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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4-05-30

■董红梅

(甘肃省陇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甘肃 陇西 748100)

一、陇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

(一)农民参与积极性高

农民合作社是顺应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带动、组织、引导农民增收致富的效果明显,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和高度认可。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陇西县农民合作社得到迅猛发展。截至2017年6月底,陇西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 598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9个,合作社注册资金达35.69亿元,成员1090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56621户,带动农户参与率由2009年的25.3%提高到目前的57.4%,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加快农业实体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

(二)产业覆盖领域广泛

陇西县农民合作社涉及17个乡镇,覆盖马铃薯、中药材、菌菜、养殖、林果,农机、植保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从事种植业的农民合作社1030个(其中:马铃薯234个,中药材505个,菌菜39个,林果61个,玉米3个,其它种植188个),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64.46%(其中马铃薯产业占22.72%、蔬菜产业3.78%、中药材产业占49.03%、林果产业5.95%、其它18.25%);畜牧养殖业428个,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26.78%;农机37个,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2.32%;植保23个,其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1.44%;其他80个,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5.01%。马铃薯、中药材、菌菜、畜牧养殖农民合作社占农民合作社总数的75.47%。传统产业马铃薯、蔬菜、养殖、中药材仍占主导地位,林果产业有异军突起的态势。总体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植保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贮存、销售等多方面,既相互独立,又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在农业生产的多个环节相互交织,迅速发展,覆盖领域广泛。

(三)引领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显著

一是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农民合作社通过农户自主合作到联合发展,从单一行业生产走向多产业大联合,实现横向及纵向联合,使各成员合作社之间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关系,突破单个合作社经济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发展瓶颈,拓宽了服务领域。如2013年注册成立的甘肃省陇西县晟农农副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全县从事各类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组成的,集“协调、自律、维权、中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按照“社内合作,优势互补,富民强社,抱团共赢”的经营理念,以服务成员为己任,以提高凝聚力,引导成员规范运行,开拓产品市场,搜集产品信息,围绕优势主导产业,走特色、品牌、试验、示范为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增强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为了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扩大种植规模,提高种植收益,越来越多的合作社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大多数马铃薯种植合作社、设施蔬菜种植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合作社,一方面吸收成员土地入股,另一方面租赁非成员的土地,实行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目前,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22万亩,新增5915亩,土地流转率达到18.8%,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1.18万亩,既与农户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又实现了农业的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是拓宽了合作社融资渠道。涉农行业投资大、见效慢,融资难始终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陇西晟农农副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为解决融资难发挥了较为明显的作用。2013年联合社成立以来,在政府和农业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与兰州银行合作,建立了“由农联社对社员贷款担保,社员互保,互保小组为农联社反担保,社员以自有资产做抵押对互保小组反担保”的全新贷款担保机制,有效破解了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2013年,联合社45个成员合作社按照每5个合作社为一组共计11组以20~200万元不等金额共贷款2400万元。由于全新的贷款担保机制保证了还款及时可靠安全,2014年,兰州银行陇西支行放宽了贷款额度,66家合作社共计13组以10~200万元不等金额共贷款2885万元,2015年95户成员贷款4100万元;2016年101户成员贷款4250万元;至2016年底,四年间共为成员合作社累计落实贷款307户1.3635亿元。2015年新增加与甘肃银行“富农贷”贷款业务,通过“四户联保”方式为20家联合社成员提供富农贷3645万元,2016年落实贷款35户4390万元;累计落实贷款55户0.8035亿元。目前,该联合社成员达到160家,注册资金2.8亿元。

四是提升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为打造适销对路的优质放心农产品,建立了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商标化、品牌化和“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为市场提供了安全放心农产品。2016年底 ,全县有17个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11个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有6个合作社的5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GSP认证1家,22个合作社拥有农产品注册商标,其中3个商标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这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五是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户合作与联合机制的最重要载体,对外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对内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通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主体为成员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和统一销售成员农产品,一方面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与收购商的谈判地位,使成员的产品卖出好价钱,避免了中间商对利润的侵蚀盘剥,促进了合作社成员收入的增加。

