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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东浅丘区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时间:2024-05-30

王娜娜 郑吉林 唐庆 羊秀娟

[摘要]以四川盆地东部低山浅丘区为例,基于生态安全视角,深入实地调查本区域土地整治规划动态。通过对川东浅丘区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进行浅析,得出该特殊区域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次生环境影响,并提出造成次生环境干扰的相关补救措施及统筹土地整治过程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政策建议,以期为该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环境质量评价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并促使其生态环境的改善。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影响;生态环境;川东浅丘区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土地利用是影响环境的重要因子之一。土地整治规划活动作为优化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战略举措,其规划实施不可避免地影响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土地整治规划是在特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的安排,有利于促进规划区土地的节约、高效利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一系列新的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实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生态环保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土地整治规划应更多体现综合治理的理念,由过去的以田块为单元的土地整治转变为以流域或以“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为单位进行综合整治。即使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已经开展了很长时间,但在其规划编制过程中往往对规划与实施造成的次生环境影响没有深入考虑,也缺乏相关的环境评价标准。因此,必须深入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的评析工作。如何使现有土地资源在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同时,不破坏当前的生态环境,是未来土地整治规划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本研究通过对川东浅丘区土地利用问题及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浅析,得出规划与实施对该特殊区域次生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措施,以期为浅丘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环境质量评价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2 研究区概况

2.1 自然概况

川东浅丘区是指四川盆地东部低山浅丘区。该区丘峦起伏,丘坝相间,台阶分明。平均海拔400~500m。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光、热、水条件优越,夏热冬暖,雨量充足。这些气候因素,满足了当地三熟制作物的生长要求,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该区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低温、大风、洪涝等。

2.2 环境条件

通过实地调查及搜集相关资料发现,川东浅丘区经济取得进步的同时,该区域的生态环境也得到改善。近几年来,该区域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战略,全力打造绿色立体生态空间格局,不仅使恶化的生态指标得到恢复,还促进了当地经济与人居环境的健康发展。表现最为明显的有以下三点:首先,森林覆被度逐步增加,地表植被覆盖率稳步提升;其次,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明显,保土保肥能力提高;最后,生态环境的改善为农业发展构筑安全屏障,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3 川东浅丘区土地利用问题

3.1 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导致土地低效利用

传统经济观念对农业采取掠夺性经营的发展模式,直接实现方式是通过对土地的不断索取,从而造成土壤退化。农田对化肥需求量增大,造成大量的污染,已成为区域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极大障碍。

3.2 耕地后备资源短缺

该区域后备土地资源贫乏,且主要为河流水面、滩涂等。加之该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秋季多绵雨,土壤湿害较严重,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较少,开发难度大,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生产用地与生态建设争地不断加剧,导致土地供需矛盾更突出。

3.3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困难

该区用地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土地可利用资源贫乏的约束,使本区域很难优化土地宏观分布格局。如建设用地的增加不仅对区域生态用地造成一定的占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污染源。如何协调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矛盾尤为关键。

3.4 抑制生态环境退化效果不明显

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建、矿产资源的开发及道路的修建与整治,不可避免地破坏了地表原有的植被覆盖,土壤裸露,易造成水土流失。另外,日趋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使本区域环境改善的效果并不明显。

4 土地整治综合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整治是人类对土地资源加以利用和改造的重要举措。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并且随时间的推移具有群集性的特点。

4.1 农用地整治的生态环境影响

在一定区域内开展的农地整理活动,会影响区域内土地利用的数量和结构。当某种农用地利用类型面积扩大时,其他类型的农用地面积减少,这是土地利用数量上的变化;在结构方面,农地整理改变了原有的用地布局,同时对区域农地内部组成结构也会有影响。如耕地,调整耕地面积及其配套设施的结构关系会对耕地内部的结构造成一定的干扰。因此,农用地整理对土地利用景观格局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改变了原有的景觀格局,形成新的景观系统。

4.2 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复垦的生态环境影响

对农村居民点的统一规划整理,不仅使其原有布局的零散分布状况得以改善,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而且美化了乡村人文景观,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但是,集中安置往往使农村居住区变得更加密集,新的污染源产生,导致污染物增加。且集中统一安置、田间道路系统等的整治,使原来的土质发生变化,从而打破了微领域生态景观要素的平衡。

由于工业生产和矿产资源开发、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低劣土地资源,也威胁到农村的生态环境。因此,在土地整治规划的引领下,对已复垦的土地合理确定其用途,避免发生撂荒现象。

5 土地整治规划的次生环境影响及措施

5.1 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导致的次生环境影响及措施

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所补充的耕地,直接增加了川东浅丘区耕地面积,但是在进行农用地整治及土地复垦时,修建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等活动可能会破坏土壤,导致土壤板结。另外,农用地整治使耕地分布更为集中,从而其抵御灾害的能力下降。由田间道路等改造而成的耕地,由于土壤板结较严重,转变为耕地类型后,质量较差。而经复垦的耕地,其质量也很低。综上,研究区应在规划的实施中,尽量减少使用大型机械对土壤的破坏。其次,农作物的种植方式上可采用轮作的方式,增强其抗灾能力。对于由特殊地类整治而成的耕地,将平整后的一段时间作为体养时期,待其恢复生产力后从事农业生产。

5.2 其他次生环境影响及措施

规划实施后期会出现有悖于规划预期的现象,如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使工程对施工区域土壤的扰动较强;施工人员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水污染、噪声污染问题;对建成的农田未能合理地种植和管理,导致农田可耕能力下降,土地退化严重;对已建公路和灌溉设施未进行很好的维护和使用,造成废弃,形成土地资源新的浪费;这些都会影响到区域环境变化。“3S”等现代化科学技术为及时实现对土地整治过程的动态监测提供了可能。通过对土地整治过程进行动态化监控,可有效降低其导致的环境负外部性影响。通过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对改造地进行监管,可避免二次破坏。

6 基于生态安全视角的土地利用政策建议

6.1 转变传统理念,倡导绿色发展意识

在确立规划目标时,要摒弃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确定以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为核心的多目标规划模式,将生态效益纳入土地规划的目标体系,并给予重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潜力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发展新优势,创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现代化生态区域。依托生态环境,实现发展与保护的良性互动,确保川东浅丘区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6.2 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与管理

水域、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面积对于构筑生态安全屏障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应制定重点实施办法,在规划后期严格监督与管理,严厉惩罚不按规划进行砍伐树木、填湖种田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建设用地是受人为扰动较严重的土地利用类型之一,该类型土地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不复存在。增加交通运输用地会破坏原始保存较完整的生态景观,也导致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土地整治后期,应加强对建设用地及交通运输用地的监管,尽量降低对环境造成的破坏。

6.3 创新与投资并重,实现环境治理的科学化与多元化

环保建设是系统化庞大且复杂的工程,涉及领域广,必须在敬畏自然、尊重科学、依靠科技的前提下,实现生态功能恢复的全面化。生态林培育及管护上,应加大森林中幼林的培育及管护力度,在维持森林资源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行改善人居环境的环境林等特种用途林的建设。农村生态建设上,要坚持“整体筹划、协调发展、良性循环、再生利用”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发展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新型产业。另外,生态建设投入的多元化为环境治理提供有效保障。除了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参与生态环境建设;还要转变资金使用方向,将资金运用于生态建设中的技术开发、推广等工作,科学开展生态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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