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30
史进学
[摘要]农业保险是世贸组织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一项“绿箱”政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农业风险转嫁的重要工具。甘肃省农业保险业务在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发挥重要保障作用的同时,还存在“两高三低和一难”的问题。
[关键词]农业保险;赔付率;财政保费补贴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1 基本情况
20世纪80年代,甘肃省曾在天水、平凉等地试办农业保险,开办险种最多的时候有20多种,但随着保险公司改制和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办状态。2007年开始甘肃省与全国同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迅速扩大。十八大以后,全省农业保险按照“扩面、提标、增品”的目标,推动形成了“覆盖大宗种养殖、区域性优势品种、地方性特色产品”和“传统成本保险、新型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的“3+3”保障体系。目前共开办玉米、马铃薯、冬小麦、牦牛、藏系羊和森林等11个中央补贴险种,中药材、苹果、设施蔬菜等6个省财政补贴险种,有关地区因地制宜开展设施蔬菜、肉牛、烤烟、樱桃、枸杞等特色保险试点,全省农险品种达到34个。新型农险产品探索步伐加快,开办中药材产值保险及蔬菜、洋葱、百合等多个新型价格保险,开办茶叶、李广杏2个天气指数保险,农业保险以保物化成本为主向保市场、保价格、保收入升级。同时,积极开办多方面的涉农保险产品,“两保一孤”、农房保险、农村家庭财产保险等较快发展,形成了服务农村风险防范的多层次产品体系。截至2016年末累计提供农业风险保障近1574亿元,农业保险覆盖到所有市州、县区;累计处理农户赔案44万件,支付赔款25.12亿元,受益农户397万户次。2016年,因持续高温干旱少雨天气影响,主要受灾作物玉米和马铃薯累计赔付3.3亿元,森林赔款2200万元。
2 农业保险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保险赔付率高,可持续性受到影响
调查的34种农业保险产品,自2007~2016年末,平均简单赔付率达120.39%,赔付率超过100%的11种,占全部产品的32.35%。其中,11种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平均赔付率为59.64%,赔付率超过70%的有3种,最高的牦牛保险简单赔付率达87.79%;6种省级财政补贴险种平均简单赔付率为207.14%,除茶树及茶叶指数气象保险外,其余5种均超过100%,最高的设施蔬菜保险赔付率达369.05%;17种地方特色保险平均简单赔付率为96.07%,赔付率超过70%的有7种,最高的肉羊保险赔付率达421%。农业保险盈亏平衡点一般为赔付率70%以内,赔付率偏高使得全省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受到影响。
2.2 农业保险覆盖面低,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作用有待提
升
全省大宗种植业品种承保面只有50.01%,养殖业保险承保面为64.58%,中药材、设施农业、枸杞苹果等地方特色产业保险还没有大面积发展起来,平均承保面仅为30.11%。肉牛、肉羊、苹果花椒、大樱桃、核桃等地方特色产业还没有开展农业保险或者只是在极少地方试点。
2.3 农业保险产品保额偏低,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全省农业保险一般险种保障程度仅达到物化成本的50%~80%,与农户期望存在差距。从种植业看,除去人工,玉米和马铃薯每667m2平均成本为600和1100元,产值都在2000元以上,但是保额仅为500~700元,从养殖业看,母猪、奶牛市场价格每头分别为2000元和10000元以上,而保额仅为每头1000元和5000元,仅为价格的一半,既覆盖不了物化成本,又与实际产值差距较大,保障程度低于农民收入预期,已成为地方乡村和农户反映的焦点问题,影响了农业保险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和功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2.4 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落实较难,影响了承保机构的经营
为减轻农户负担,全省农业保险产品均由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政给予不同比例的补贴,但据调查,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能够及时到位外,市县由于财政困难,截至2016年末,全省共拖欠财政补贴保费3.73亿元,其中90%以上为县级财政拖欠。农业保险本身赔付率高、利润低,加上财政拖欠保费,给承保机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困难。
3 政策建议
3.1 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甘肃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受灾面积广,成灾比例高,建议构建多层次的保险分散机制,促进农业保险稳健发展。一是建议成立甘肃省农业再保险公司,分摊农业风险。再保险是一种有效分散和分摊原保险公司风险损失的重要方式,建议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农业风险巨灾基金,保证农业保险稳定经营。单个的农业保险公司无法独自应付农业巨灾带来的损失,单纯通过再保险机制也不能全部化解巨额风险,建议借鉴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开展农业巨灾保险工作,在遭受巨灾时通过巨灾保险分散风险。
3.2 及时推广成熟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
目前,全省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有30多种,但大多数产品仅在某个市县开展,量小面窄,建议省级相关部门联合保险公司综合开展评估,对于成熟的、具有较强社会效应的农业保险产品及时推广,比如定西等地开展的“两保一孤”保险。同时,农业保险各承保机构要主动结合当前贫困县域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农业保险项目,扩大县域农业保险覆盖面。
3.3 建立保额确定动态调整机制
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保额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保额根据市场行情变动情况进行双向调整。当行情好的时候适当调高保额,提高对农户的保障作用,当市场走低时及时降低保额,防止恶意投保等道德风险发生。
3.4 优化省市县财政补贴保费比例
全省绝大多数县都是“吃饭财政”,财政支付主要依靠转移支付,贫困县情况更加突出,建议积极推动将中药材、肉牛肉羊、“两保一孤”等农业保险产品纳入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范围,同时进一步调整省市县财政补贴比例,适当扩大省市承担比例,降低县财政配套补贴的比例,对于贫困县不再要求县级财政补贴保费,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的农业保险也不再收取农户自缴部分改由财政补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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