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郭力泉 崔旺来 刘超 应晓丽
[摘要]舟山群岛新区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承担着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使命,海洋科技水平及其创新能力在舟山群岛新区未来的发展中将占据主导地位。通过搭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成果转化、推进交流合作、优化创新环境等战略举措,能够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性、创新链条内部的承接性、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衔接性,全面提升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推进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科技创新;舟山群岛新区;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G322.7 [文献标识码]A
***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要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尤其要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为此,我们首先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新常态下我国海洋科技发展进行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
舟山作为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对海洋科技的发展水平及创新能力具有较高要求,海洋科技在舟山群岛新区未来的发展中将占据主导地位。面对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发展新态势,需要通过搭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促进成果转化、推进交流合作、优化创新环境,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性、创新链条内部的承接性、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衔接性,提高科技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国家战略和主导产业的能力,支撑和引领舟山群岛新区的建设与发展。
1 着力搭建创新平台
1.1 提升创新平台
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平台在科技创新中起到资源集聚、技术攻关、成果孵化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创新平台就是要利用现有科技平台的存量资源,做精“一城”、做强“二园”、做深“三岛”、做特“四校”、做优“多院(所、中心)”,深度激活创新平台引擎、激发科技创新源动力。
1.1.1 做精“一城”。进一步完善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优化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释放创新创业政策红利,打造海洋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海洋新兴产业孵化区、海洋科教研发示范区、海洋科技综合改革试验区,力争成为长三角地区具有战略意义的海洋经济高新区和“海上浙江”核心区。
1.1.2 做强“二园”。进一步落实推动舟山高新园区发展规划,努力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舟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力发展海洋工程、高端船配制造、海洋生物和海洋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舟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向高端化、集群化、特色化转变。推动舟山船舶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整合提升,加快发展海洋工程、高端船舶电子装备和港航物流服务等重点产业,促进船舶、海洋装备领域的科技人才、成果、机构和重大基础设施在舟山船舶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
1.1.3 做深“三岛”。加快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建设步伐,着力推进海岛水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平台、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实验平台、海洋协同研究平台、水下机器人海上公共试验场等重大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的基础设施水平、科研和产业发展条件、生活配套服务功能,力争将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海洋科技岛、海洋创新岛、海洋文化岛。全面推进西轩渔业科技岛建设,加强全岛整体规划,打造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海洋渔业示范区,构建国家级的海洋渔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建设东极岛综合科研试验村。
1.1.4 做特“四校”。大力推进浙江大学海洋学院高端发展,重点围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新材料、机器人、涉海电能等领域,引进培养一批高端科技领军拔尖人才,开展涉海基础研究和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大力支持浙江海洋大学建设省重点高校,重点围绕渔业捕捞技术、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开展海洋应用技术研发,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海洋实用人才。大力提升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学院的地方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海洋运输、海洋休闲旅游等领域,加快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1.1.5 做优“多院(所、中心)”。推动浙江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提升发展,通过加大人才引进、经费扶持、国际合作力度等方式,力争把“一院一所一中心”建设成为区域龙头型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其平台带动作用。推动舟山市水产研究所、舟山市农林科学研究院、浙江海洋大学创新应用研究院、国海舟山海洋科技研发基地等特色发展,重点围绕渔业技术、海岛特色农业、船舶工程、海底勘测等开展特色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北大海洋研究院以成果转化为核心,以建设实体研究中心为突破口,稳步推进、有序发展;推动上海交大海洋科技园以水下机器人为突破口,以共建共管船舶装备高新区为抓手,逐步深化、实体运作。
1.2 拓展众创空间
在创新2.0时代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大众创新的大背景下,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加强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的融合,努力为创客提供优越的工作空间与社交空间,鼓励建立资源共享空间。
1.2.1 打造一批新型的“众创空间”。舟山群岛新区需要充分利用创客空间、创新工厂等孵化模式优势,积极打造集市场化、专业化和网络化为一体的“众创空间”,努力为小微创新企业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服务的创新、创业空间,为创业主体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为科技创新与创业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功能区块和高新区、开发区以“专业化、企业化、产业化”为发展方向,打造“互联网+”众创空间,重点在海洋科学城、定海区和普陀区建立“创客码头”、“山海云间智库”、“众创码头”和“創客工厂”等一批新型互联网平台。此外,充分运用各县区科技、人力及其他相关资源,依托现有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建造大学科技产业园区。针对新建的科技孵化平台,要加强对其资金补贴力度,并给与政策方面的支持,提高孵化平台规模及辐射范围。
