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张吉芬
摘 要: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来考量,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农业关注的焦点,有如此多的资源调配,步伐也走的稳健,但是在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降低了农业信息化发展的速度,减弱了信息化生产力的效用,要在信息发布上加快立法的步伐,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信息发布的标准与规范,避免用行政手段对信息发布进行干预,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时效性。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信息服务;农业推广
我国农业信息化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比较快,经过近三十年的建没,农业信息化建设整体成效显著,但局部问题尖锐, 我国很多地方提出的政府+社会+市场的多方共赢模式,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检验,得到认可,并认为是建设农业信息化的较为成功的新运营模式。正是在这些在市场得到充分检验而充满活力的农业信息化新模式的驱动下,新阶段的农业信息服务不断创新,农业信息化正创造越来越大的价值,农业信息化建设整体成效显著。农民的信息化意识正从普及提高走向自觉自愿。当务之急是让农民消费信息,整合信息服务资源,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及北部农村,信息化水平还处于基础没施建没的起步阶段,农业信息网络建没滞后。
一、我国农业信息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农业信息开发利用能力弱
农业信息采集范围窄,处理手段落后。一是目前虽然全国有33条信息采集渠道与多个采集点,但都集中在城市及东部地区,农村及中西部地区农业信息采集点缺乏,信息的采集范围也主要以国内为主,很少采集国外农业信息,很少与国际有关组织合作,无法有效利用现有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的信息资源;二是信息采集、组织加工和处理手段落后,影响运行效率,使得信息的使用价值大打折扣。涉农信息资源分散、共享程度低。实际上信息集中在大城市,而大城市本身也有着相当严重的从农村空间平移过来的城乡对立。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于建立农业共享信息系统也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2.农业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推广滞后
由于很长时间看不到开发农业技术产品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目前,我国专门针对农业应用的软件开发从业人员不多、开发的技术品种也较少,而我国各农业生产地区自然条件差异显著,各地区种植的作物特性也不尽相同,需要根据不同的条件、不同的信息加以判定,从而确定不同的措施。这就要求农业信息技术的适应性要强,要与当地生产条件相结合,以实现信息技术的本地化。同时由于科研管理体制本身存在的问题,目前已经开发研究的农业信息技术与产品大多属于高精尖型,难以在农业生产中普遍推广并发挥作用,难以提高农民的经济收人,实用性差。
3.农业信息化投入不足
农业信息化的基础没施主要包括信息基本网络、信息技术装备和信息安全设施、信息交换体系等部分。归根到底,农业信息化的建设发展要靠农业信息人才资源,但我国对农业信息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投入少,培训机制也不完善,导致农业信息人才缺乏,使农业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速度缓慢。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偏低,不少农民信息意识淡薄,缺乏有效利用信由于政策倾斜,中央和地方的投资偏重于城镇信息化建设,对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不足,导致了农业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业信息化网络和传播体系不健全,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也就失去實现信息化的手段。
二、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与推广的路径策略
1.转变政府职能
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背景是政府通出,导致的后果是基层行政与组织的管理功能的弱化,但是信息的公共品属性比较强,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我们知道,市场机制只能在消费具有排斥性的条件下才能正常发生作用,在非排他性的条件下,人们就会从对自己最优的角度出发来寻租,这样一来,市场机制在这类物品或服务的提供上就失灵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不是一般的大,一般的投资者的投入信心会受到很大影响。因而政府必须在这时起主导作用,不能单纯的以一个投资者的角色出现,而是要以信息产品供给者和信息产品的市场调节者的双重身份进入市场,既要保证公共品的有效供给,还要介入农业信息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过程,在信息市场中起重要作用。通过政府供给向市场投放高质量的信息产品是政府参与信息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一种有效的市场调节工具,既有利于政府主导地位的建立,也有利于规范农业信息市场。
2.建立完善专门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农业信息化的顺利推进,必须对农业信息服务市场建立一套完善的政策法规来支持。政策法规历来是实现规范的市场服务和管理的有利武器,目前信息安全问题又日益尖锐,传统的法律法规对此无法约束,针对信息化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助于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更有利于农业信息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么制定专门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体系如何着手?首先,要在信息发布上加快立法的步伐,政府应制定和完善信息发布的标准与规范,避免用行政手段对信息发布进行干预,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与时效性,比如规定政府的信息发布日期,确保农业信息在法定的日子里公布,并保证公众获得平等信息,以免出现信息不对称;其次,要加大宣传、推行和执行农业信息标准的力度,整合共享各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最后,要对信息服务的价格进行监管和监控,制定措施约束随意收费的信息单位或个人。
3.完善农业信息化人才培养制度
人才资源一直是国际经济争夺的焦点,而农业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化人才又是不可或缺的。信息化人才决定信息利用的能力的强弱。信息能力是信息化顺利推进的智力推手。如何培养和不断提高农民的信息能力是农业信息化的当务之急。而农民利用信息能力的高低,不是孤立的,由许多因素如经济条件、信息供给等外在环境和信息需求、教育水平等内在因素共同决定。我国在这方面也是各地区各自为战,尽管在我国政策规划特别提到强调要提高国民信息能力,但各地经济发展有别,财政收入有限,同时因为农村的年轻务工者多在外从事与农无关的工作,信息能力的提高多为一句空话。如可以和各地村镇的中小学合作,利用现有的教学设备,建立远程教育培训中心,把一些有文化基础、有经营能力的农户集中起来进行重点培训。
参考文献:
[1]发达国家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及其启示[J]. 田子方. 世界农业. 2013(06).
[2]推动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J]. 程萍. 农村工作通讯.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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