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4
我国艾滋病防治面临的问题对策建议
李晓萌
(辽宁社会科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1)
摘要:自1981年,美国发现首例艾滋病例以来,艾滋病在全球开始蔓延传播。目前,艾滋病不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更是影响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难题之一,已被公认为“全球紧急事件及对人类生命和尊严最严峻的挑战之一”。自1985年我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例以来,我国艾滋病疫情也不断发生变化,已有从高危人群向特殊人群、从局部地区向全国扩散等新形势。因此,科学分析我国艾滋病流行新形势,针对新挑战调整防治策略,对推动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关键词:艾滋病;防治;路径探析
项目:本论文为2014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辽宁医疗卫生经济发展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L14DJY059。
1.我国艾滋病成为传染病死亡“第一凶手”,并向低龄化发展。一是艾滋病感染者和死亡人数增幅较大。据卫生部疫情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共计492191例,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383285例。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艾滋病死亡人数不断增加。据统计,2012年1-10月,报告的艾滋病病人数为34157例,较2011年同期增加12.7%,艾滋病死亡人数为17740例,较2011年同期增加8.6%。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且艾滋病死亡人数在法定报告传染病中名列第一。二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呈低龄化、年轻化。据统计,全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主要集中在20岁至40岁之间,约占全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总数的80%左右。三是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同性恋感染人数上升速度明显,是艾滋病传播和上升的高危行为之一。四是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疫情严重。全国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超过1000例的县(区)有93个,超过5000例的县(区)有5个。疫情严重的9个省(区)累计报告感染者和病人数占全国报告总数的79.9%。
2.监测和检测系统还不够完善,掌握感染者数量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近年来,全国艾滋病疫情由缓慢增长变为迅速增长。但目前官方了解和掌握的数据只是一小部分,还有相当数量艾滋病例没能够统计上来。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数量统计难一是由于艾滋病本身具有一定的潜伏期,感染者在潜伏期内不易被查出,因此存在一定数量自身不知的艾滋病患者。二是由于各地,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缺乏统一有效的医疗检测手段和必要的医疗检测人员,不能及时检测到艾滋病感染者。以辽宁省沈阳市为例,目前,该市的艾滋病病例信息只能通过筛查或者某些举办的医疗活动中获取,尚属于被动发现。还有一些艾滋病毒感染者,由于害怕受到歧视或其它社会原因,不敢接受检查或者不敢暴露自己而故意隐瞒病情。三是流动人口中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量不详。近年来,全国各市流动人口逐年快速增长且向年轻化逐步发展,其中,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该部分流动人口来自全国各地,接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并且缺乏对艾滋病的认识和适当指导,其中隐藏着一定数量的高危人群。
3.宣传和引导工作还不够全面,艾滋病传播方式和危及人群不断增多。一方面,我国对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往往集中在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新闻信息提供的持续性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健康教育内容的全面认知。尤其是校园内对艾滋病的舆论引导力量还不够。校园内缺少经过传媒、防艾医学等专业培训和学习的专业人士,缺乏懂得艾滋病健康知识的专门医疗人员,不能提供足够的服务和咨询。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艾滋病疫情变化的监测。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社会管理工程,这不仅关系到一个城市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关系到全社会健康和谐的运行。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意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工作之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根据艾滋病传播方式和危机群体不断变化和发展,应当定期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和控制工作的研究,长远策划。
第二,重视协同合作,提高防治艾滋病的综合能力。无论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疫情传播,还是依法治理艾滋病违法犯罪,单纯依靠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是远远不够的,抗击艾滋病需要各级政府、企业界、慈善界、科学和医学界、教育机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同承担责任。国际上,非政府组织是防控艾滋病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在防控艾滋病事业中,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独立性、灵活性和公益性特点,在艾滋病预防控制的政策指导、宣传教育、治疗关怀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提倡关怀资助,逐渐消除艾滋病人在社会中不公平待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是社会管理中的重点人群,也是弱势人群。积极防治艾滋病,切实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不受歧视,有尊严地生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长时期内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无知、恐惧和歧视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最大障碍,应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都指导艾滋病是能够加以控制和预防的,唤起人们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理解,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关爱和保护,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艾滋病救助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人给予应有的帮扶,号召社会各界人士对他们帮助和关爱,消除歧视,尽可能使其正常融入社会。
第四,转变监管方式,加大对艾滋病犯罪的打击力度。一是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例,做到有法可依。根据目前我国艾滋病违法犯罪实际,应当立即采取行动,在防范和打击上积极开展探索性工作。根据现有的艾滋病法律法规以及现实情况,不断完善和修改地方法规,以填补现行法律法规在打击艾滋病犯罪中遇到的矛盾以及出现的空白。同时,还应制定统一并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及详细工作办法,解决对艾滋病犯罪人员羁押、取保候审、监外执行等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工作人员在打击艾滋病违法犯罪时有法可依。二是对艾滋病违法犯罪者实施科学管理方式,建立专门监管场所,不断完善监所的功能和设备。可以根据各地打击艾滋病人违法犯罪的现实情况,建议在公安系统内为关押艾滋病犯罪违法人员专门设立看守所和拘留所,以便对艾滋病犯罪违法人员有效、科学地监控。三是应在司法警务人员中组织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常识的培训,使他们消除疑虑,放心大胆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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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5-0016-01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R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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