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潘庆 叶维秋 宋园园 万国伟
[摘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分析了日本“六次产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和经验启示,指出其主要内涵和价值,为中国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日本;六次产业化;三产融合;举措;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在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被提出。2016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到要召集农民积极参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2017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但目前从我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情况来看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层次低、路径不明确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提出了“第六产业”的概念,同时政府也推行了“六次产业化”战略,这引起了不少学者的關注,这一战略主要鼓励农民发展多种农业经营模式,延伸农产品产业链,以获得更多附加价值,为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机遇。为了能够更好地学习和借鉴日本的经验做法,本文从分析日本推进“六次产业化”战略的产生和发展角度入手,通过介绍和剖析日本“六次产业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及其成功经验,力争为我国发展农业现代化、三产深度融合提供借鉴和启示。
1日本“六次产业化”战略产生的背景与特点
1.1产生背景
20世纪90年代,日本大量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导致农村劳动力流失严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劳动力逐渐老龄化,甚至出现了快速贫困的现象,进而导致了日本农业生产力水平逐步下降、农地利用率降低、农业经济活力不足。据农林水产省统计,1995-2010年,日本农业劳动者减少了51万人,同以往相比整整下降了20%;农业劳动者平均年龄上升了6.5岁,其中大于七十岁的高龄农业劳动者有100万余人,占据全部劳动者的一半左右,这严重制约了日本农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提出了农业发展“第六产业”的概念,也就是说,把第一、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第六产业”的概念,通过农业生产、食品加工、休闲旅游等农业产业链的延伸,来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确保农民在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享受到增值和收益。随后又提出六次产业是第一、二、三产业倍增的概念,指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能够产生倍数效应,从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强调了农村相关产业整合与渗透的重要性。之所以被称为“第六产业”,是因为一加上二加上三或者一乘以二乘以三均等于六,即通过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业产业领域的创新,来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自21世纪起,日本政府开始逐渐吸收“六次产业”的发展理念,并大力推进农业主导型的“六次产业化”战略的实施。
1.2本质特点
1.2.1产业融合发展是本质特征。“六次产业化”发展的实质是通过突破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的界限,促进三大产业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实现优化产业体系的目标。
1.2.2“地产地消”是发展战略。“六次产业化”的流通方式是地产地消,即当地生产的农产品在当地消费,以及将原先流入城市的加工、流通、包装、消费等用来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的环节实现内部消化,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降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环节和交易成本,同时也间接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收入水平。
1.2.3产地加工、消费旅游、产地直销是主要模式。在生产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制造,以此来促进地方加工制造企业;在生产地促进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形成当地特色的农家口碑,并通过农业组织机构对农产品进行直销,使当地的农产品直接与超市、商铺、批发市场等形成对接;通过与旅游部门合作共同打造旅游品牌,利用现有的农林资源发展高附加价值的乡村旅游产业。
1.2.4科技创新是关键举措。坚持创新驱动力发展,鼓励农业创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利用农村的可再生能力,充分开发现有的农村自然资源,逐渐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保护农村天然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发展“第六产业”战略的关键在于农业技术的创新、农产品的研发、产业链价值的提升。
2日本“六次产业化”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2.1延伸农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附加价值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消费者需求也跟着发生结构性的变化,日本“六次产业化”的发展战略要求从各个方面来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在农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加强相关技术的引进,根据消费者需求对农产品进行研发制造,实现产量与质量相结合。在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对销路较好的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从而探索一批具有商业潜力的新型农副产品,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新型生产模式,使农户树立品牌意识,树立起良好的从业标准和企业形象。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要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目标客户群体,从目标客户群体人手,打通销售渠道,打响农产品独特品牌的知名度。
2.2推进农工商协同合作,实行地产地消流通模式
2008年,日本颁布了《农工商合作促进法》,推进了农林从业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双方合理利用现有的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产品的升值。同时,为确保农林从业者在其中起到主导作用,政府规定所有企业占有的股份额不得超过49%。截至2015年,日本涉农企业法人约占法人总数的46%,社会企业的资本投资促进了日本第六产业的发展。农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发展被认为是第六产业最普遍、最有效的发展形式。
日本实行以直销为核心的流通模式,来推进地产地消,这种流通模式具有市场信息完备、农产品质量可靠、成本节约等优势。所谓直销模式就是生产者到直销所再到消费者的模式,直销所在这中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使得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减少了大量的流通环节,而且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了一个绿色安全的交易场所。
2.3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强化政府政策支持
为了推动“六次产业化”战略的持续健康发展,日本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政策补助和资金支持。
在相关政策上,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农工商合作促进法》(2008)、《日本振兴战略》(2013)等一系列法规文件,从各个方面为“六次产业化”做了详细的规划,通过资源的整合,保障体系的完善,为“六次产业化”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和融洽氛围,并为此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相关法律法规。
在资金支持上,2012年发布了《六次化基金法》的同时,还为了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入到日本的六次产业化发展中,成立了扶持基金,并逐步建立起一个政府扶持和个人投资相结合的融资体系。政府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可以提高贷款期限和额度,增加农产品研发和新市场开拓、相关加工和销售所需设施的采购补助资金。
