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李 斌
现今,中国的飞速发展令世界瞩目。2015年我国的经济增长率为6.9%,GDP总量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但是,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例如生态环境恶化、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缺乏等问题,经济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林业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林业由单纯依靠木材资源的经营模式向以生态为前提兼顾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逐渐转变。随着产业结构及经营模式的调整,林业职业技术人员短缺、技术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福利待遇及配套政策不适应经济发展等问题相继凸显。
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林业的现代化发展,更加影响了我国生态可持续战略的实施。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为了摆在每个“林业人”面前的重要课题。进入新常态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求真务实,勇于探索,为我们林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认为,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即认识世界的能力与活动就是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正确地指导人们的行动。因此党和国家领导人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重拾工匠精神的发展目标,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实践。
2016年3月5日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明“工匠精神”已经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那么,什么是工匠精神呢?
工匠,是有工艺专长的匠人。工匠精神是指工匠不仅要具有高超的技艺和精湛的技能,而且还要有严谨、细致、专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以及对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其实,工匠精神在每个国家有不同的说法,德国人称为“劳动精神”,美国人称为“职业精神”,日本人称为“匠人精神”,韩国人称为“达人精神”。
经过对德国、日本等工匠精神盛行国家的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古今工匠精神的收集整理,大国工匠精神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执着专注、作风严谨、精益求精、敬业守信、推陈出新。
1.教育先导使“工匠精神”深入人心
培育和弘扬林业的工匠精神,需要以林业基础教育为先导,紧抓源头努力培育林业专业人才。
首先,要通过各大林业、林科院校开展“工匠精神”教育,从 “一点一滴”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树立为生态可持续发展而奋斗的择业观和为林业事业奉献的就业观。其次,要强化林业职业技能教育,让林业职业技能教育在国家有更高的社会地位,紧密联系现代林业实际发展,结合林业产业升级,让学生在锤炼先进林业产业技能的同时,将“创新基因”深植于心。再次,要加强林业企业的职业培训教育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技术工人培训体系,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全方位的员工培训,有目的地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使之真正成为能做事、会做事、做好事,并创造高效劳动价值的“工匠”型人才。
2.提供政策保障及完善机制
培育和弘扬林业工匠精神,需要政策保障、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机制。政治上要有待遇。相关部门要着力开辟林业优秀技术工人的上升通道,完善林业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与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定期举办林业技能竞赛,使林业技能人才有展现自身技能的“舞台”,使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大力评选表彰杰出的林业技能人才,树立工匠精神的先进典范。经济上要有保障。确保林业技能人才充分就业,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巧匠”“大匠”的收入、待遇,让林业技能人才无需为基本生存烦忧,充分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收入、待遇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社会上要有地位。充分认清、高度重视林业工匠在林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在林业行业乃至全社会形成尊重林业技能人才、认同林业技能人才、争当林业技能人才的主流价值观,让劳动者最光荣、劳动者最崇高、劳动者最伟大、劳动者最美丽的价值追求蔚然成风。法律上要有保护。要切实维护林业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充分保护其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切实维护劳动权益。
3.促进林业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企业文化
培育和弘扬林业工匠精神,需要营造林业企业环境、构建企业文化。有媒体统计,截至2012年,全球超过200年历史的企业,日本有3146家,为全球最多,德国有837家,荷兰有222家,法国有196家。
这些企业经久不衰的原因是什么呢?他们共同特点是都非常重视匠人精神的传承,已经把匠人精神深植于企业文化之中。与中国传统文化蔑视工匠的理念不同,纵观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史,几乎是一部能工巧匠创造辉煌的历史,西方不仅崇尚政治家、诗人、思想家,也崇尚科学家、工程师、技师。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林业企业的现代化发展、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同时要适应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日益“挑剔”的需求,必须要补上林业企业工匠精神之“钙”,大力提倡专注、标准、精确、完美的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社会氛围,从而促进林业企业转型升级。
林业“工匠精神”要与坚持创新精神相结合。我们要转变林业产业的经济发展方式,说白了就是要转换发展的动力。动力不是靠要素的投入,而是主要靠创新,靠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真正的工匠在林业专业领域上永不止步,实现突破乃至推陈出新,这就是创新的过程。创新既是工匠精神的核心,又是延伸。如果没有“工匠”对本职工作的专心专注、求新求变,就没有林业产业从99%到99.99%的突破。
只有把创新精神与工匠精神相结合,才能有效提高林业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只有将天马行空的“创造之力”和脚踏实地的“工匠之心”相结合,我们的林业产业的发展道路才不会缺乏动力,才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宽。
林业“工匠精神”要与弘扬劳模精神相结合。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各有侧重。劳动模范注重于“红”,侧重的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工匠精神注重于“专”,更侧重于精益求精、精雕细琢、坚如磐石、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专注某件事,专、精、优。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殊途同归。
劳模精神核心的精神都可以归结为工匠精神,既体现了勤劳之美的精神原色,干一行爱一行,又展示了创造之美的价值升华,不断追求完美与极致。只有在整个林业行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为工匠发声,为工匠正名,才能让工匠找回本该属于他们的尊重和敬意,让工匠精神在林业行业生根、发芽、开花。
铸就林业“工匠精神”要与提升林业人才素质相结合。无论技术发展到什么阶段,都离不开人这一核心的生产要素,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现阶段,我国已成为世界瞩目的大国,但距离强国还有相当长的距离。在这个转变、跨越的过程中,需要成千上万的优秀产业工人。要充分认识工匠的培养对于提升竞争力、生产力所具有的核心作用,积极适应结构转型、产业升级的需要,努力造就一支有文化、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技术工人大军,通过林业人才素质的提高促进中国林业事业的提升、保障生态可持续战略的顺利实施。(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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