1.2.2 优化和完善众创空间创业创新服务。降低创业边际成本,吸引更多创业者加入,努力为创业者营造舒适、便捷、宽松的创业环境,为创业成功提供更大可能。舟山应发挥舟山群岛新区先行先试的优势,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科学城、高新区、科技岛、和高校、科研院所的仪器设备、闲置厂房等资源,尽可能地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有利的发展空间;不断优化有关新区创新创业事务的行政审批、科学技术引进、人才技术培训、技术投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等服务;鼓励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客集中营、创业文化节等活动,吸引和营造高校大学生及海归人才在创新创业方面浓厚的兴趣;尝试建立创新创业交流平台,举办人力与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建立企业一对一辅导、帮扶的导师指导活动;形成集创客、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
1.2.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核心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各级政府要针对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年轻人踊跃参与创新、创业。一是设立众创空间激励政策。各级政府要对园区、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设立众创空间的单位给予各方面的政策优惠与支持,如税收减免、信贷优惠、土地使用等。科技管理部门作为众创空间的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创新管理方法,开展众创空间星级評定和第三方评估,并据此进行不同数额的经费奖励,激发众创空间经营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众创空间转型升级。二是设立企业创新的激励政策。在税收政策上实行创新型企业先缴后退,在土地政策上实行创新型企业享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在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上实行创新型企业纳入舟山群岛新区计划及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优惠政策。三是设立创业人员激励政策,鼓励、引导海归、科技人员、草根等各类创客入驻众创空间。
1.3 建成国家级高新区
国家级高新区作为引领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和强大引擎,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代表着一个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我国已建成149个国家级高新区,浙江省已经在杭州、宁波、绍兴、温州、衢州、嘉兴、湖州建有8个高新区。目前,台州已经向国务院申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丽水和金华也正积极创造条件创建高新区。国家要求“十三五”期间在设区地级市都要建成国家级高新区。所以舟山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既是舟山实现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舟山已将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纳入“十三五”规划,以舟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船舶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中国海洋科学城为核心,以“一城、二园、三岛、四校、多院(所、中心)”创新体系为依托,着力拓展众创空间,整合提升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实施以创促建战略,搭建高能级的科技创新平台,全面提升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
2. 努力培育创新主体
2.1 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唯有持续激发内生动力,他是企业运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必须做大做强企业内生动力,实现科技与经济、科技与企业全面对接。
2.1.1 明确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鼓励与支持企业承担舟山群岛新区科研开发任务,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力量与企业科研需求的融合,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使“中国制造”形成品牌竞争新优势,在适度扩大产品总需求的同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打通科技与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2.1.2 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舟山市海洋特色,引进并培育一批以海洋为主体的创新型海洋产业企业,政府应给予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培育,重大技术引进、科技项目申报以及技术创新资金补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发挥科技型创新企业的带头作用,做好标杆示范,使其形成突出海洋特色的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根据《舟山市“科技创业企业”助飞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人才投入政策措施,努力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迅速实现企业科技转型,紧跟“中国制造2025”步伐。
2.1.3 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大科技型企业的招商力度,做好科技型企业建链、补链、强链文章。积极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培育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孵化科技型企业,有效对接创新链与产业链。不断释放企业科技红利政策,支持各类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型企业。分类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培育初创企业,加速现有中小企业转型和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一定规模绿色石化、海洋旅游、船舶与海洋工程、港航物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2.2 做强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在促进科技发展与科技成果转换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工具。经济发展依靠科技推动,科技产业的发展又需要金融支持与服务。
2.2.1 精准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政府既要培育顶天立地的高新技术企业,也要大力发展铺天盖地的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各级政府要精准推出科技金融政策,积极打造全方位、全周期的金融产品支持链条,形成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的产品政策。与银行、基金等合作社会资本签定协议,帮助中小微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出台科技金融专项政策,在融资成本上再给予企业补贴,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出台引导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
2.2.2 打造科技金融服务链条。围绕发展涉海新兴产业、促进重大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和企业做强、做大的目标,加强企业信用建设,避免企业信用赤字,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构建信用激励、风险补偿、投保贷联动、政银企多方合作、分阶段连续支持的金融创新服务机制,打造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多元化和差异性的一条贯穿企业成长全过程的科技金融服务链条。
