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张才行
[摘要]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服务群众,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村干部职位虽小,但人数众多,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旦产生蜕变,危害犹大。在分析当前村干部权力滥用的主要表现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基础上,提出加强村干部权力监管的对策建议,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提供参考。
[关键词]村干部;权力监管;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需要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乡村干部。村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最终执行者,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代言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村级组织权力运行呈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一些村干部在土地征用补偿、集体资产处置、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上滥用公权、侵害群众利益,引发农民群众不满,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村干部权力监管,既是群众期盼强烈的呼声,也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向基层延伸的根本要求,对于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更是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 村干部权力滥用的主要表现
农村“两委”干部是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很多炙手可热的生产要素,如土地、水利、项目、资金等开发利用权都集中掌握在村干部手中。应该说村干部的主流是好的,大多能勤勉创业,廉洁奉公,但也有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资金资源支配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村官腐败”已成为当前基层腐败的主要表现,经过深入调研,“村官腐败”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1 村干部个人独断专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干部的权力范围已非常广泛,村官“隐性权力”比以往更大。一些权力如房屋建设的初审、属地厂矿新建、低保户(困难户)的初审与认定等,都主要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两委”主要领导手中,大小事务一人拍板,独断专行。更有甚者,个别村干部利用势力,大权独揽,村干部也为其“一手栽培”,形成盘根错节的“腐败利益共同体”,村里的就是“共同体”的、家里的、自己的。个别村主要领导干部无论在组织人事上还是在工程项目建设上,都集大权于一身,对村级组织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实行绝对控制,实施“真空”操作,不仅给自己“钦定”接班人,还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上树立自己的“权威”。
1.2 集体资产支配较为随意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但部分村居存在“三资”底数不清,制度不全,村级财务不够透明,集体资产资源出租租期偏长,租金偏低、拖欠偏多,村居干部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等问题。有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包括土地、房屋等农村集体资产方面签订低价长期租赁合同,有的甚至超过了承包权证的期限,严重损害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有的村干部廉价获取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租权,然后“低进高出”,赚取差价。有的假借扶持村内企业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各种理由,违规出借巨额集体资金,风险极大。
1.3 村级工程建设环节牟利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村级工程项目逐年增多,这些村级项目的特点是单体投资小、资金流量大,但同时由于缺乏监督,使得一些村干部通过村级工程项目牟利。比如,个别村干部及其亲属承揽或变相承揽本村工程项目,做小报大、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问题。有的村干部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个小项目,自行组织招投标,获取利益回报。有的是同一建设项目重复申报、重复补助。有的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等等。这些问题透露出村级工程项目中的种种漏洞、弊端。
1.4 工作生活作风不节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广大干部作风建设都有极大改善,但在村干部这层面“八项规定”精神的约束力还不够强。在村干部中普遍存有一种心态,认为自己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的监管只是“嘴上说说”。因此,有的村干部工作生活作风肆无忌惮。比如,有的村干部不能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把村委当成“茶馆”,来去自由,对有关规章制度视而不见,有时候群众有事情往往要跑上几趟才能找到村干部,有的热衷于酒局牌局,喜欢吃喝玩乐,出入娱乐休闲场所,甚至赌博嫖娼。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村干部醉酒驾驶、聚众赌博、嫖娼吸毒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作风上的问题深为群众所不满。
2 村干部权力监管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
村干部权力监管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当前,在打造村干部权力笼子上也经常会碰到一些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2.1 利益冲突存在复杂性
一方面,在目前村级组织实行“村民自治”的大背景下,基层选票政治和有限任期导致部分村干部特别是村主要领导干部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在任期内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牟利,这是一个很大的驱动力;另一方面,在现实中有大量村干部既是村官又从事其他职业,或其亲友从事相关行业,多重角色和多重身份也为部分村干部利用行使职权之便为自己或利益相关人谋取利益提供了温床。两方面因素使得村干部作风问题、权力滥用往往出现反弹,防不胜防。
2.2 村级监督存在难点
一方面,由于村民委员会是自治机构,一些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条例法规,对村干部不具約束力;另一方面,村监会的监督也往往流于表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如果不是村党组织成员,一般很难真正融入村工作中;如果是村党组织成员,在目前村“两委”基本不分家的状况下,监督效果也很差。同时,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监督能力也较为薄弱,村级“三务”即使公开了,村民们也往往不知道其是否合理。
2.3 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村干部队伍数量庞大,由于个人在民主法治意识、科学文化程度、工作能力方法等方面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村干部政治信仰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法治观念和廉洁履职意识薄弱,有的村干部甚至就是为自己谋利来加入村干部队伍中,这些因素使得在对村干部开展教育管理上往往先天不足,效果不佳。
3 乡村振兴视角下加强村干部权力监管的路径探讨
村干部作为农村发展的带头人,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因素。村干部虽然看似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却连着党的政策,关乎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以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为基础,加强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护航乡村振兴。
3.1 把好村干部的选举任用关
要牢牢把握“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加强选举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考察候选人时要更加关注村干部候选人的“私德”,最大限度地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做到选好人,用好人,从源头上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监管。要切实严肃换届纪律,通过制度设计,解决好村级选举受家族势力影响、拉票贿选、干涉操纵基层选举等问题,严厉查处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基层村干部的選拔任用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任用和管理,提高村干部的素质。
3.2 加强对村干部的党纪法纪教育
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解决村干部思想根源上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等问题,筑牢村干部“不想腐”的思想根基,使每位村干部真正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要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发掘当地村干部的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迹,引导村干部干正事、干实事。要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村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敲敲警钟,利用以案说法的方式,使村干部真正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教训。
3.3 强化防止村干部利益冲突制度设计
要深化巩固农村“三资”管理改革、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回头看”督查督促力度,使好的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充分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开展专项电子监察,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等方面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村干部在这两方面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要深化农村干部利益冲突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村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个人信息库,明确农村干部利益冲突方面的禁止性行为和利益回避制度。
3.4 落实镇街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乡镇党委要把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方面,对村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多发的镇街要追究一把手责任,要建立健全对村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离任审计制,加强量化考核内容,使干部监督细致规范。乡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并加强对村监会的履职指导,定期听取村监会对重大村务活动、村级“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村民对干部集中反映问题的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
3.5 加大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大对村干部腐败的打击力度,哪怕再小的村官,也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同时,还要提高村干部的违法成本,减少其腐败的收益,令那些心存侥幸者在巨大的代价面前止步,归正。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民愤极大的,坚决予以查处。要加强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解决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管辖权的冲突和司法缺位问题,有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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