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刘嘉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略论魏晋南北朝书法的自觉
刘嘉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书法艺术的自觉是书法史中极为重要的里程碑。随着汉代经学的崩溃,魏晋玄学盛行,士人开始肯定人的价值,把人放在艺术的中心位置。在书法上楷行草的规整定型、内擫和外拓新技法的逐渐完善、二王流美中和为代表的新书风的形成、“风骨”“气”等新美学范畴和书学著作的提出都是在此潮流下的表征。追根溯源,玄学的思想基础决定了这一时期书法自觉的高度。
魏晋南北朝;书法自觉;玄学;写意精神
艺术自觉,即人的觉醒和艺术精神的普遍自觉。鲁迅说:“曹丕的一个时代可以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代”(《而已集·魏晋风度及药与酒的关系》)。此语指的是文学,但是远非仅仅指文学,而是囊括魏晋南北朝所有的艺术形式。“为艺术而艺术”是相对于两汉文艺“厚人伦,美教化”的功利艺术而言。
中国的艺术自觉当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变迁在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上的表现,使占据统治地位的汉经学崩溃。取代烦琐,迂腐的谶纬和经术的是门阀士族地主阶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1]这是继先秦之后第二次社会形态的变异所带来的。由此开始极为关注人和自然的主题。其艺术自觉表现在书法上就是写意精神的确立。书法抽象的线条,枯湿浓淡的墨色,黑白疏密的布局和书家的性与情结合,产生了中国书法的写意精神,在魏晋南北朝塑造了千百年来书法的灵魂。王羲之在《晋王右军自论书》提出“书意”的论断。“须得书意深转,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秒者,事事皆然。”他肯定了精神情感对书法构成的重要意义,并指出写意精神存在的普遍性。没有书家情绪的文字不是书法作品,只是实用性的文字记录。而书家要想表达出自己情感则必须通过书写过程中的点画形态作为表现手段,使呆板的线条变得具有蓬勃的生命力,由此新的审美和技法得以产生。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哲学重新解放收获甚丰的时期,思辨哲学的纯粹度深度是空前的,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压抑了数百年的先秦的名、法、道诸家,重新为人们所着重研究。从先秦到两汉,“天人之际”一直是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在汉武帝独尊儒学的统治下,自然之天丧失殆尽,神灵之天耀武扬威。与秦汉大统一帝国的集体功勋相适应的是消除个人性情的,屈从于“天”的严密的儒家思想。至魏晋自然之天地位上升,一改汉代“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为深邃的玄学本体论。在没有过多的统治束缚,没有皇家钦定的标准下,当时文化思想领域比较自由而开放,议论争辩的风气相当的盛行。清谈的兴起,大抵由于东汉末年党锢诸名士遭到政治暴力的摧残与压迫,一变其具体评议朝廷人物任用的当否,即所谓清议,而为抽象玄理的讨论。[2]正是在这种基础上,与歌功颂德,讲实用的两汉经学,文艺相区别,一种真正思辨的,理性的“纯”哲学产生了;一种真正抒情的,感性的“纯”文艺产生了。[1]这两者构成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飞跃——魏晋玄学产生了。这种新思潮反映在文艺——美学上就是人的觉醒。它恰好成为从两汉时代逐渐脱身出来的一种历史前进的音响。在人的观念完全屈从于神学目的论和谶纬宿命论支配控制下的两汉时代,是不可能有这种觉醒的。
它的盛行引起中国艺术精神的普遍自觉。清谈的生活要求超脱世俗,体味清远旷达的艺术性的人生。从此宁静而丰富的自然与纷扰枯燥的世俗,形成一鲜明的对照。在魏晋南北朝书法家的精神中,不仅没有自然对人的压迫感,并且自然会对人生,发出一种精神解放,安息的作用。我们观察这一时期书法中的线条,凡属表示愉快感情的线条,总是一往流利,不做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圭角的。凡表示不愉快感情的线条就如一往停顿,呈现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书法艺术真正变成了一种表情达性的艺术手段,慢慢褪去其作为书写文字宣传教化的实用功利色彩。
魏晋南北朝时期,新的书写艺技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文字形态自在的审美价值得到突现,书法家不再是小学的附庸,士族书家不仅将书写作为艺能来表现,作为猎取声名的方式,而且将书法人格化。魏晋书家树立的风范,开创的新传统规约了南北朝书法的走向。
1.新书体的形成与定型。
当我们将书法史划分为古体的篆书,隶书阶段,新体的楷书,行书,草书阶段,魏晋时期恰恰是这两个阶段的转型时期,它开启了以后数千年的帖学风范。[3]新书体是东汉书家留给魏晋书家的未竟的事业,草书,行书,楷书莫不发端于东汉,而完备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草圣张芝,行书之祖刘德昇都是东汉人士。正书之祖的钟繇,亦是由汉入魏,而一生的活动主要在东汉,《贺捷表》就书写于东汉。一般认为今草的形成张芝集众家之所长而创。唐代张怀瓘《书断》中说张芝“学崔、杜之法,因而变之”。又说“章草之书,字字区别,张芝变为今草,加其流速”。但是从东汉赵壹的《非草书》一文对草书盛行现象的强烈批评态度来看,在东汉重视字法,轻视艺能的正统观念还有很强的势力。书法主要被认为是宣扬礼乐教化书写典册的工具,而不具有人文的意义。
