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阳福英 罗伟玲
[摘要]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对于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由于各项原因,如部分地区对耕作层剥离后的再利用途径不明晰,导致地方政府对耕作层剥离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耕作层剥离工作开展难的情况,广东省尚未开展相关工作。对国内外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途径进行归纳和梳理,并提出广东省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途径建议,以期能给广东省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形成一定的价值参考。
[关键词]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途径
[中图分类号]F323.21 [文献标识码]A
耕作层是经耕作熟化的表土层,该层土地作物根系最为密集,养分含量较丰富,厚度一般为12~30cm。耕作层是耕地生产力的核心,耕作层土壤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根本保障。据研究,自然界形成1cm厚的表层腐殖层土壤,需要300~400年的时间,若耕作层土壤一旦被破坏,在短时期内很难恢复到原有生产水平。因此,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对于充分利用耕作层土壤资源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大意义。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并结合本国国情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近些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倡导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如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2017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市县政府要切实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将相关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但由于《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耕作层剥离利用都只是做了选择性规定,并没有做强制要求;耕作层剥离费用过高;耕作层剥离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耕作层剥离的运输成本高等原因,地方政府对耕作层剥离的重视程度不够,耕作层剥离工作开展难。如目前除部分省份已开始逐步探索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并开展工作外,广东省在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方面无相关配套政策与指导意见,耕作层土壤剥离迟迟未得以执行。笔者认为,除上述原因外,部分地区对耕作层剥离后的再利用途径不明晰,甚至认为耕作层剥离后的再利用价值尚不能弥补剥离成本,也是造成耕作層剥离工作开展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本文在查阅国内外相关城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途径进行归纳和梳理,以期能给广东省开展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形成一定的价值参考。
1 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内涵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概念与内涵未达成一致,而且也容易混淆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与表土剥离再利用的基本内涵,如莫利平认为耕作层土壤剥离是指将建设用地所涉及到的耕植土剥离出来用于原地或异地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及其它用途的剥离、存放、搬运、耕层构造与检测等一系列相关技术的总称。郭月婷认为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简称表土剥离利用,是指将建设用地或露天开采用地涉及的适合耕种的表层土壤剥离出来, 用于原地或异地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其他用途,包括表土剥离、储存和回覆等相关环节。但一般都认为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包含剥离、运输、存储和回覆四个阶段,其中回覆阶段即耕作层土壤再利用阶段,是将已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耕地开发,土壤改良等活动。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有助于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地力肥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等。笔者认为,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主要侧重对耕地耕作层实施的剥离和再利用,而表土剥离再利用除耕地外,还包括对林地、园地、草地等的腐殖层进行剥离和再利用,可见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是表土剥离再利用的一个方面,表土剥离利用的定义更为宽泛。
2 广东省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必要性分析
2.1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
近些年来,国家对耕地在保护数量、质量、生态方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如2016 年的《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 号)提出,通过耕地补改结合,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2017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提出: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
广东省于2016年发布《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 〔2016〕2 号)提出,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占用耕地的,自 2016年7月25日起,必须落实先补后占和直接补充优质耕地或水田要求。据统计,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广东省计划到2020年垦造水田2万hm2,其中2017年垦造水田5333.33hm2,目前正有序推进垦造水田工作。政策方面要求及广东省耕地占补平衡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针对垦造水田需进行客土的地区,将对耕作层剥离土壤的需求大大增加。因此,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亟需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2.2 提高耕地质量的需要
据国内相关研究,陈贤新认为剥离的优质耕作层表土用于农整复垦项目,缩短了土壤熟化时间,大大提高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质量。陈凌静等认为采取移土培肥工程(重庆段开县三峽库区移土培肥项目)后,覆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全效养分和有效养分整体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覆土后土壤砂粒含量总体均值降低,粉粒含量总体均值减少,粘粒含量总体均值增加,土壤可蚀性降低。可见剥离的耕作层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可大大提升耕地质量。
根据广东省耕地地力等级评价结果,广东省三等至八等水稻田(中低产水稻田)占水稻田总面积的67.7%,五等至八等旱地(低产的旱地)占旱地总面积的73.79%,可见广东省内存在部分中低产田。为保障全省粮食综合生产力水平,需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