二、陇西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陇西县农民合作社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人才缺乏

陇西县合作社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相对具有较强的农村经济发展意识和思路,但因文化知识层次不高,在实际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大多数管理人员仅在种、养、加及购销等环节中的某个方面有专长,而具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缺乏,难以适应合作社进一步提升和发展的需要。

(二)运行有待规范

合作社注册登记时都制定了章程,按照章程设立“三会”,即: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内部管理运营等相关制度,但由于民主决策机制没有形成,章程缺乏实际约束力,各项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理事长管理的随意性大,成员没有决策权。财务管理、会计账簿,成员账户、盈余二次返还机制有待规范,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共同体有待加强。

(三)竞争能力不强

大部分合作社经营规模偏小、合作不紧密,产品自产自销,粗加工和简易包装,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深加工和精包装。品牌意识差,缺乏对注册商标、“三品一标”认证及地方名牌方面的认识,知名的品牌少,市场知名度不高,整体实力仍显薄弱,承担风险能力差,组织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有待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还不强。

(四)发展后劲不足

目前合作社资金严重短缺,由于多数合作社可用资金主要来自社员入社股金,合作社成员出资有限,合作社发展运营资金短缺,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高合作社难以承受,金融贷款可抵押物缺乏及承包地、宅基地等土地权益及其附着物没有抵押权,信贷风险较大,金融机构不愿放贷、不敢放贷等等原因导致合作社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合作社发展。

(五)扶持项目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县农经站、财政局、工商部门服务合作社都有各自分工,也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但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项目实施不能完全向管理规范、产业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倾斜。部门与乡镇、乡镇与合作社工作脱节,各类政府资金得不到有效整合。

三、促进合作社发展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一要严把合作社注册登记关。由于合作社准入门槛过低,注册只需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即可,规定工商部门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但未明确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虽然是农民合作社的行业主管部门,但仅限于指导与农业相关的业务,存在注册登材料虚假,出资额随意填写等问题。工商部门要严把合作社注册登记关,对申请注册的合作社要注重实体调查,强化现场勘验,约束合作社随意盲目注册登记的现象发生,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二要完善基层合作社规范发展指导机构。目前合作社发展速度很快,但基层合作社发展指导机构缺乏,县级只有1-2个合作社辅导员,要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必须加强合作社建设的指导服务,完善合作社发展指导服务机构,建议设立县、乡农民合作社发展指导中心和指导服务站,对合作社在内部规范,运营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等方面提供服务,加强合作社发展的基层机构及队伍建设,促进合作社建设发展。

三要加大对合作社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按照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注重各部门优惠政策的相互配套,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人才的扶持。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将各种支农资金向规范管理水平高、带动服务能力强、示范作用效果显著的合作社集中,给予农民合作社资金帮扶和政策倾斜支持,为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积极开展市场开发、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培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全方位指导和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四要建立示范与扶持发展的联合协同发展机制。按照各级示范社标准及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示范社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建立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和示范社名录公示机制,接受各级组织及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管理机制,从注册登记、民主管理、财务制度、成员账户、盈余分配等方面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建立合作社联席会议部门协调及各级示范社与农技推广项目承担、农业扶持优惠政策享受关联机制,通过项目及相关优惠政策向示范社的倾斜,扶持示范社规范发展、做大做强,让更多合作社“学着做、跟着干”,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五要积极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再联合。当前合作社的扶持发展重点应着重放在增强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和范围、增加合作社的服务手段上,围绕农业主导产品和产业,按照“扶大、扶优、扶强”的原则,采取“以点为主,点面结合”的方式,以产业融合为基础,促进合作社的纵向联结和横向联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合作社的产业带动能力和农户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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