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摘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着农民思想意识不到位以及政府机构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培训模式单一且培训方式传统等问题,应从提高农民思想意识和培育方式多元化、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构建培育协同体等方面着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这个概念。从此农民不在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而是成为一种可以被选择的职业。对于吉林省而言,经济相对落后,“三农”产业发展也极其滞后。经过几年的培育试点工作,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虽然培育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但是纵观整个培育过程,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仍然有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义
根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中国人口数量有关数据,其中全国农村人口数量有57661万人,占比41.48%。在中国,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之本,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保障。所以,我国必须要很好的解决农民培育问题,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提出,我们必须大力解决培育问题,形成完整的培育机制,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一个可供选择的职业,这样,才能让农民加入到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来。对于现代化农业来说不仅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技术支持等的因素,最重要的是人才的培育,因此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也可以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养,对于促进农村的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还可以落实科教兴农方针、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从现实意义上来说,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可以普遍提高我国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加自身的发展能力。新型职业农民在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中,必然提高了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自己的视野。提高农村劳动力在整个就业竞争中的实力,拓宽就业的广度,增强就业的适应力。
2国内外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现状
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有明确的法令规定必须开展一定的农民教育,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同时政府也投入了一定的经费对农民教育进行支持。用立法来保障农民受教育的程度,同时要求农民必须参与农民资格考试,只有达到一定的要求和标准才能从事农民这一职业。国外一些国家都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农民培训体系。
对于我国而言,虽然在各个阶段都有许多学者对农民、农业、农村进行研究。自从“新型职业农民”被赋予了一项选择性职业开始,也有很多学者对它进行了比较全面和广泛的研究,从而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经验。就目前国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而言,虽然我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却是非常迅速的。而且政府也给予了大力的扶植力度和优惠政策。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因地制宜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的理论研究,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农民基数大,所以更应该努力寻找一条适合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之路,从而带动吉林省农村以及吉林省经济的发展。
3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3.1农民思想意识不到位,政府机构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吉林省而言,经济相对落后,而农村经济更加落后。吉林省虽然是农业大省,但是相比而言,农民自身素质并不高,首先是普遍的受教育程度并不高,其次是人口的不断老龄化,再然后就是人口不断的外流。对于当前吉林省农村而言,部分农民会选择外出打工,严重导致农村人口劳动力不足现象频出,其次,对于农村的大部分年轻人而言,如果一旦有外出学习或者务工等可能性发生,普遍不会再选择回农村种地。对于“新兴职业农民”这一可选择的职业的出现,从农民的根本意识上而言,并没有得到相应明显的改善,农民大多数并没有从心里或者思想上有任何的改变,明显缺乏主观能动性。
政府部门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于相应的实施方案、政策等也并未及时出台。实施方案以及政策制定的不到位等因素,使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之路大打折扣的。
3.2组织培训模式单一,培训方式传统
就目前现状而言,我国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仍然处于探索阶段。而各个地区制定的培训方式和方法也不同,可以参考借鉴的数据比较少,这就要求各个地区必须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组织培训模式。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方法、培训机制,缺乏统筹安排。对于相应的培育机制完善速度相对较慢。自新型职业农民这一可供选择的职业出台以来,从各个地区的组织培育来看,模式都相对单一,而且培育方式过于传统。必须因地制宜的制定一套的组织培育形式,形成统一的培育機制。
3.3培训内容过于理论,缺少实际操作
对于新型职业农民这一可供选择的职业的出现,大多数的培训方式都是集中学习加上理论授课的模式,再就是带领农民进行参观学习,缺少切实可行的亲身实践操作。这样“填鸭式”的培育方式。农民有一定的操作基础但是学习积极性以及学习能力不高,大量的理论知识的灌输会导致农民丧失学习的热情。这就要求培训老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学内容的调整,必须采用理论加实践的模式进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这样才能提高农民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
3.4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不够
中央一号文件自从2012年开始每一年都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有新的要求和指导,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已然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但是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而言,需要大量的资金扶植力度,资金一般都由当地政府来承担。虽然有一定的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但是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分配到各个地区的金额就很有限。吉林省农村众多,农民收入又普遍较低,同时也缺乏发展改革的意识,如果让农民自己出资去培育基本不现实。这就表明吉林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常常处于落后状态,时效性较差。
吉林省政府在农村金融信贷和农业补贴的政策方面都比较欠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的积极性,本身就不高,政策扶持不完善,导致更多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没有热情。
4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策略
4.1提高农民思想意识
对于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需要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但是吉林省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年龄又呈现老龄化,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思想意识。形成良好的培育环境和培训机制。从技术、经营管理、思想意识等多方面进行统筹培训,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思想意识转变。
4.2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方式应多元化
吉林省新兴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应该采用多元化的组织形式,既有官方组织有民间机构。首先充分发挥地方涉农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将涉农高校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进行对接。再发挥吉林省内的龙头企业、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利用地方企业的资源优势,促进企业资源互通、互惠、互赢。专业技术协会充分开展参观观摩、产业研讨等活动,提高农民素质。
4.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内容应与时俱进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内容应紧跟时代潮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目标绝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或者是单一的理论的培养,更多的应该是关于综合素养的培育。综合素养包括相应的生产技术能力、经营水平能力以及管理能力等。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该“理论+实践”教学相结合,即采取相应的“田间教学+现场指导”,同时为了更好的指导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仅可以在省内建立相应的培训基地,也可以带领新型职业农民参与省外优秀的培训基地,这样可以更好的增加新兴职业农民的视野,增加交流实训的跨区域培育的模式。
4.4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构建培育协同体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高校教师是关键。吉林省政府可以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地方职业院校的优势,建立健全高校、政府与农民一体的培育协同体。利用高校教师推动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中,发挥高等学院的科研理论教师的实践作用,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工作。
4.5增加政府資金投入、适当引入社会资本
想要顺利开展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就必须有政府的扶持政策,只有扶持政策真正到位,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才会迈入崭新的台阶。吉林省幅员辽阔,农村众多,农民也众多,必须要加快构建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扶持体系,保证新型职业农民的经济收入,全面提高吉林省经济的总收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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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淏冉.黑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9.
[收稿日期]2020-07-15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2019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基于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创业”一条龙模式研究”(编号:2019ZCY140)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王琳
[作者简介]王琳(1989-),女,吉林长春人,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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