2.3 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建设项目特别是线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部分项目不可避免的占用耕地,同時也伴随着大量的临时用地被占用。建设单位在实施临时用地复垦时,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往往得不到建设单位应有的重视,面临的情况经常是没有进行植被恢复或者恢复效果差,致使大面积的土地裸露,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针对此种情况,如在前期将剥离的耕作层进行剥离并就近堆放,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回覆,对提高生态恢复成功率、做好水土保持具有很大的现实作用。
3 国内外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途径分析
3.1 工矿废弃地复垦
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采活动常常对地表造成极大破坏,而这主要就是因为在整个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原有的表土被破坏或被运走以获利,留下的只是寸草不生的裸露地表,使得所在地区的土地基本上失去效用。
国外在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中日益关注对矿区表土的剥离和再利用,如澳大利亚1997年形成了“最佳实用采矿环境管理”系统,出版了用于指导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复垦和管理的系列手册,要求采矿活动结束时,要在受到扰动的土地上重新沿等高线作业,而此前剥离的表土要放回以准备栽植植被;美国于1997年出台了《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要求在露天采矿过程中要合理搬移表土并在其他地方存贮起来,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结束后及时复原矿区地表。
国内方面,如吉林辽源市将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工矿废弃地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治理项目相结合起来,将南部新城建设占用的土壤通过剥离运输、存储后,用于西安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保护了珍贵的黑土资源,确保了新增耕地的质量。截至2015年,辽源市已经剥离耕作层土壤300hm2,剥离土壤超过60万m3,复垦采煤沉陷区废弃地166.67hm2,新增耕地140hm2。
3.2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临时用地复垦和绿化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临时用地复垦过程中,往往由于没有植被恢复或者恢复效果差,致使大面积的土地裸露,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土壤侵蚀。国外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都进行了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并做出了相应规定。如英国伦敦发展署要求在交通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挖出和存贮工地的表土,并在日后要重新放回;日本在公路建设中,要对沿线特定地区(如立交区和服务区等)的表土进行剥离,并在公路建成后适时回填以及移栽原有树木等,以尽快恢复原有自然生态群落;加拿大在管道建设开始前,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有序剥离管道沿线地区的表土,并妥善贮存,在管道铺设完毕后所做的最后一项工作则是将先前剥离并存放的表土合理地放回地表原处,并在上面及时栽植合适的植被。
国内方面,吉林省扶余市在长余(长春至扶余)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在公路建设沿线确定了11个取土场,施工前就制定了表土剥离方案,指定剥离厚度,指定存放地点,委派专人管理,项目结束后进行复垦。通过这种方式,复垦耕地241hm2。广西方面,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采用“耕作层剥离”打造绿色环保示范高速,剥离的土壤首先用于该项目的边坡和服务区绿化工作,富余土壤将移交来宾市开展土地复垦和整治项目。
3.3 土地改良
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农地保护强调更多的是质量保护,通过改善农地的生产条件,改良耕作层的土壤性状,不断提高农地的生产能力,其中表土剥离和再利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如日本剥离即将被占用地区较为肥沃的表土,并将之作为客土加入已经列为改良项目区的土壤。国内方面,目前大部分城市都是将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中,即将剥离的肥沃的土壤通过客土的方式提高土地耕地质量水平。
3.4 土壤污染治理
土壤污染,尤其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不仅导致土壤退化、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还会恶化水文环境,并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各国对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进行了广泛研究,而剥离受污染地区的表土并覆盖或客入其他未受污染地区的表土就是常用的一种治理方式。如日本为了治理土壤污染,开展了特定的土地改良事业,并指定了一些地区为防止土壤污染对策地区。在具体治理过程中,日本各地根据地下水位、地质条件及污染程度等的不同,因地制宜选取填埋客土法或上覆客土法等方法。
4 广东省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途径探析
4.1 农村拆旧复垦
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 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将全面推进农村拆旧复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中提出,力争在10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农村拆旧复垦将对耕作层土壤形成大量的需求,特别是针对将复垦为耕地的区域。因此在实施农村拆旧复垦时,建议与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相结合。可通过调用就近实施的耕作层剥离土壤,用以拆旧区的复垦,从而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4.2 垦造水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广东省计划到2020年将垦造水田2万hm2。针对过砂过粘型土壤类型,将面临采用客土措施改善土壤结构,使其符合水田耕种要求,垦造水田将对耕地耕作层土壤形成大量的需求。因此,在实施过砂过粘型土壤类型改造成水田时,建议与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相结合。可通过调用耕作层剥离的土壤,用以垦造水田的客土,从而改善水田土壤结构,提高耕地地力水平。
4.3 工矿废弃地复垦
依据《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至2020年,广东省矿业逐步实现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将达4100hm2。并明确提出加强矿山开采过程剥离表土的再利用管理,纳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用土计划。因此,在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时,可将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工矿废弃地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治理项目相结合起来,将剥离的土壤用于废弃工矿用地复垦用以增加耕地或者植被覆盖和绿化,以防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从而促进生态建设。
4.4 其他
随着国家在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方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及启动全国污染土壤详查及修复等政策要求,除上述方式外,还可考虑将耕作层土壤剥离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开垦耕地、中低产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及土壤污染治理相结合,通过客土的方式用以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如与土壤污染修复相结合,主要是将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重金属污染重的农田的客土,以客土或者换土的方式对污染土地进修复,从而降低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总浓度,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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