2.2.3 加强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协同在舟企业、高校、金融机构的力量,整合“科技+人才”“资本+产业”等关键要素,建立“政产学研金际”的科技金融区域协同创新中心。注重科技金融人才的引进,发挥高等院校科技金融研究与人才培养的优势,依托“盈创动力”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育一批既懂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提升科技金融从业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3 树立标杆性企业
标杆性企业是一个增长极,具有示范性和行业代表性,在一定意义上也代表着地区经济发展的最高水平。围绕海洋产业、树立标杆性企业,是舟山群岛新区增强经济活力、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是承载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力量,是展示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形象和产业形象的重要名片。“十三五”期间,舟山群岛新区要围绕国家战略、依靠创新驱动,在绿色石化、海洋旅游、船舶与海洋工程、港航物流四个领域,引进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大力发展并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标杆性海洋特色企业。
3. 全力促进成果转化
3.1 推动重大技术攻关
重大技术攻关是成果转化之源,是实现企业产业化、规模化,推动发展高科技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企业的生存工程、发展工程、提升工程。
3.1.1 加快战略型新兴产业绿色科技发展专项。推动战略型新兴绿色化产业发展,重点对海洋新能源、绿色石化产业和海洋装备制造的扶持培育,加强对绿色石化、海洋生态修复、江海联运低碳工程技术、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海洋电子信息技术等绿色科技专项的技术研发,培育并掌握战略型新兴绿色产业技术,提高绿色海洋类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1.2 加快实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在“互联网+”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依托大数据应用和工业智能制造等一批高新技术手段,实现传统渔业技术、船舶制造、修造技术及水产加工技术等传统技术方面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现代海洋渔业产业,实现与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推动舟山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渔业产业核心竞争力。
3.1.3 加快军民两用技术融合。围绕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主体,尝试建立军地两用、可操作性强的科技项目,力争创建军民融合改革创新示范区。加快军民融合双向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广军民融合的科技创新服务,加快推动科技重点产业的“民参军”、“军转民”政策实施,提升整体军民融合发展水平。
3.2 实现标志性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根本目的,是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提高综合竞争力的主要驱动力。
3.2.1 推进海洋渔业技术成果转化。小黄鱼是继大黄鱼、墨鱼之后,实现规模化人工繁育技术突破的又一传统经济鱼类。“十三五”期间,要围绕小黄鱼育苗、养殖和放流的关键技术实施成果转化,为舟山渔场振兴修复、“东海鱼仓”振兴和我国粮食安全提供保障。液氮超低温冷冻技术是目前食品科技界公认的最环保、最高效、最经济的冷却介质,也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食品冷冻技术,是食品冷冻技术的重大突破。“十三五”期间,围绕海上冷藏加工、海陆一体化运输、长期储存保鲜等关键技术实施成果转化,为提升舟山海鲜品质、提高舟山渔民收入、丰富全国市场供给树立舟山品牌、做出舟山贡献。
3.2.2 突破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成果转化。依托舟山船舶工业优势,基于江海航道特点,研究江海联运主力船型和技术标准,突破现有船舶设计规范关键技术、高能效江海直达船舶开发技术成果转化,打造新一代高能效江海直达船舶,推进舟山市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3.2.3 助推海洋新能源技术成果转化。海洋潮流能发电机组大型化研发和商业化应用,是各国科学家着力攻破的世界性难题。“十三五”期间,舟山群岛新区要在3.4兆瓦LHD模块化大型海洋潮流能发电机组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一步开展系统优化研究,突破5兆瓦和10兆瓦海洋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潮流能发电应用提供工程示范。
3.2.4 促进绿色石化技术成果转化。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项目是我国打破日韩等石化强国对芳烃、乙烯等重要石化原料垄断的标志性工程。“十三五”期间,舟山群岛新区要加大大小鱼山岛“筑堤为栏”关键技术、绿色石化产品储存和运输技术、高端精细化学品技术的攻关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把舟山的绿色石化产业打造成万亿级的支柱产业。
3.3 形成普陀山科技新品指数
立足舟山群岛新区海洋科技特色,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五年行动计划。建立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咨询、科技研发咨询等科技创新方面的机构,结合线上线下,打造普陀山文化平台,建立普陀山科技大市场,积极对普陀山文化进行广泛宣传,帮助舟山乃至国内外科技新品推向全球市场,实现成果转化,进而确立普陀山发布品牌,形成普陀山科技新品指数。
4 大力推进交流合作
4.1 加大驻舟大院名校支持
大院名校是城市的智商,是科技创新的平台、载体和容器,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核心和支柱。舟山的科教水平还处于快速发展的起步阶段,与舟山实行创新驱动战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相匹配,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十三五”期间,要加大对舟山本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土地、经费、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打造竞争择优、互惠共赢、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科研生态环境,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效率,推动科研机构成为舟山群岛新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与产业化的核心基地,把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成为国内外高端人才聚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4.1.1 提升在舟高校及院所的創新能力。大力支持在舟高校(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等)及一批科研院所(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在重大技术研发和攻关,根据舟山群岛新区的定位和发展需求,鼓励高校、院所设立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提高高校、院所科学技术成果转化运用,提升科技贡献率。加强校企产学研合作,实现产业技术联盟,研发一批可转化的技术成果,努力为提升舟山群岛新区科学技术水平做出贡献。
4.1.2 加速集聚科技领军人才。落实与优化“5313”行动计划,加强人才扶持力度,扩大人才引进与扶持范围,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吸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队伍入驻科技园。优化“5313计划”工作机制和提高“5313计划”政策的兑现率,保障人才全身心投入新区科技创新建设进程中。积极提高定海科创园等孵化基地服务能力,优化政府服务能力,培育建立科技、人才和金融等中介机构,使其为科技领军人才提供全方位、高效率和专业化的服务。