2.4重视人才培养,加强农业技术创新
在人才方面,日本非常重视对农业人才教育的投入和培养,并在全国创建了一大批农业院校,实现了农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日本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进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任务,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普遍化。与此同时,也特别关注农村劳动力回流问题,提高各个地区之间的交通便利性,扩大青年劳动力人口的流动,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充足。
在科学技术方面,为了支持“六次产业化”战略的发展,日本制定了《农林水产技术基本研究计划》,明确了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还提出要把生物能源发展成为新型支柱性产业,在农村生产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持新产品研发、新市场开发以及农业新技术的引进推广,以此促进农林及相关产业的综合全面发展。
2.5增加农户的收入,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20世纪70年代,日本农户的收入水平就已经超过了一般的非农家庭。但是同时,日本农业也正面临着农业人口老龄化、小农户竞争力弱、农民收入滞缓等问题。为此,日本政府修订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推进了农民的文化素质培养,也增强了小农户的经营能力。日本农协的创建,则大大促进了小农户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而且充分保障了农户的自主经营权益。农业“六次产业化”的提出及这一战略在日本国内的实施,使“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衔接得以确保,展现了多元化的经营主体,激活了农村经济发展动力。特别是地产地消战略的实施给日本现代农业带来了无限活力。
3对中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与启示
3.1发挥农业的多功能价值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已经进入了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阶段,除了经济价值之外,在生态功能、教育功能以及休闲娱乐文化功能等方面也在不断衍生农业价值,这为中国农村推进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三产融合的发展过程中,中国起步较晚,同时还存在技术、渠道、资金、产品创新等要素的制约,造成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我们需要借鉴日本农村发展思路,加大农业技术的投入和使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深入挖掘区域文化优势,将文化融入农产品市场,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延伸农产品价值链,促进农产品附加价值的提升。
3.2坚持“互联网+”的发展理念
日本“六次产业化”的发展战略是以农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为纽带连接产业主体与市场,推动着产业主体的生产与创新。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导向机制,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建立相对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农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平台、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等,在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分销平台相结合的基础上,统筹农产品生产和分销环节,兼顾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价值和利益,最终形成一种既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能积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模式。
3.3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农业资源差异大,因此需要加强政策导向,结合地方实际,构建具有鲜明特色、引领作用强的农村试验基地。在财政、税收、资金等方面,政府对三产融合较好的地区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日本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专项基金来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的支持力度,并通过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这项举措对中国农村实现产业融合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中国农业发展与日本农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政府的支持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不能缺失。因此,中国应该及时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对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实行更加贴近民意的法律政策,通过先进地区的经济发展来带动欠发展地区的进一步发展。
3.4培育农村复合型人才
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原本只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民逐渐参与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和流通等各个环节,同时,还加入到了对农村经营者素质要求较高的第二、第三产业当中,如农家乐、乡村旅游休闲项目等。但当前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从业者还不具备现代化的经营理念,且农村勞动力存在老龄化的现象。因此,为确保农业生产的可持续经营,可以学习借鉴日本的做法,促进人才培养,建立知识技能培训机构和发展服务体系,为农业经营者提供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支持,搭建信息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在农业技术上提供专业性的指导。与此同时,还应该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为农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汲取更多的社会人才力量,为实现我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3.5保障农民的稳步增收
在中国,农民还未完全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中形成主体地位,为了保障农民获取更多的利益,必须完善多元主体的利益联结和风险防控机制。我们要学习借鉴日本推进农工商合作的方式,促进工商业资本融入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完善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体系,促进合同经济、股份合作、合资经济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为了中国农民真正起到主体地位,享受到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利益,就要使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经济秩序更加规范,增加工商资本的投入,利用其资本、技术、经营管理理念的优势来带动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但同时也要防止工商资本将农民推向利益分配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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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06-12
[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2018C35038);浙江省哲學社会科学规划课题(15NDJC233YB);浙江省大学生新苗人才计划(2019R421022)。
[作者简介]潘庆(1999-),女,浙江金华人,在读本科生;叶维秋(1999-),浙江瑞安人,在读本科生;宋园园(1998-),江苏徐州人,在读本科生。
[通讯作者]万国伟(1972-),男,博士,教授,日本岐阜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东亚农政经济学、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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