展小龙虾苗种选育繁育技术研究实现苗种繁育工厂化;(3)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的登记、处方、用药、休药和渔药准入的“五项制度”、实现龙虾养殖标准化 ;(4)发展水稻和水产品资源精深加工技术、实现资源利用综合化;(5)发挥相关院校和科研单位大协作、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例如,为建成全国最大的“虾稻共作”基地的目标——包括小龙虾养殖面积最大、国家级小龙虾育种、繁殖的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示范基地,福娃集团公司与华中农大、中科院水生所、湖北省农科院、武汉水生蔬菜研究所等单位、建立了“产学研一体化”的战略合作关系。

其五,质量效益型。探索和开创“虾稻共作”新模式的过程,是一个农业和养殖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过程。大量实践表明,新模式具有稳粮增收环保富民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一方面,以生态理念引领水稻和小龙虾的生产经营,摒弃化肥等化学材料,即以有机肥料取代化肥,大幅度降低成本,等于节本提效;另一方面,以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为新路径,大幅度提高了产品加工附加值,特别是小龙虾养殖业的效益远远高于水稻种植业。实施这种新模式,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基地建设,即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以及实现产品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必然大量增产优质有机水稻和小龙虾产品。2015年,潜江市的“三品”产品就达到11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02个,绿色食品1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每亩优质水稻产量900余斤,产值1000余元。与此相对照,每亩小龙虾的纯收入高达3000~4000元,是每亩水稻纯收入的3~4倍。2016年,潜江市小龙虾综合产值达150亿元,养殖规模、加工能力、出口创汇连续11年领跑全国。小龙虾已成潜江的第一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示范产业、“接二连三”的第一综合产业。采取“虾稻共作”新模式,一般可增产增收50%。2016年,潜江市推广“虾稻共作”新模式,带动全市农民人均增收628元。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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