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张杨 刘昊
[摘要]探索构建成熟的长期照护保险体系作为应对国家人口老龄化加深、失能失智老人增多现象的战略举措,越来越受学术界关注。基于此,总结前人对目前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推行情况的研究,从现状成效、供需视角和政府责任三个维度进行综述,以期对后人研究及我国长期照护保险的发展和完善给予帮助。
[关键词]长期照护保险;供需;文献综述
[中图分类号]F842.6[文献标识码]A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普遍被认为是破解失能群体长期照护风险有效的制度设计。目前,国际较发达地区的研究已达到如何提高保险运行效率的层面,但是我国推行该制度的时间并不长,目前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大致从以下几个视角,对国内文献进行综述。
1 现状分析及成效综述
邵文娟(2018)从参保对象、资金筹集、待遇水平、经办管理几方面对青岛市试点阶段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青岛试点取得了诸如满足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科学利用基金与资源以及促进养老服务的发展等成效,但仍存在独立性的缺失和给付对象待遇评定水平不足等问题。杨菊华,等学者(2018)梳理了青岛等试点城市及北京市海淀区的相关文件后发现,目前我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存在代际不公平、民众参与感低、对医疗保险过度依赖等问题,还尚未形成可在全国推广的经验。孙金霞(2018)整理了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青岛市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着保险资金来源单一、护理人员稀缺、等级界定模糊等问题。学者姜日进(2016)认为青岛市试点成效包括缓解了城镇失能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和护理压力,促进了医疗资源的科学利用,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推动了护理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医养结合、医护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胡苏云(2018)基于对上海3个试点区的调研分析,指出目前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存在评估等级划分不合理、服务项目设置不合理、居家服务较少、护理人员短缺依然存在,护理服务定价与支付也存在问题、长护险信息系统设计和过程监管不尽合理、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衔接不佳。李新平,等(2018)通過对南通市的长期照护保险实践方案的分析,从保障政策、筹资机制、照护评估、成本管理四个方位进行研究,认为南通市照护保险目前基本实现了长期照护社会保障“制度化”,促进了服务“社会化”,形成了评估“标准化”,实现了基本照护保险城乡“一体化”等良好效果,同时指出该项制度仍存在缺少专业的照护服务、照护资金过度依赖政府支持和医疗保险基金以及保障范围狭窄等短板。陈凯,等学者(2019)在对12个试点地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度进行测算后发现,上海、宁波等7个试点地区具有较良好的发展协调度,青岛、南通等5个试点地区则有失调现象,其中人均缴费水平和覆盖率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具有最显著影响。
2 供需视角综述
2.1 供给主体
在长期护理保险的供给主体方面,学者们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及建议。周春山,等学者(2015)通过对发达国家(地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理论及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出我国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中欠缺多元化的市场运作,特别是非营利组织以及志愿者队伍的参加,并指出科学组织、整合不同的资金来源将是我国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陈浩(2018)借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较为成熟西方国家,并对不同服务提供主体进行对比,认为我国应当以医院作为主要的服务提供者,建立起以服务为重点供应方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马广博(2018)研究指出,我国应构建包括家庭成员护理、社会救助性护理、社会保险性护理及商业保险性护理等层次的,由劳动者连同其家庭、单位、政府和保险公司等多主体共同负担护理风险,且各主体责任明确的完善的多支柱长期护理社会保障体系。郝勇,等(2018)通过对比上海、南通、青岛和广州四市的长期护理居家服务供给主体,发现其护理服务提供者均是第三方机构,例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性质的护理站,导致服务项目类型与专业性的缺失。朱凤梅(2019)认为,长期照护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并且服务供给市场有信息不对称及劳动力投入成本高等特征。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令需求方与供给方分离,即政府只作为服务提供方,采取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第三方服务生产的方式,发挥长期照护保险的支付机制作用。同时,刘晓梅,等学者(2017)提出构建以社会长期照护保险为主、商业长期照护保险为辅的多元化保险格局,在满足普通大众的照护服务需求基础上,对于要求高水平照护服务的群体配合不同种类的商业长期照护保险以满足其需求。
2.2 公众需求
截至2018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有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属于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抽样调查显示,2015 年,我国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已高达4063万人,仅凭借普通的社会保险,很难满足老年居民的养老需求,因此,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加快在我国的推行与完善是十分必要的。许多学者也都对长期照护保险的居民参与意愿进行了研究,张奇林,等(2016)通过对青岛地区调查后指出,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有居民年龄、受教育程度、收入、子女数量、对自我健康状况评估和政策了解度差异等,但是性别、婚姻情况及对政府的信任程度的影响并不显著。