4.1.3 加快引进培育科技骨干人才。推行“優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和“优秀科技工作者计划”。对于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重大技术攻关的项目及时给予创新创业支持资助。同时建立国际合作交流凭条,及时掌握国际先进技术和了解技术前沿,引进培养一批科技拔尖人才。尝试实行“实用型研发人才引培计划”,制定创新创业专项政策,对于具有突出贡献者给予住房、薪资、补助等方面的支持,引进集聚一批高素质的实用型研发人才。
4.2 强化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
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是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之一。十三五期间,舟山群岛新区要主动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拓展海陆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效率和水平,通过采取筹建“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峰会”、构建区域科技合作平台、建立C9+1联合成果转化中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4.2.1 大力培育国际科技合作品牌。积极筹建“国际海洋科技合作峰会”,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科技合作峰会机制,重点加强与美国、以色列、乌克兰、加拿大以及太平洋岛国等重点合作国家的交流,促进中外海洋科技合作共赢。积极寻求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争取形成一个国家层面的、高规格的、海洋科技和海洋产业对接的固定机制,为中外海洋科技型企业搭建一个交流、洽谈、对接的平台,对接 “中国制造2025”战略,助力智能制造产业升级。
4.2.2 主动构建区域科技合作平台。积极支持舟山科技企业“走出去”,重点在杭州、上海等发达城市建立科技孵化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到海外建立科技孵化器。积极引进利用沿海沿江先进城市的科技人才、成果、机构等创新资源。加强跨学科团队建设,利用团队资源优势,提升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水平,积极推动信息技术进步,打造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新常态。区域孵化器的建设将有力推动舟山群岛新区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内外高端技术的“拿来主义”,帮助舟山群岛新区实现技术水平改造和产品质量提升。
4.2.3 建立C9+1联合成果转化中心。C9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科研最高水平的代表,集合了国内9所顶尖高校。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C9高校以及中国科学院的合作,构建C9+1舟山群岛新区科技成果联合转化中心,积极吸引舟山群岛新区转型发展急需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到联合转化中心孵化并落地转化,是舟山群岛新区实现弯道超车、创新引领跨越式发展的最佳途径。可以考虑在中国海洋科学城划出一块专门的区域,为“C9+1”成员提供合适的研发空间、经费和政策支持,成立一个独立法人的舟山研究中心,任其自主发展。政府鼓励并支持每一个入驻机构内设科研成果转化处,并配备5个人员编制。政府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每个中心科研成果转化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对其进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5 倾力优化创新环境
5.1 形成新的科技创新机制
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两个驱动轮,构建引领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的科技机制是科技创新的关键,也是创新发展的关键。“十三五”期间,舟山群岛新区要按照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投入方式、人才引进方式、科研机构组织模式、科研项目管理机制、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以及科技人员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
5.1.1 着力弥补科技供给端短板。健全以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精尖技术研发为导向的供给端科技立项机制,在突破基础与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基础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科技含量,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
5.1.2 构建科技智能管理新机制。依托国家科研机构改革试点,基于本地满足条件的科研机构,根据机构科研性质、机构配置与成果转化、人才管理等进行机制改革,使其激发企业科技人才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研机构的科技服务顶层设计,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和构建科技创新的长效机制,鼓励中小企业走信息化道路,打造舟山群岛新区临港工业企业经济“升级版”。
5.1.3 创新科技考核管理体制。按照全面深化审批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改革科技项目申报、审批、许可等事项,缩减行政事务审批事项,加强政府行政部门间的合作,提高政府行政办事能力和效率,推动科技创业项目审批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科技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五帮一化”服务企业活动。强化科技项目成果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相关县区申报建设创新型县区,为智慧舟山建设提供支撑。
5.2 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科技环境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最基本创新空间,对技术创新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营造良好的科技环境氛围是科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舟山群岛新区要紧紧围绕“一城四岛一中心”的战略部署,紧扣建设省级创新型城市目标,精准把握科技工作新常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突破制约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5.2.1 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强化科技意识,精准定位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布局,集中协商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难题。企业家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要树立企业发展“技术为王”的理念,积极提倡崇尚竞争、勇担风险、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科技界要履行科技创新的主体责任,面向经济主战场,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开放协作,倾力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社会各界共同打造海洋科普节、科技周、科普日、“科普进渔村”、“海岛科普行”等一批特色科普工作品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科技创新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媒体要大力宣传科技创新,引导全社会形成重视科技、应用科技、创新驱动引领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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