以二王为代表的书家变古创新,完善了一整套形式法则,形成唯美主义风范,将今草,行书,楷书推向新的高度。新书体的“今体”体式已经是完全抽象的符号,书写方法和古体大不一样,以篆书为基础的字学理念不再是书法的惟一科律,逐渐形成注重艺能表现的书写观念。魏晋时代,新体的草,行,楷书为士族阶层所接收。周师道根据出土尺牍,认为书法分为公写型和私写型。东汉以前,公写型书迹的份额大,私写型书迹的份额很小,“书写”主要以专业写手之“写”为主流,忽略“笔迹”本身的个性或创造性。东汉以后私写型逐渐超过公写型,到魏晋南北朝更为明显。公私书迹份额的这种变化,表明东汉以来的私人活动空间呈现出一个扩大的趋势,魏晋南北朝时期得到了更大的拓展,社会生活中的私人交往越来越频繁,越来越重要,也是“人的觉醒”在书写领域的凸现。(周师道《魏晋书法成熟论纲》)行草书成为士流私人间书写交流的时调,这是魏晋新书风形成的重要标志。西晋时,秘书监立博士,置弟子教习行书,楷书也成为“传秘书,教小学”的书体。行书,楷书列入课吏的书法系统中,这是推动新书风普及的重要因素。[3]
2.技法的完备。
以王羲之为代表的行书作品,运用清瘦内敛的“内擫”笔法,平整安稳而不呆板,流美变化而内含法度,用笔有仰有偃,结字有侧有正,或大或小,或长或短,变化多端。存筋藏锋,灭迹隐端,含蓄隽永,每作一字,数体俱入,若作一纸之书,字字意别,避免雷同。用笔结体真草结合,舒展自如,顿挫分明,转折稳健圆润,产生一种挺拔含蓄、简练充实、圆润流动的节奏感。[4]初看每字平稳秀丽,细品则行笔机构变化多端。王献之继承家学,变为奔放纵逸的外拓笔法,加强连笔引带,打破了以前单字为独立单元的格局,创造“一笔书”。
3.新书风的形成。
提到魏晋南北朝的新书风,王羲之功不可没。他在继承汉魏以来行书成就的基础上,吸取民间书风的有益因素,博采众家之长,精研体势,一改汉魏以来质朴的书法,创造出研美流便,优美俊逸的新书风。王羲之改变了民进行书字字独立,乱头粗服的粗率风尚,使行书点画笔致萦带连贯,仪态矫健俊美。这一时期的书风点画精致俊朗,线条的组合精密严整,形式变化更加丰富,整体章法更富有节奏感韵律感。恬淡和平,清新俊逸的新书风,典型的反映了魏晋士人追求个性和独立生命价值的审美理想,实现了书法的文人化与人格化。[4]
4.新的美学观点的提出。
魏晋南北朝时期产生了一批很有美学理论价值的著作,如:曹丕的《典论·论文》,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陆机的《文赋》,顾恺之的《论画》《魏晋胜流画赞》,宗炳的《画山水序》,王微的《续画》,谢赫的《古画品录》,刘勰的《文心雕龙》,钟嵘的《诗品》等。这些美学家在著作中提出了一大批美学范畴。其中有的是从先秦的哲学范畴转化而来的,如“气”、“妙”、“神”、“意象”等,有的则是在概括当时艺术成就和艺术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新的美学范畴,如“风骨”、“隐秀”、“神思”等。与此同时提出一批著名的美学命题,如“得意忘象”、“声五哀乐”、“传神写照”、“澄怀味象”、“气韵生动”等。[5]这些美学范畴对书法理论产生了诸多影响。王僧虔以天然和功夫对举,来评论古今书家。“宋文帝书,自谓不减王子敬。时议者云:天然胜羊欣,功夫不及欣”。并提出书法的最好境界是“神采为上”。他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首次提出了神采和形质的关系,具有很强的辩证因素。
5.真正具有学术意义的书学著作出现。
秦汉时,文字学家往往就是书法家。魏晋以后,以新体书法著名的书家虽然注重字学,但大多不再是文字学者,反而往往是书论家,书法史家。[3]如曹魏韦诞《奏题署》,东吴皇象《与友人论草书》,卫恒《四体书势》,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王僧虔《书赋》《论书》《笔意赞》,虞龢《论书表》,庾肩吾《书品》,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这些书学著作,与东汉书家崔瑗《草势》,蔡邕《篆书》之类的赋体文章大不一样,不再是泛泛描述书体形态,赞颂书法美感,而是叙述书法的流派,记载书家擅长的书体,评论书家的风格,鉴定作品的真伪等等。如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记载了自秦代至东晋共69位书家,叙述他们的籍贯,朝代,官职,擅长书体及书事,并对其艺术进行评论。他开启了评骘书家之风,同时也注重书体的发展和演变,在评论书家时带有一定的历史发展观,是我国书论中第一篇具有书法史性质的著作。再如这些著作也记叙书体,但远远超出了字学著作所称“八体六书”的范围,涉及当时所见的书写体势。可以说,我国独立意义上的书学著作,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才真正出现。
正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书法家筚路蓝缕,探寻如何运用刚柔两极下的笔墨纸砚这些外在工具来表现抽象而具象的文字世界,抒发对于人生宇宙的哲学思考和美学追求。自此,书法的自觉宣告书道小技的终结。
[1]李泽厚,《美的历程》[M],三联书店,2009。
[2]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M],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
[3]刘涛,《中国书法史魏晋南北朝卷》[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4]赵振乾,《大学书法》[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
[5]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人民出版社,2011。
[6]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三联书店,2009。
[7]韩玉涛,《书论十讲》[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
J292.1:
:A
:1671-864X(2015)11-0038-02
刘嘉,籍贯:河南三门峡人,单位:河南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书法篆刻方向研究生。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