杜霞,等学者(2016)在对陕西省榆林市居民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意愿进行调查并对愿意支付价格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后认为:政府提供补贴能够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与意愿;那些拥有稳定工作、较多收入,或患较多慢性病种类、对风险厌恶程度较高、更了解政策、更期望获得专业养老机构照料老年生活的人群,会更乐意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但因为受到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慢性病患者能够接受与负担的缴费水平并不高。此外,居民参加社会及商业医疗保险情况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具有积极、正向的影响。陈凯,等(2018)在研究长期护理保险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后发现,有无非正式护理经历、身体健康状况、人际关系、风险感知和情感反应等因素都能够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与意愿产生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风险感知和情感反应通过中介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与意愿造成影响的作用方式与路径。李鑫,等(2018)在对四川7个地市的老年人口进行调查后提出,四川地区近半数老年人支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原因主要有能够减轻家庭负担、保障老年生活,不支持者的主要原因是其能够生活自理且有家庭照料者、政策了解度较低以及缺少参加保险的经济条件。
3 政府责任综述
学者张盈华(2013)通过阐释OECD国家“单一制”和“混合制”两种制度类型,指出英、美则实行符合“自由主义”福利特征的“补缺制”长期照护制度,政府责任十分有限,对于我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启示有遵循强制性原则规避“逆向选择”,通过保险精算实现财务平衡,并且将政府的责任重点放在最弱势老年群体上。同样是借鉴国外经验,王亚文,等(2018)针对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中政府责任缺失的问题,提出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建立“社会保险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财政保障责任,使用统账结合的财务模式和三方供款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供款机制,加大对相关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信息网络监管系统,强化监管责任,细化管理机构设置;提高护理服务水平等对策建议。学者钟耀仁(2017)提出,在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中政府应发挥“建制度、保基本、兜底线”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在政府的建章立制责任和财政责任等方面。杨天红(2017)通过对我国在社会保障中的角色变迁过程进行总结,提出国家在长期照护制度中的功能定位应为制度供给者、调控监管者和最终责任者的观点,同时指出,中央政府可以在立法顶层设计占据主导地位掌控全局,地方政府负责政策的细化及落实,对于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和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则分别交由社保、民政两部门负责。王莉(2018)基于国际经验启示,认为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政策从强调家庭责任向政府支持发展,政府支持与市场供给在保险制度下相结合,具有“去家庭化”特征,但仍过于强调责任伦理,缺乏对家庭照护者的政策考虑,因此,政府方面应该鼓励家庭照护责任的同时,对于增强家庭功能方面也应做出更加具体的政策规划。
4 发展建议
对于我国长期照护保险接下来的完善与发展,学者们也相继提出了很多对策建议。陈耀锋(2018)通过分析湖北荆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和成效,从政府主导型强制性、财政补贴、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失能评级、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构建方面对完善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提出相关建议。刘晓梅,等学者(2019)借鉴日本经验,通过对长期照护保险的脆弱性分析,认为可以采取制度框架统一性和差异化并存,中央和地方权责对等、界限分明;服务层面标准化和多元化并存,细化照护机构功能性分类和层次性分级,制定科学的服务标准等手段完善与发展我国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陈芳芳(2019)以支持居家养老的政策导向入手,建议在优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引入整体政府视角,完善政策制定,打破部门本位和专业条线的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将顶层设计与具体部门之间科学衔接。刘平(2019)提出了在社会宣传、政府引导居民转变传统养老观念与培养长期照护服务专业团队等方面入手,以促进我国长期照护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冯景景,等学者(2019)通过对国内外长期照护评估工具的研究后指出,照护管理评估量表的应用将是我国长期照护评估工具的发展方向,并建议我国在制定科学、统一的长期照护评估工具时,除了考虑老年人日常生活、认知能力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可以加入疾病管理能力、医疗护理能力、药物治疗、家庭支持、居家环境、主要照护者负荷评估等项目。
5 评述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整理,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已经开始逐步推行长期照护保险,并在对失能老人的护理以及社会影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良好效果,但在全国范围来看,作为新生的保险制度类型,仍然存在缺乏独立性、统一性及专业性等问题,并且居民对于政策的了解度也普遍较低。国内学者虽对其下一步的发展保持着较高的关注度,也提出了相应的很多发展建议,但都停留在较浅薄的层面上,多数文献仅是对试点地区实施方案进行了评价研究,缺少对于试点以及全局上的方案实施效果的研究,并且对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区域多停留在典型地区,进行定量评估的文献也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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