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张凤丽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史
合作社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欧美是世界上合作思想及合作社的发源地。我国合作社发展已有百年历史,上世纪70年代,以及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股份合作制试验,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形态和意识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40余年的发展中,可以说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2007年之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较慢,原因在于缺乏对于合作社的合理定位,对合作社的误解和片面认识长期以来阻碍了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了当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也结合了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经济背景下,合作社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使农民成为拥有生产资料的生产者,受当时技术、环境及自身因素的限制,不能充分利用土地,无法扩大再生产,因此,国家采取了互助组,对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农民在整个耕作过程中几乎所有环节都是按人民公社或者县域的统一安排来进行的,农民对农作物没有自主经营权,收益按平均分配方式分发,原属农民的自留地、农具等都属于公社,农民的生活是在人民公社的集体安排下进行。这种做法受到农民欢迎,原因主要有两点:1、它坚持以农民自愿加入为原则;2、保护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但是后来受快速发展思想的引导,各地开始强行推进由初级生产合作社向高级生产合作社的转变,违背了农民自愿的原则,使农村生产力水平与合作社发展速度不成正比,导致我国的农民合作化开始变质,合作社了发展陷入困境。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飞速增长。然而,量的飞速增长并没有带动质的快速提升,但是,我国的合作社发展整体上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这可能与我们起步较晚有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停留在集中种植、销售初级产品阶段,而不同类型合作社还普遍存在组建、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我国有些省份和地区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规模不断增大,呈现了加速增长的趋势。根据农业部公布的数据,2007 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高速发展,截止到2016 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 198.88 万个,较 2015年增长了32.18%,出资总额达到 2.93 万亿,增长了 45.15%。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很可能以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为标志的这一初级阶段的年限跨度会相对较长,短期内很难使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峰值。但合作社发展中的复杂现象仍然存在,虽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是引导和干预之间的最佳平衡点仍在寻找中。
1.存在的问题
(1)规模偏小,质量不高,带动力不强。真正上规模﹑有影响、市场竞争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的问题,在市场竞争中不具备突出的优势,吸引力不强。
(2)内部运作机制不规范,随意性较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创建、轻规范"的问题,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流于形式。①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不健全,科学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日常经营决策由少数人说的算。②盈余分配混杂,很多合作社没有进行盈余返还,有的虽然进行了盈余返还,但返还比例沒有达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
(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下的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文化技术水平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规模化的要求。
2.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
(1) 加强培训,规范合作社组织行为。
①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等方面的缺乏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到正常运行,规范运作。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知识的培训和指导,促使他们改变过去传统的思想要在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平合理让成员受益,让农民共同享受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中的增值收益,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
②提高对合作社财政扶持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健康发展。明确政府扶持、农民自原则、的发展思路,要聚集起分散经营的农户,提高合作社整体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逐形成一体化经营产业链条,要提高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中的话语权。
③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A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民办、民管、民参于、民受益”为原则。B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C提高合作社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探所,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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