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王平
[摘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元江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不能适应新时代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因此,元江县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集体经济;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32[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元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强化“三农”服务工作,确保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截至2018年底,元江县10个乡镇(街道)、81个村(社区)、765个村(居)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9072万元,其中:经营收入410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585万元、投资收益38万元、补助收入6129万元、其他收入910万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支出达9494万元,其中:经营支出541万元、管理费用支出6991万元、其他支出1962万元;本年收益-422万元;可分配收益达9340万元;当年有经营性收入的村(社区)有56个,当年无经营性收入的村(社区)有25个。
2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经济总量较小,发展后劲不足
2018年元江县农村经济总收入1054387万元中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只有9072万元,占比0.9%,且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中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只有2033万元,占比22%,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7039万元,占比78%。从经济总量構成情况分析,元江县农村集体经济总量较小、入不敷出,村集体自身“造血”功能弱,发展后劲不足。
2.2发展不平衡,存在“空壳”村
县城及坝区乡镇(街道)交通便利的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高;山区乡镇交通不便的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相对低,甚至存在“空壳村”。全县81个村(社区)中,当年有经营性收入的村(社区)有56个;当年无经营性收入的村(社区)有25个,“空壳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全靠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来维持。
2.3资产资源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农村干部对资产资源管理不够重视,存在把资金管理好就行的思想,对集体资产资源增减变动情况登记不全面、不细致甚至不登记台账,凭记忆掌握资产资源大概存量,也未按报账制度如实上报给乡镇(街道)代理中心,从而导致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底数不清、不够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2.4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投入不足
农村集体经济支出9494万元中经营支出只有541万元,占比6%,而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达8953万元,占比94%。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性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加之各级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导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滞后。
2.5缺乏经营管理人才
因村(社区)干部待遇低,大部分懂经营管理、有闯劲的人不愿意到村(社区)工作。而当前在村(社区)工作的干部多数综合素质偏低,不懂经营管理,没有闯劲,安于现状,缺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意识,不能立足已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优势创办农村集体企业增加集体收入。
3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策建议
3.1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中央、省和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元江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农村集体产权主体模糊、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及每个成员的利益,不断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将招商引资工作延伸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级党委、政府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出台服务政策,将发展潜力大、资金雄厚和诚信较好的企业引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建厂,开发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并带动培育农村集体企业,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经济收入。
3.3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创新思路、敢于担当,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挖掘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一是积极探索“区位型”发展模式。城镇(集镇)周边、公路沿线、旅游景点、人口居住密集区等地方,充分利用村(组)集体资产资源或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在符合土地规划前提下,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发展相应产业,开发建设集贸市场、商铺、仓储、农家乐、停车场、修理厂等设施,采取租赁、承包等经营方式,利用区位优势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积极探索“产业型”发展模式。依托本地产业特色优势,整合部门项目扶持资金,利用集体积累资金、产业扶持资金、脱贫攻坚资金等,积极与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联合发展,采取流转土地入股、技术指导服务、电子商务信息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利用产业优势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三是积极探索“股份型”发展模式。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可采取独立经营、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四是积极探索“实体型”发展模式。在交通便利、资源条件好的地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打造品牌,创办农业庄园、生态畜(禽)养殖场,注册成立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3.4配强村级班子
一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以人才为支撑,必须选优配强村级班子。从文化程度高、经营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能力。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在选配上一定要坚持标准,把那些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和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不怕吃苦、廉洁自律的人选进班子。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三是改革村级考评机制,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考核村级的主要指标,让村级组织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群众收入上来。
3.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财政政策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基金,向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倾斜,重点向经济薄弱的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倾斜。对发展计划可行、经营风险小、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经营项目给予专项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二是积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贷款利率等,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税费“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减轻负担。三是在不违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和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能人进入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適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股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3.6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一是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跟踪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经营性项目落地产生经济效益,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定期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掌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运营情况,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常规审计,防止侵占集体资产,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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