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时间:2024-05-30

马洪涛

[摘要]经济合同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长期以来,农村合同管理存在诸多漏洞,导致农村经济管理不规范,权责关系不明确,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少数农村干部利用经济合同以权谋私,影响农村稳定。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应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重点关注。

[关键词]经济合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问题;改进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合同管理的审计情况表明,农村合同管理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1 很多重要经济事项没有签订经济合同

部分村庄的土地承包、资产处置、建设项目等重要事项没有签订经济合同,以收款收据、负责人签字批条等作为经济事务的证据,导致群众不知情、权责义务不明确、无法落实执行等问题。审计发现,某村1998年将村委办公室及周边土地租给一村民开办针织加工厂,村委收据记载收取30年租赁费12000元整,未签订经济合同。《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重要经济事项不签订合同,不仅损害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还是违法行为。

1.2 经济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

经济合同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同意,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及经管部门审查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实践表明,履行民主程序,完善乡镇政府的监督指导职能,是保证农村经济合规有序的必要途径。2014年,某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在未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并被镇党委否决的情况下,赶在换届选举前私自与某村民签订合同,将村后20多hm2山地承包给该村民,价格明显低于市面价格,引发村民集体上访。

1.3 部分经济合同违规或存在严重缺陷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违规问题较多,主要有内容违规、合同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等。某村与一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看护、仓储、加工等用房”,违反了土地、建设管理法规。某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50年”,超过了法定土地承包年限。部分农村经济合同中存在严重缺陷,影响合同的履行。主要体现在:标的不明确、重要内容缺失、期后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晰、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情形约定不清等。某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全部缺少土地坐落,四至不明。某村對外租赁房屋时,未约定到期后资产归属,造成承租方以增建厂房无法补偿损失为由继续低价占用房屋。某村与承包方约定“乙方不能及时缴清承包费的,按月缴纳1%的滞纳金”,在另一条中约定在乙方欠缴承包费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前后矛盾。某村将排水沟建设工程发包给村民,未约定质量、保修标准,建成后不久,排水沟因质量问题垮塌,施工方拒不修复。部分合同内容完备,程序合法,但条款约定不合理,无法全面履行。某村地处沿海开发区,与一企业签订合同,发包山林50hm2,约定“2002年至2011年,每年承包费6000元。2012年起,除每年承包费6000元外,乙方将经营利润的50%上交甲方。”由于乙方不能正确核算经营盈亏,缺乏经营监督机制,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

1.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履行不到位

部分农村集体合同有效期长、涉及面广,履行不到位问题较多。部分村庄承包费收缴不力,收入不足,运转困难。比较严重的例子是某村对外租赁11宗土地,近三年来只有1家企业缴了部分承包费,其他10家分文未交。除部分合同内容违规或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无法全面履行外,农村两委干部好人主义,不敢担当乃至争权夺利、互相拆台也是部分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

2 对农村合同管理重要性的重新认识

2.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经济合同在农村

管理中地位十分重要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机构,实际上受全体村民委托,代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能。所以,村民委员会一方面要代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事务,同时要征求集中村民意见,维护全体村民利益,部分事项还要经过村民讨论通过。在经济事务中,依法民主协商,完善合同程序,签订经济合同,使权利义务书面化、规范化,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也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2.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特点,使合同管理显得必

不可少

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对外发包土地等资源管理为主,具有时效长、当事人相对稳定等特点,更加需要用合同来规范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2.3 从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来看,加强合同管理显得十分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很快,已经远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少爷们团团转的老农村了。对外交流日益广泛,经济合作日益增多,不能再凭感情、讲面子发展经济。用法律手段,靠经济合同来约束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是农村经济必须走好的一步。

2.4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设法治农村的需要

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村,需要用法制手段来管理农村经济。当代经济,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契约经济,应将经济合同作为法治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增强契约精神,注重使用合同手段,提高村务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使农村管理规范有序,逐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

3 改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建议

3.1 把合同管理作为农村管理的基础,充分发挥经济合同的

规范作用

应该积极推进利用合同约束、规范村集体管理活动,明确合同签订的范围、必要程序和内容,加强合同审批、签订、登记管理,使合同成为村务管理、财务收支、监督考核的必要依据,推动村集体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应该明确规定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范围标准可以包括经济事项性质、标的额和合同期限三个方面,村庄发生的资金借贷、建设工程、资源发包、租赁等重要业务及标的额超过一定标准或合同期限超过一定期限的经济事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在法律作出具体规定之前,各地可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台具体标准。

3.2 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经济合同管理程序,使合同公开透明、合法完整、权责清晰、便于履行。首先,要完善民主协商程序。在合同签订前,村两委应开会研究,论证经济事项,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次,要建立审查把关程序,可委托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经农经部门审查把关,部分重要事项需经乡镇政府审查批准。目前,可以准备各种合同范本,供村庄参考。第三,要建立招投标制度。对于重大的农村经济项目,如发包租赁、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大额购置等应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合同相对人,招投标结果应予公示。第四,要建立合同执行监督制度。应从党员、村民代表中选择部分人员参与村庄建设工程等项目监督,督促合同全面履行。

3.3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治的原因就在于缺乏相关监督机制,违纪违规干部得不到及时处理,惩戒措施不到位,震慑力不够。各级农经部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对审计发现的干部私自签订合同,损害集体利益的问题 ,要及时依法采取中止合同、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参考文献]

[1] 辛献军.农村社区经济合同如何管理[J].商周刊,2014(19):84-85.

[2] 胡亚军.加强农村合同管理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J].新农业,2014(03):61-62.

[3] 庄雅玲.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福建农业,2014 (10):56-57.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